大庆华科(000985)_公司公告_大庆华科: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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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13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3045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13: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北街8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洪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2,32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63.499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2,32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63.49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0%。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0%。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王洪涛先生、窦岩先生、王威先生、贲涛先生、李崧延先生、孟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1.01 选举王洪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82,32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票0股。

选举结果:通过。

1.02 选举窦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82,32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票0股。

选举结果:通过。

1.03 选举王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82,32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票0股。

选举结果:通过。

1.04 选举贲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82,32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票0股。

选举结果:通过。

1.05 选举李崧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82,32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票0股。

选举结果:通过。

1.06 选举孟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82,32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票0股。

选举结果:通过。

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王涌先生、李国峰先生、赵云宝先生、潘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2.01 选举王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82,32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票0股。

选举结果:通过。

2.02 选举李国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82,32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票0股。

选举结果:通过。

2.03 选举赵云宝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82,32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票0股。

选举结果:通过。

2.04 选举潘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82,32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票0股。

选举结果:通过。

议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缪春祥先生、孟祥龙先生、周雪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3.01 选举缪春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82,32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票0股。

选举结果:通过。

3.02 选举孟祥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82,32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票0股。

选举结果:通过。

3.03 选举周雪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82,32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票0股。

选举结果:通过。

议案4、关于丁二烯抽提装置碳四炔烃尾气回收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82,32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5、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0,9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71,339,700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82,32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祁艳、阚迪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省司洋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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