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39证券代码:400236 证券简称:中银5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15:00—2025年5月27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236 | 中银5 | 2025年5月20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制定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编制完成,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27)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8)。
(四)审议《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露平台(www.neep.com.cn)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五)审议《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060,411.2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为-7,839,448,057.45元,股本4,261,877,053.00股,2024年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6)。
(六)审议《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参照2024年审计费用并根据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8)。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公告编号:2025-039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2025年4月22日14:15前交至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大厦15楼会议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大厦15楼会议室。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27日13:00-14:15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750002
公告编号:2025-039联系电话:0951-5969328传真:0951-5969368转615联系人:李丹奇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