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5-031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西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35号天之泰大厦12楼1220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陈靖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87人,代表股份242,304,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6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4名,代表股份234,921,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82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83人,代表股份7,382,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1%。
2.出席会议的董事:陈靖、文政、桂海鸿、邓军、王小龙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常启军、于上尧出席会议的监事:张向荣、陈文沛出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裁舒华钰董事郑宁丽女士、独立董事付德申先生及监事孙爱国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广西璟开律师事务所廖国靖律师、王霞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提案审议情况
(1.00)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同意240,605,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2%;反对1,6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15%;弃权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39,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853%;反对1,6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03%;弃权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44%。
表决结果:通过
(2.00)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40,601,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75%;反对1,6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27%;弃权9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35,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464%;反对1,6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87%;弃权9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48%。表决结果:通过
(3.00)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40,594,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45%;反对1,6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51%;弃权97,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2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781%;反对1,6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38%;弃权97,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81%。
表决结果:通过
(4.00)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40,536,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04%;反对1,6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60%;弃权105,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769,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239%;反对1,6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49%;弃权105,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2%。
表决结果:通过
(5.0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0,589,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25%;反对1,6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1%;弃权107,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23,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325%;反对1,6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73%;弃权107,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02%。表决结果:通过
(6.00)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0,571,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51%;反对1,6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12%;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05,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608%;反对1,6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342%;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0%。
表决结果:通过
(7.00)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0,582,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7%;反对1,6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8%;弃权105,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16,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661%;反对1,6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336%;弃权105,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2%。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西璟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国靖律师、王霞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西璟开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璟开意字2025008-1号)。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