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不超过(含)100亿元人民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额度:注册额度不超过(含)100亿元,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3.资金用途: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用途;
4.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承销商情况,以簿记建档情况而定;
5.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
6.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保证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工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注册发行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上述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为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事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5.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准备工作及前期相关手续。
三、审议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事项经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在具体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情况。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