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要求,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外担保事项是为公司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符合公司经
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债务履行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泰文) (孙喜运) (袁坚刚)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