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_公司公告_首钢股份: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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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17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邱银富、孙茂林、李明回避表决,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5年6月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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