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信息(000948)_公司公告_南天信息: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时间:

南天信息: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李红琨)

2024年,本人李红琨作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天信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公司内部规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守职责、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仔细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一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本人李红琨,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财务管理博士;云南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荣获云南省第九届CPA教师育才奖。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在西南财经大学学习(会计学硕士);1995年3月至今任云南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在西南财经大学学习(财务管理博士);2019年9月至今在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在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任外部董事;2023年12月至今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二)本人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具有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影响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规范,从未泄露在公司获得的任何内幕信息;亦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其他利益,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和10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李红琨103700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次数3

2024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本人出席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共计10次,股东大会共计3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本报告期应参加会议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82600
提名委员会202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0
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会议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11000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严格履行职责,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审阅并督促实施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协调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讨论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提议启动选聘以及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人选、提名陈宇峰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对拟聘任人选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审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条件成就、回购注销等相关事项、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以及公司工资总额预算执行及清算情况报告、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方案报告等相关议案,认真审核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对公司薪酬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务,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凭借自身会计专业知识,本人对相关事项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交流,了解了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认真了解2024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注册会计师初审意见,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的相关汇报,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自己的财务、法律相关专业知识,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分析,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及时、公平地获得相关

信息。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的时间,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的最新财务情况、审计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确保了充足的现场工作时间,本年度现场工作时间为十六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的规定。同时,本人还通过现场参观考察,和各个部门负责人现场沟通交流,以及电话、微信、视频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就关注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规范运作提出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独立董事现场工作较大支持。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对独立董事的疑问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提交的会议文件全面、详实,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在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4年拟与关联方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云南红岭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星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人大金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天数金(北京)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发生业务往来。本人对上述事项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核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议启动选聘以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人针对上述事项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四)提名、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人选的议案》,对总裁聘任人选陈宇峰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聘任陈宇峰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本人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宇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人选的议案》,对陈宇峰先生和许宁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宇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提名陈宇峰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聘任许宁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本人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宇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陈宇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陈宇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上述提名、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天信息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南天信息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南天信息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本人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南天信息董事薪酬的议案》《南天信息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是依据《公司章程》《南天信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南天信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实际状况以及对宏观经济条件下市场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的分析,按照绩效考核原则要求所制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条件成就、回购注销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承担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主动参与公司决策,以独立、公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法人治理等方面的问题积极献计献策,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更加积极参与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项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及合作;持续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

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过程中的一些重大事件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建言献策,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 李红琨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