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000938)_公司公告_紫光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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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6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2-01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拥有丰富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46人,注册会计师7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

3、业务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业,房地

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广鹏,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5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洋,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公司拟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7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60万元,共计不超过230万元,所有上述审计业务所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均由公司承担。2021年,公司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2万元、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守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结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21年及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诚信状况良好,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多年优质的审计服务,业

务水平较高,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多年优质的审计服务,业务水平较高,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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