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000938)_公司公告_紫光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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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4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2-00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3月3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延长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鉴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2年5月5日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意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存续期由72个月变更为96个月。上述事项已经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变更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对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由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机构管理变更为由公司自行管理,由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事宜。上述事项已经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修订《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

方式认购)》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修订《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上述事项已经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和变更的公告》和《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二零二二年第一次修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制定《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对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自行管理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明确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则。鉴于此,同意制定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上述事项已经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延长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鉴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2年5月5日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意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存续期由72个月变更为96个月。上述事项已经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全体股东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变更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对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由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机构管理变更为由公司自行管理,由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事宜。上述事项已经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新华三全体股东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修订《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修订《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上述事项已经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新华三全体股东审议通过。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和变更的公告》和《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二零二二年第一次修订)》。

公司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制定《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对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自行管理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明确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则。鉴于此,同意制定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上述事项已经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新华三全体股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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