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证券代码:0009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22号院1号楼23层2302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2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紫光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紫光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屹唐同舟 | 指 | 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紫光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紫光股份19,448,640股股份,持有紫光股份股权比例由5.6800%变为4.9999%,下降至5%以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屹唐同舟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住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22号院1号楼23层2302 |
成立日期 | 2019年1月18日 |
合伙期限 | 2019年1月18日至2034年1月17日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合伙份额 | 70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302MA01GWME72 |
经营范围 | 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下期出资时间为2033年12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合伙人情况 | 普通合伙人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0.14%份额,有限合伙人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99.86%份额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唐雪峰 | 男 | 屹唐同舟授权代表 | 中国 | 北京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紫光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规划安排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紫光股份于2022年1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紫光股份合计不超过28,600,798股股份,不超过紫光股份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业务及财务需求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紫光股份162,452,536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5.6800%,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紫光股份143,003,896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屹唐同舟于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紫光股份19,448,640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
0.68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减持日期 | 减持价格区间/减持价格(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屹唐同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2月10日-2022年2月11日 | 21.11-21.87 | 2,981,840 | 0.1043% |
大宗交易 | 2022年2月14日 | 20.03 | 6,466,800 | 0.2261% | |
2022年2月15日 | 20.14 | 10,000,000 | 0.3496% | ||
合计 | 19,448,640 | 0.6800% |
注:上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比例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屹唐同舟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屹唐同舟 | 无限售流通股 | 162,452,536 | 5.6800% | 143,003,896 | 4.9999%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情况
屹唐同舟于2020年9月18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屹唐同舟通过公开征集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紫光股份162,452,536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5.6800%。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三节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屹唐同舟营业执照复印件
2、屹唐同舟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电话:010-62770008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
唐雪峰
签署日期: 2022年2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
唐雪峰
签署日期: 2022年2月16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
股票简称 | 紫光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9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22号院1号楼23层2302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62,452,536股 持股比例:5.680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19,448,640股 变动比例:0.680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2月10日-2022年2月15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减持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减持,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注:屹唐同舟于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紫光股份19,448,640股股份。除上述披露信息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 |
(本页无正文,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
唐雪峰
签署日期: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