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5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核查和逐项回复,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