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000938)_公司公告_紫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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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2020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截至2020年1月22日,紫光通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61,286,5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数量达到上述减持计划的一半。

近日,公司收到紫光通信和紫光卓远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2020年3月17日至3月18日,紫光通信和紫光卓远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0,52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其中紫光通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2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紫光卓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拉萨康达汽贸城院内综合办公楼西3-11 号 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拉萨康达汽贸城院内2号楼2-07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0年3月17日、3月18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是√ 否□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紫光通信)422.18400.21%
A股(紫光卓远)2,630.00001.29%
合 计3,052.18401.4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紫光通信109,627.570053.66%109,205.386053.4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9,627.570053.66%109,205.386053.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紫光卓远4,077.45622.00%1,447.45620.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077.45622.00%1,447.45620.71%
有限售条件股份
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723.66973.29%6,723.66973.2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723.66973.29%6,723.66973.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640.61820.31%640.61820.3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40.61820.31%640.61820.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21.47840.21%421.47840.2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21.47840.21%421.47840.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6.48900.04%76.48900.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6.48900.04%76.4890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121,567.281559.51%118,515.097558.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1,567.281559.51%118,515.097558.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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