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000938)_公司公告_紫光股份: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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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

说明书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8日,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

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第C.1.8条守则条文的要求及相关的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行业惯例,公司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最终以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最终以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遵循经不时修订的《公司章程》、《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及行业惯例的前提下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与该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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