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加会议议题的讨论,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 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
承军 | 4 | 3 | 1 | 0 | 2 |
2、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独立董事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2年8月24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衍生品交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22年10月27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期间,通过查阅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工作人员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等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现场了解,对董事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工作期间,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相关人员积极协助配合,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前,对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其他成员进行沟通;同时与经营管理层就公司经营管理重要事项保持了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现状。
2、报告内,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3、为保证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治理发挥应有的作用,不断对证券监管部门最新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加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意识。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尽职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特此报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公司
独立董事:承军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