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股份(000936)_公司公告_华西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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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7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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