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1、概述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稠州银行”)拟实施增资扩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8亿股(含本数),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0元。基于公司目前战略规划,公司拟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
本次稠州银行增资扩股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华西村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资本”)持有稠州银行20,23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4.82%。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华西资本持有稠州银行的比例预计将下降至4.05%,最终比例根据稠州银行增资扩股结果确定。
2、本次放弃权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所涉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09786330F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188号B栋1、2、6-9、11-14层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金子军注册资本:420,000万元成立日期:1987年6月25日经营范围:(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售汇、结汇业务;(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2、截止2022年9月,稠州银行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浙江东宇物流有限公司 | 29,671.20 | 7.06% |
2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 29,671.20 | 7.06% |
3 | 杭州乾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760.50 | 4.94% |
4 | 义乌市豪泰工艺品有限公司 | 20,728.15 | 4.94% |
5 | 江阴华西村资本有限公司 | 20,232.00 | 4.82% |
6 | 义乌市兰生工贸有限公司 | 18,516.00 | 4.41% |
7 | 杭州科欧博亿贸易有限公司 | 18,240.00 | 4.34% |
8 | 亿德宝(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7,760.00 | 4.23% |
9 | 深圳市佳育世纪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14,371.20 | 3.42% |
10 | 天津滨海新天投资有限公司 | 13,920.00 | 3.31% |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9,604,576.67 | 27,104,448.30 |
负债总额 | 27,273,843.04 | 25,216,560.25 |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 2,214,347.34 | 1,824,788.17 |
项 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 759,840.21 | 690,467.50 |
营业利润 | 225,991.16 | 207,784.6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3,834.50 | 161,150.07 |
4、经核查,稠州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稠州银行增资扩股发行价格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每股净资产的
0.62倍确定,发行价格定为每股人民币2.80元。
若公司不放弃本次稠州银行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维持原持股比例所需出资的最高金额约为10,7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
四、放弃权利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目前战略规划,公司同意华西资本放弃本次稠州银行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本次放弃权利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稠州银行增资扩股方案。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