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股份(000936)_公司公告_华西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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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孙涛)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涛,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无锡恒元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兼任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加对会议议题的讨论,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 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孙涛55002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4422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日常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与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4、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共17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到公司实地考察,通过座谈、电话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在规范运作上,对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阅读,关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在生产经营上,主要了解公司产品生产、销售、项目扩建、码头仓储情况及联营企业的经营状况。工作期间,公司相关人员积极协助配合,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度报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转让索尔思光电部分股份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2025年1月,索尔思光电部分股份转让事项终止。上述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订并执行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以及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

本人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公司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2024年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为1.19亿元人民币,主要内容为采购电、汽产品以及租赁房屋、土地等。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且为以前正常业务之延续;该等关联交易严格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与关联方互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的议案》。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互保事项延续到本报告期内。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5,409.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8%。

上述公司与控股股东互保事项,符合双方整体利益,有利于实现双方共同发展。该互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充分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的审议,并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沟通与合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公司

独立董事:孙涛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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