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9,730,360.7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973,036.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50,391,203.02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股利35,440,515.48 元(其中: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17,720,257.74 元,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17,720,257.74元),本年末共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149,708,012.19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86,012,887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7,720,257.74元(含税)。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 年半年度利润已分配股利17,720,257.74元(含税);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35,440,515.48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0%。
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5,440,515.48(注) | 17,720,257.74 | 17,720,257.74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7,338,201.41 | 72,393,133.41 | 196,808,204.0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456,957,420.55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149,708,012.1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70,881,030.9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28,846,512.9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70,881,030.96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上表中的“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及本次拟实施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金额。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70,881,030.96元,占2022年-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55.01%,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9.70亿元、人民币10.79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02%、16.38%,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