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公司本部会议室,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8日前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独立董事秦永慧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徐学锋先生就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视频出席,其余董事均为现场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7)。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8
月2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8)。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董事李宏伟先生、李炜先生、崔建友先生、张伟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四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四)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河南资产商发神火绿色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所持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9.90%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资产结构,聚焦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河南资产商发神火绿色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所持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神火”)9.90%
股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拟收购云南神火部分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2986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计算,收购价格为96,584.40万元。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购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14.8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五)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所持云南神火
4.95%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资产结构,聚焦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新发”)所持云南神火4.95%股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计算,收购价格为48,292.20万元。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购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14.8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丘新发转让所持河南神火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资产结构,聚焦主业,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商丘新发转让所持河南神火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发电”)51%股权,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拟转让持有股权所涉及的神火发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太报字[2023]第307号)进行计算,转让价格为36,517.28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神火发电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按照持股比例向控股子公司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隆宝鼎”)资金实力,满足其产业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和商丘新发按照持股比例向其增资2.00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仍为神隆宝鼎的控股股东,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神隆宝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神隆宝鼎经营情况与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发挥铝加工业务的品牌和市场网络整体优势,增强销售的协同效应,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意神隆宝鼎以自有资金1.00亿元投资设立全资贸易子公司。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九)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神火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炭素项目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云南绿色水电铝产业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条,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同意云南神火出资14.00亿元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炭素项目。该项投资是落实与云南地方政府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有关约定,作为云南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一部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商丘天朝家园商铺等闲置房产的议案》
为调整、优化资产结构,盘活长期闲置存量资产,同意公司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形式公开转让持有的位于商丘市神火大道天朝家园的商铺,并授权管理层履行资产评估、挂牌等相关程序,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由于本次转让方式为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尚不确定,公司将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办第十四届运动会的议案》
公司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始终注重社会公益事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根据新疆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的邀请,结合公司社会责任总体要求,同意公司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捐赠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支持运动会筹办工作。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营业规模、盈利状况、所在行业情况及独立董事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18万元/年(税前),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对照表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条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四票同意,五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2日
附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 修订后 |
七、特别说明 1、如果经营结果与上年度相比出现异常波动,应区分管理、市场和不可抗力等因素,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必要的调整。 2、本方案中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均指税前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本方案所述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暂定为8万元/年(税后)。 | 七、特别说明 1、如果经营结果与上年度相比出现异常波动,应区分管理、市场和不可抗力等因素,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必要的调整。 2、本方案中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均指税前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本方案所述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暂定为18万元/年(税前)。 |
除上述修订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他条款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