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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6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减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素堂养老)之控股子公司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互联网医院、交易标的)进行减资,成都互联网医院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变更为200万元,减少的部分由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后,成都互联网医院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华素堂养老仍持有其51%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持有其49%股权。
成都互联网医院系华素堂养老与国美控股共同投资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第(一)条规定,国美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减资属于公司对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企业的减资,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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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条规定,本议案表决时,国美控股推荐董事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应回避表决,也不能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本议案时,公司3名独立董事史录文、毕克、夏琴均投票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不涉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必征得债权人同意或其他第三方同意,交易实施不存在资产产权权属不清等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密云区中关村密云园康宝路12号A座办公楼-8 | |
注册资本 | 300,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刘亚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26341576B | |
成立日期 | 2001年5月25日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国美控股100%股权 | |
实际控制人 | 黄光裕先生 | |
主要财务数据 | 财务指标(元)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5,353,938,235.58 | |
净资产 | 4,365,031,453.88 | |
营业收入 | 3,745,304,254.74 | |
净利润 | -25,409,928.52 |
(二)发展状况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于200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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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成立,至今已历经23年的发展和积淀,已参与投资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华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国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国美控股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等众多企业。
(三)关联关系说明
国美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黄光裕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第(一)条规定,国美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减资构成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国美控股无支付资金义务,无履约能力风险。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国美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 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1599号1栋12层1号附9室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侯占军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15MA67ERXC2Q | ||
成立日期 | 2021年4月28日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医疗服务;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成都互联网医院51%股权;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成都互联网医院49%股权 | ||
主要财务数据 | 财务指标(元)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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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未经审计)
2024年度 (未经审计) | 2025年1-3月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48,261.14 | 1,501,003.95 |
负债总额 | 3,159,074.67 | 3,916,865.99 |
应收款项总额 | 39,813.14 | 41,908.57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 0.00 | 0.00 |
净资产 | -2,710,813.53 | -2,415,862.04 |
营业收入 | 1,408.85 | 0.00 |
营业利润 | -1,834,102.26 | -955,321.10 |
净利润 | -1,832,942.57 | -955,320.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5,613.76 | 42,965.64 |
(二)减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减资前 | 减资后 | ||
认缴额 | 比例 | 认缴额 | 比例 | ||
1 | 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5,100.00 | 51% | 102.00 | 51% |
2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900.00 | 49% | 98.00 | 49% |
合 计 | 10,000.00 | 100% | 200.00 | 100% |
(三)资产状况
本次交易为公司与关联人向共同投资企业减资之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成都互联网医院注册资本,股权权属清晰、无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成都互联网医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成都互联网医院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行为;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减资事项是经成都互联网医院全体股东共同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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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循公允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减资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同业竞争等情况。
(二)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是根据成都互联网医院目前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做出的决策,本次减资事项不会对其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全体股东进行同比例减资,公平对等;减资完成后成都互联网医院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减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
七、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方关系说明 | 交易类型 | 交易金额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收取公司物业管理费 | 797,485.49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收取公司保洁费 | 33,526.13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收取公司停车费 | 75,283.02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收取公司水电费 | 18,592.53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收取公司电话线路维修费 | 313.21 |
国美视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收取公司服务费 | 7,075.47 |
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收取公司房租 | 1,536,883.02 |
国美家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收取公司房租 | 857,59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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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 | 关联方关系说明 | 交易类型 | 交易金额 |
国美家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收取公司物业管理费 | 407,017.36 |
共 计 | - | - | 3,733,775.49 |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认为:本次减资事项公平、公正、公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公平对等;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美控股出具的基本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美控股2024年度财务报表;
5、成都互联网医院《营业执照》复印件;
6、成都互联网医院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截至2025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