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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40
二〇二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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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许钟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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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0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56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19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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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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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 | 指 |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控股股东、国美控股 | 指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
国美电器 | 指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北京华素健康 | 指 | 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四环医药 | 指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海南华素营销 | 指 | 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为四环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沃达康 | 指 | 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四环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普润德方 | 指 | 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四环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北京华素 | 指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四环医药的控股子公司 |
山东华素 | 指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为北京华素的全资子公司 |
海南华素健康 | 指 | 海南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华素的全资子公司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 | 指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为四环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多多药业 | 指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为四环医药的控股子公司 |
华素生物 | 指 | 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华素堂养老 | 指 | 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久久泰和 | 指 | 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华素堂养老的全资子公司 |
成都互联网医院 | 指 | 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为华素堂养老的控股子公司 |
中实混凝土 | 指 |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实新材料 | 指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实混凝土的控股子公司 |
中实通达商砼 | 指 | 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为中实新材料的的全资子公司 |
中实通汇 | 指 | 北京中实通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实新材料的全资子公司 |
中科泰和 | 指 | 北京中科泰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科贸电子城 | 指 | 北京中关村科贸电子城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海德酒店 | 指 | 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国家药监局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CDE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报告期、本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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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中关村 | 股票代码 | 000931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关村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EIJINGCENTERGATETECHNOLOGIES(HOLDING)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无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许钟民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2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81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16 | ||
公司网址 | http://www.centek.com.cn | ||
电子信箱 | investor@centek.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志宇 | 相皓冉、胡秀梅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
电话 | 010-57768018 | 010-57768018 |
传真 | 010-57768100 | 010-57768100 |
电子信箱 | investor@centek.com.cn | investor@centek.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00225606B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07年1月4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2006年12月29日,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中关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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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185,644,133股及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持中关村股份11,000,000股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上述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详见2007年1月6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07-001)】。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份185,644,133股及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持中关村股份11,000,000股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上述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详见2007年1月6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07-00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黄峰、朱红炎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 王喆 | 督导期间从《股权分置改革之持续督导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非流通股股东所做承诺履行完毕止。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2,532,142,197.75 | 2,276,603,345.75 | 2,276,603,345.75 | 11.22% | 2,060,280,707.26 | 2,060,280,707.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3,592,190.23 | 48,781,604.61 | 48,574,063.82 | 10.33% | -39,581,049.16 | -39,581,049.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2,689,507.45 | 35,564,241.42 | 35,356,700.63 | -7.54% | -46,933,394.98 | -46,933,394.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7,601,588.53 | 218,298,525.35 | 218,303,536.09 | -41.55% | 183,742,331.39 | 183,742,331.3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12 | 0.0648 | 0.0645 | 10.39% | -0.0526 | -0.052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12 | 0.0648 | 0.0645 | 10.39% | -0.0526 | -0.05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3% | 3.23% | 3.21% | 0.22% | -2.54% | -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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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末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3,712,072,946.95 | 3,778,503,538.15 | 3,779,583,356.79 | -1.79% | 3,643,217,735.34 | 3,643,217,735.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88,370,940.24 | 1,535,226,464.20 | 1,534,778,750.01 | 3.49% | 1,486,444,859.59 | 1,486,444,859.59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606,418,745.97 | 666,925,749.40 | 656,499,306.32 | 602,298,396.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631,055.35 | 24,758,919.25 | 15,239,065.43 | 1,963,150.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606,701.04 | 20,424,731.59 | 13,014,389.70 | -7,356,314.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724,156.95 | -25,452,734.55 | 29,426,930.74 | 47,903,235.3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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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396,519.24 | 789,438.74 | -764,073.41 | 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权资产所致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061,716.21 | 17,665,996.00 | 11,482,123.6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87,373.98 | -1,937,596.08 | -266,680.07 | 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影响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552,007.50 | 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收回部分前期单独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所产生的影响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2,034,525.81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582,670.72 |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期收购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51%股权,因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所产生的影响 | ||
债务重组损益 | 9,355,756.18 | 本公司之子公司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北京华鑫恒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前年度应支付的房租减免所产生的影响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634,593.00 | 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期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支付北京长城节能锅炉厂因公司违约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8,672.23 | 256,836.90 | -212,807.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592,076.19 | 3,843,782.04 | 1,883,523.2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847,930.23 | 1,748,056.14 | 1,002,693.39 | |
合计 | 20,902,682.78 | 13,217,363.19 | 7,352,345.8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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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所处行业分析医药行业,近年在变革与突破中持续前行,呈现出稳步复苏和创新发展的态势。一系列重大政策的实施不仅塑造了市场格局,也引领了新的发展趋势,让行业发展呈现多重变化,复杂而又深刻。2024年是我国医药创新发展如火如荼的一年,政府政策支持持续加强。2024年
月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该方案指出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调动各方面科技创新资源,强化新药创制基础研究,夯实我国创新药发展根基。同月,国家药监局也出台《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方案》。这些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对创新药的支持方向,合力助推我国创新药突破发展。
养老行业,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作为年度工作任务之一,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发展银发经济”。2024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要求促进事业产业协同,加快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同年
月,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运行,通过五大功能“一站式”服务,打造成各地养老服务政务平台的总枢纽。养老服务模式的不断创新,推动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市场地位公司通过多年扎实的经营,医药及健康品业务现拥有三个研发中心、四个制造中心及庞大的、遍布全国的专家团队网络、连锁药店网络、全终端全覆盖的营销体系和销售团队。拥有的“华素”品牌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全国驰名商标。主要产品“博苏”“元治”“华素片”“飞赛乐”等,在心血管治疗、口腔和晕动等领域均具有较强的品牌认知度。心血管线核心产品“元治”2019年和2020年连续两年荣登中国医药·品牌榜新型钙拮抗剂【锐榜】榜单、2022年和2023年荣登“中国医药·品牌榜”医院终端品牌榜单、2024年荣登“中国医药·品牌榜”医院终端抗高血压用药主榜榜单,“元治”已五次荣登“中国医药·品牌榜”。“华素片”“飞赛乐”分别荣获2019年度中国非处方药综合统计排名(化学药)口腔与耳鼻喉第三名、抗过敏与抗眩晕类第四名;2021年,凭借优秀的市场表现,在第二十一届中国药店“数智驱动,共生致远”高峰论坛中,“华素片”“飞赛乐”获得口腔咽喉类、抗眩晕止吐类“中国药店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奖”。2023年
月,在2022-2023年度中国药店发展报告暨中国药店价值榜评选中,“华素片”“飞赛乐”分别再次获得口腔咽喉类、抗眩晕止吐类“中国药店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的殊荣。2024年
月,“华素片”“飞赛乐”在乌镇健康大会上获评“西湖奖·最受药店欢迎的明星单品”;2024年
月,“华素片”“飞赛乐”“风度”在中国药店全生态伙伴大会中获得“2024中国药店甄选品牌”。公司所属北京华素系国家战备药和国家麻醉药品定点生产企业,2016年成功入选北京市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G20工程)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公司所属多多药业系二类精神药品-盐酸曲马多原料药的全国四家生产企业之一,“多多”牌商标连续多年被评为黑龙江省著名商标。2023年,多多药业上榜“2023黑龙江制造业民营企业
强”,其产品盐酸曲马多荣获“黑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报告期内,多多药业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发中心产品开发部荣获“黑龙江省工人先锋号”称号。
公司所属山东华素入选2022年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企业”、2023年(第
批)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并获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报告期内,山东华素入选“2024年山东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名单”。2017年,公司正式启动养老业务,经过近七年的发展,初步建立起了医、康、养、护、娱“五位一体”的养老生态体系。2019年,公司所属久久泰和及核心管理团队荣获“2019年北京品牌实力养老连锁机构”和“北京养老行业领军人物”等殊荣和称号。“纳兰园”养老项目于2021年通过北京市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的评定,被评为“四星级养老服务机构”。久久泰和在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两年荣获“年度北京‘金口碑’品牌实力养老集团”称号。通过北京日报、北京晚报投票评选,久久泰和荣获“2021年度北京极具公信力养老连锁机构”和“2022年度十大影响力康养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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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称号。报告期内,久久泰和在北京市养老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上被选为副会长单位,同时,成为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理事单位;久久泰和旗下朝外街道养老照料中心被朝阳区养老服务行业协会评为“信用评价示范单位”。
公司养老业务旗下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于2020年顺利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22年被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2023年
月机构类别由一级变更为二级,并取得由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最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23年
月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级别由一级升为二级。上述工作的顺利完成,有助于提升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的知名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公司康养业务战略布局。截至报告期末,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新址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中,建成后,医院新址面积将扩大一倍以上,为后续业务跨越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分为生物医药及健康品业务、养老医疗业务、商砼业务和其他业务。其中:1、生物医药及健康品业务包括化学药、中药、健康品和医疗器械业务,主要从事外用制剂、片剂、注射剂、胶囊、口服溶液剂、颗粒剂、原料药、麻醉药品及二类精神药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药品临床前研究服务及药品一致性评价研究服务;医疗设备、试剂和相关耗材的销售及服务业务;口腔清洁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养老医疗业务主要包括集中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预防保健咨询、中医医疗服务、养老旅居业务以及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等;3、商砼业务包括制造和销售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4、其他业务主要包括物业管理、餐饮、住宿、投资及公司不归类于生物医药及健康品业务、养老医疗业务和商砼业务的其他业务。
(二)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1、医药业务
(1)报告期内,公司已进入注册程序的药品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
药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注册阶段/进展 |
知母皂苷BⅡ及胶囊 | 中药1类 | 用于治疗血管性痴呆。 | 临床Ⅰ期试验已暂停。 |
联苯苄唑原料药 | / | / | 2024年4月收到《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
盐酸纳洛酮注射液 | 一致性评价 | 阿片类受体拮抗药。1、用于阿片类药物复合麻醉术后,拮抗该类药物所致的呼吸抑制,促使病人苏醒。2、用于阿片类药物过量,完全或部分逆转阿片类药物引起的呼吸抑制。3、解救急性乙醇中毒。4、用于急性阿片类药物过量的诊断。 | 2024年10月收到《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过一致性评价。 |
盐酸纳曲酮片 | 一致性评价 | 阻断外源性阿片类物质的药理作用,作为阿片类依赖者脱毒后预防复吸的辅助药物。 | CDE审评中。2024年9月收到一致性评价申报《受理通知书》。 |
氨酚羟考酮片 | 化学药品3类 | 适用于严重程度足以需要使用阿片类镇痛剂且缺乏其他替代治疗的中、重度疼痛的治疗。 | CDE审评中。2024年12月收到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 化学药品4类 | 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2、手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 CDE审评中。2024年4月收到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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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药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注册阶段/进展 |
3、早产儿及新生儿的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 |||
盐酸曲马多注射液 | 一致性评价 | 中度至重度疼痛。 | CDE审评中。2024年7月收到一致性评价申报《受理通知书》。 |
非布司他片 | 化学药品4类 | 适用于痛风患者高尿酸血症的长期治疗,不推荐用于无临床症状的高尿酸血症。 | CDE审评中。2024年11月收到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
格列吡嗪分散片 | 原化学药品第四类 | 格列吡嗪用于辅助饮食和运动,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 2024年4月收到《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
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药 | / | / | CDE审评中。2024年3月收到申请上市登记《受理通知书》,2024年12月收到《补充资料通知》。 |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药品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 | 是否进入2024年版医保目录 |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 化学药品4类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的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使用本品时需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制备比索洛尔及其盐的改进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02.7.12-2022.7.12。 | 否 | 是 |
甲磺酸托烷司琼注射液 | 原化学药品第二类 | 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无 | 否 | 是 |
西地碘含片 | 原西药第四类 | 用于慢性咽喉炎、口腔溃疡、慢性牙龈炎、牙周炎。 | “复方西地碘口含片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1991.8.16-2010.11.10。 | 否 | 否 |
盐酸苯环壬酯片 | 原西药第一类 | 用于预防晕车、晕船及晕机。 | “盐酸苯环壬酯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1993.10.22-2013.12.25。 | 否 | 否 |
盐酸纳洛酮注射液 | 原西药第四类 | 本品为阿片类受体拮抗药。1、用于阿片类药物复合麻醉药术后,拮抗该类药物所致的呼吸抑制,促使患者苏醒。2、用于阿片类药物过量,完全或部分逆转阿片类药物引起的呼吸抑制。3、解救急性乙醇中毒。4、用于急性阿片类药物过量的诊断。 | 无 | 否 | 是 |
盐酸羟考酮注射液 | 化学药品4类 | 本品为强效镇痛药。用于治疗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包括手术后引起的中度至 | 无 |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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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药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 | 是否进入2024年版医保目录 |
重度疼痛,以及需要使用强阿片类药物治疗的重度疼痛。 | |||||
联苯苄唑乳膏 | 原西药第二类 | 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 无 | 否 | 是 |
石杉碱甲片 | 原西药四、五类 | 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无 | 否 | 是 |
五加生化胶囊 | 原中药三类 | 益气养血,活血祛瘀。适用于经期及人流术后、产后气虚血瘀所致阴道流血,血色紫暗或有血块,小腹疼痛按之不减,腰背酸痛,自汗,心悸气短,舌淡、兼见瘀点,脉沉弱等。 | 1、“一种五加生化药剂的制造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02.11.14-2022.11.13;2、“五加生化胶囊的检测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09.09.25-2029.09.24;3、“五加生化中药复方提取物的植物雌激素样作用及应用”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11.09.30-2031.09.29;4、“一种五加生化胶囊溶出度的检测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21.04.11-2041.04.10。 | 否 | 是 |
乳酸菌素片 | 化学药品4类 | 用于肠内异常发酵、消化不良、肠炎和小儿腹泻。 | 无 | 否 | 否 |
盐酸曲马多注射液 | 原西药第二类 | 用于癌症疼痛,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痛。 | 无 | 否 | 是 |
盐酸曲马多片 | 原西药第四类 | 用于治疗疼痛程度严重到需要使用阿片类镇痛剂并且替代疗法不足的成人疼痛。 | “一种盐酸曲马多制剂中的新杂质的检测控制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20.07.07-2040.07.06。 | 否 | 是 |
氨酚曲马多片 | 原化学药品第3.2类 | 本品用于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的短期(5天或更短)治疗。 | 1、“一种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和盐酸曲马多的包衣片剂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21.09.17-2041.09.16;2、“一种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和盐酸曲马多的包衣片剂”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21.09.17-2041.09.16。 | 否 | 是 |
盐酸曲马多原料药 | / | / | “一种盐酸曲马多的合成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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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药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 | 是否进入2024年版医保目录 |
2008.04.16-2028.04.15。 | |||||
克林霉素磷酸酯阴道凝胶 | 原化学药品3.1类 | 用于治疗细菌性阴道病。 | 无 | 否 | 否 |
吡拉西坦注射液 | 原化学药品6类 | 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 无 | 否 | 是 |
刺五加注射液 | 原中药11类 | 平补肝肾,益精壮骨。用于肝肾不足所致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动脉硬化,脑血栓形成,脑栓塞等。亦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合并神经衰弱和更年期综合征等。 | 无 | 否 | 是 |
盐酸贝尼地平片 | 原化学药品第二类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无 | 否 | 是 |
格列吡嗪分散片 | 原化学药品第四类 | 格列吡嗪用于辅助饮食和运动,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 无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新入选及新退出国家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产品情况:无。(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涉及生物制品的制造与销售。多多药业不涉及生物制品的生产,子公司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生物制品如下:双歧杆菌活菌胶囊、地衣芽孢杆菌活菌胶囊。
(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情况:
序号 | 发明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1 | 一种比索洛尔制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24年09月24日 | ZL202410868013.4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2 | 一种富马酸比索洛尔片有关物质的一次性检测方法 | 2024年10月01日 | ZL202411057470.1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3 | 一种比索洛尔氢氯噻嗪片有关物质的一次性检测方法 | 2024年11月12日 | ZL202411095694.1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4 | 一种便于安装拆卸的原料罐盖板 | 2024年12月13日 | ZL202420913462.1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5 | 一种机械手用吸盘 | 2024年12月31日 | ZL202420947638.5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2、养老医疗业务主要包括:集中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预防保健咨询、中医医疗服务、养老旅居业务以及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等。
3、商砼业务主要包括:制造销售商品混凝土和水泥制品。
4、其他业务主要包括:电子卖场的管理、物业管理服务、酒店服务业、投资以及公司其他不能归类于生物医药、健康品业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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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医疗业务的其他业务。
(三)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生物医药及健康品业务经营模式(
)研发模式:
自主研发模式:公司在北京市、山东省和黑龙江省设立三个研发中心,针对不同产品和剂型开展研发工作,既独立又遥相呼应,在公司全面统筹下完成整体研发工作。在新品种研发、老品种深度开发、工艺优化、专利申报注册等方面卓有成效。
联合研发模式:公司近年来先后与军事科学院等国内多家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项目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外部研发资源优势,开展关键技术和产品的联合开发,有效的推进了公司整体研发工作。
委托研发模式:公司将研发任务外包给外部更专业的机构或研究组织,充分利用外部研发资源和经验,加速研发进程;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研发成本和风险。
(
)生产模式:
公司在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和黑龙江省设立四个制造中心。生产组织方面,公司各生产中心根据所辖各品种的年度销售计划、库存情况及综合生产能力,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及月度分解目标。并在年度工作过程中,结合实际产品需求,滚动调整生产计划,使产销有效衔接,确保产品市场需求。并通过精细化调度设备运行和人员组织,严控损耗,不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质量管控方面,公司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并全面实施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进一步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严控物料质量,所用的各类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全部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入生产环节。及时更新、增建、补充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监督控制生产全过程,做到产成品检验合格上市销售。
(
)采购模式:
采购部门根据业务需求、生产计划、使用周期、市场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采购周期、提出行情预测,制定和实施采购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内控要求的采购制度、验收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时,根据供应商资质、技术水平、诚信度等,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必要时对供应商进行现场核查,降低采购风险。所采购原辅料和包材在到厂时需要质量技术部门取样检测合格后方能正式入库。
(
)销售模式:
公司拥有全终端、全模式的营销体系,临床学术推广模式、终端居间服务商模式和OTC零售模式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全面覆盖等级医院、零售药店、基层医疗机构等全类别线下终端。同时,公司销售业务还探索并推进互联网线上销售模式,目前已取得良好开端。
公司在推进销售工作过程中,强化市场、商务及招商等相关管理职能,提升产品的品牌和学术影响力、市场渗透力,加强发货回款、终端渠道的控制能力,实现对产品销售的服务、促进和监督。公司制定了不同的推广、营销策略,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拓展。
除正常的销售推广外,公司还建立了负责市场推广和准入的专业团队,着力打造产品品牌,策划、指导公司的市场准入和营销行为,不断提升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市场渗透力,提高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养老医疗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养老业务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积极拓展、夯实基础求发展”为经营理念,在管理提升和业务拓展方面持续发力,围绕市场拓展、品牌宣传、医养结合、打造标杆项目、提升实力等方面快速发展。逐步完善以基础养老为根基,医养结合和康养保健为两翼,异地康养为拓展的全生命周期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积极探索、尝试新的业务模式,使业务规模和影响力得到全面提升。
、商砼业务经营模式
混凝土业务坚持“适量、增效、抓回款、降风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方针,积极寻找优质工程项目,在保持一定的生产规模的基础上,通过降本增效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单方利润贡献。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详见本节“公司主要业务所处行业分析”“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回顾”及“核心竞争力分析”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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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品牌优势公司是在国务院批准北京市政府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于1999年6月注册成立,并于当年7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的一家控股型企业。自成立以来,以集团控股的管理模式投资设立了多家分、子公司。公司致力于生物医药、健康品及养老等产业,参与了中关村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和创业环境建设,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并拥有“中关村科技”的品牌优势。
公司拥有“华素片”“飞赛乐”“博苏”及“元治”等广受消费者知晓的产品,在口腔领域、晕动领域和心血管领域具有较强的品牌认知度,拥有的“华素”品牌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全国驰名商标。
2016年,北京华素成功入选北京市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G20工程)企业-行业领军企业。
公司所属多多药业拥有“五加生化胶囊”“乳酸菌素片”“曲马多制剂”等广受消费者熟知的产品,在妇产科领域、消化领域和镇痛领域具有较强的品牌认知度。拥有的“多多”品牌被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黑龙江省著名商标。多多药业先后被评定为中国优秀诚信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黑龙江省产业化龙头企业、黑龙江省创新型企业等。
公司所属养老医疗业务涉足养老服务、中医医院、康养、旅居等业务领域。旗下久久泰和所属“纳兰园”2021年通过北京市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的评定,被评为“四星级养老服务机构”。久久泰和在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两年荣获“年度北京‘金口碑’品牌实力养老集团”称号;同时,通过北京日报、北京晚报投票评选,久久泰和被评为“2021年度北京市极具公信力养老连锁机构”和“2022年度十大影响力康养品牌”的称号;2024年,久久泰和在北京市养老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当选为副会长单位,同时,成为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理事单位。
2023年,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机构类别由一级变更为二级,并取得由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最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院的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级别由一级升为二级。上述工作的顺利完成,有助于提升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的知名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公司康养业务战略布局。
(二)产品优势
1、富马酸比索洛尔片(商品名:博苏)为国内首仿,在β-受体阻滞剂领域市场份额稳居前列。2020年,“博苏”全部规格(2.5mg、5mg)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2、盐酸贝尼地平片(注册商标:元治
?
)为国内首仿,是目前国内同时具有膜渗透与三通道阻滞机制的钙拮抗剂,在临床上表现出极好的降压以及脏器保护作用,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在“医院终端”“基层终端”“零售终端”三大终端的销售增长表现十分突出,市场高度认可。盐酸贝尼地平片(注册商标:元治
?
)在2019、2020年连续两年荣登中国医药·品牌榜新型钙拮抗剂【锐榜】榜单、2022和2023年荣登“中国医药·品牌榜”医院终端品牌榜、2024年荣登“中国医药·品牌榜”医院终端抗高血压用药主榜榜单,“元治”已五次荣登“中国医药·品牌榜”。2023年,“盐酸贝尼地平片”(规格:8mg、4mg、2mg)均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提升了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
3、西地碘含片(商品名:华素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在口腔西药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4、盐酸苯环壬酯片(商品名:飞赛乐)为国家一类新药、全球范围内创新药,是当前全球“晕动症”领域的先进药物,北京华素是目前全世界唯一生产厂家,已获得中国、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共计7个国家专利,曾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盐酸苯环壬酯成分及制备方法获国家发明专利,曾获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予的杰出发明奖。
5、“华素片”“飞赛乐”分别荣获2019年度中国非处方药综合统计排名(化学药)口腔与耳鼻喉第三名、抗过敏与抗眩晕类第四名。2022-2023年度中国药店发展报告暨中国药店价值榜评选中,“华素片”“飞赛乐”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及优秀的市场表现,分别获得口腔咽喉类、抗眩晕止吐类“中国药店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2024年4月,“华素片”“飞赛乐”在乌镇健康大会上获评“西湖奖·最受药店欢迎的明星单品”;2024年10月,“华素片”“飞赛乐”“风度”在中国药店全生态伙伴大会中获得“2024中国药店甄选品牌”。
6、在镇痛和精神领域,北京华素系国家麻醉药品定点生产企业,拥有“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盐酸曲马多片”“盐酸羟考酮片”“盐酸羟考酮注射液”等多种镇痛和精神类产品,其中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为国家1类新药,“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荣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多多药业是国家二类精神类药品定点生产企业,拥有盐酸曲马多原料药,盐酸曲马多片、氨酚曲马多片、盐酸曲马多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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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旗下北京华素、山东华素以及多多药业所属共
个产品入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版)》,奠定了业务发展的基础。
(三)渠道优势公司核心业务拥有成熟的营销团队,广泛的全国性医院网络、连锁药店网络和权威专家网络,形成了遍布全国的营销体系。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2024年,我国经济在复杂环境中展现了较强韧性,通过政策引导、结构优化和内生动力增强,实现了稳中有进的高质量发展目标。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成为主旋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承聚焦主业,在优化、提升现有业务的基础上,以销售为龙头,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以变革和创新求发展。在组织、营销、人员、管理方面持续进行优化、完善,提升组织力、战略执行力、运营质量和工作效率,将精细化管理推向更高阶段。同时,内外结合,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完善、丰富产品线,保持投入,以赢得未来。2024年
月,公司通过对外部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内部资源的深入分析后,完成发展战略规划的调整。公司将发展战略定位为“致力于成为领先的医药大健康产业服务商”,通过创新的商业模式和数字化技术,立足医药大健康产业,帮助产业链企业提升竞争力,赢得市场和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
25.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22%;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9.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33%。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实现良性增长。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回顾(
)生物医药及健康品业务
①药品销售工作北京华素处方药销售业务,围绕“全产品推广、全渠道拓展、全终端覆盖”的销售策略,全力推进销售工作。业务整体营业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首次跨越
亿元大关。核心产品盐酸贝尼地平片(注册商标:元治
?
)继续保持增长,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近29%;战略产品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742.22%;主要产品富马酸比索洛尔片(商品名:博苏)在集采续标等重重困难下成功突围,销售数量同比增长
12.17%。同时,报告期内,北京华素处方药销售业务积极拓展产品合作版图,全力推进代理品种的销售工作并取得初步进展,迈出了具有战略意义的一步,为实现业务规模的进一步突破打造了坚实的基础。
海南华素营销负责的OTC渠道销售业务多管齐下,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精准定位目标受众,打造极具影响力的品牌传播矩阵,有效提升品牌知名度。通过加强铺货以及连锁门店的培训力度、增加市场推广活动等手段,全面推进终端动销工作。报告期内,盐酸苯环壬酯片(商品名:飞赛乐)营业收入实现快速增长,较上年同期增长近49%;同时,销售团队通过对市场需求的精准把握,有效地执行了产品推广策略,完成了复产产品盐酸纳洛酮舌下片(商品名:风度)年度铺货目标。报告期内,西地碘含片(商品名:华素片)、盐酸苯环壬酯片(商品名:
飞赛乐)荣登“西湖奖·最受药店欢迎的明星单品”榜单。
为有效提升运营质量、确保业务稳定增长,公司对多多药业营销管理团队进行全面优化调整;同时,制定科学灵活的销售政策,全渠道、全区域推进产品销售工作,报告期内,经过一系列举措的落地实施,业务态势逐步向好。
沃达康和普润德方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积极拓展并尝试医疗器械代理业务,寻找具有发展潜力的产品,为未来业务进一步发展夯实基础。
②药品生产工作
北京华素良乡生产基地在确保符合质量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科学统筹生产流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维持了较高的产能水平,有力保障了市场稳定供应。同时,从生产各个环节入手,通过科学排产、技术革新和流程优化等手段,生产效率和产能取得双提升,实现了降本增效目标,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积极探索新业务领域,稳步推进北京华素良乡生产基地的改扩建和数字化工厂项目,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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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有序推进产品转移工作和生产保障任务。主要原料药品种盐酸苯环壬酯和富马酸比索洛尔超额完成年度生产任务;同时,按既定计划完成了盐酸纳洛酮、联苯苄唑原料药的转移落地。年度工作的顺利完成,充分展现了沧州分公司强大的生产执行能力与高效的供应链管理水平。多多药业生产中心积极优化产品结构,优先安排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通过产销联动机制,有力保障全年供货需求。同时,在产能扩充与新产品引入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蒙脱石散”和“硫酸鱼精蛋白注射液”在报告期内已投入市场启动销售;“克林霉素磷酸酯阴道凝胶”生产线顺利投产,产量实现翻倍增长,为未来生产保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山东华素精准规划生产流程,合理储备物资,全力保障了市场供应,生产入库量较上年同期增长明显。报告期内,山东华素持续推进精细化的成本管理策略与高效的运营机制,核心产品盐酸贝尼地平片(注册商标:元治
?
)单盒成本较预算大幅降低。同时,山东华素凭借卓越的综合实力与创新能力,入选多项荣誉榜单,包括山东省2024年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山东省管理标杆企业以及2024年度第十批威海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等。
③药品研发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麻精领域的竞争优势,经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北京华素与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受让取得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项目的相关专利申请权及技术资料。2024年
月,北京华素取得国家药监局签发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批件》,增加北京华素为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的联合研制单位;2024年
月,北京华素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手续合格通知书》,已获准为“一种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及其制备方法和其应用”专利的第
专利权人;2024年
月,北京华素取得国家药监局签发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试验研究立项批件》,同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试验研究立项批件TYL2024-0124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
月
日。截至目前,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中。报告期内,北京华素、山东华素及多多药业均在研发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Ⅰ.北京华素“联苯苄唑原料药”通过CDE技术审评,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此项目的顺利完成,将为公司联苯苄唑制剂产品提供稳定的原料药供应。
Ⅱ.北京华素“盐酸纳洛酮注射液”(注册商标:苏诺
?
)(规格:
1ml:
0.4mg、1ml:
1mg和2ml:
2mg)通过一致性评价;其中,“盐酸纳洛酮注射液”(注册商标:苏诺
?
)(规格:
1ml:
1mg)在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成功中标。
Ⅲ.北京华素“盐酸纳曲酮片”(注册商标:诺欣生
?
)(规格:
50mg)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监局《受理通知书》。
Ⅳ.北京华素“氨酚羟考酮片”(规格:每片含盐酸羟考酮5mg和对乙酰氨基酚325mg)上市许可申请收到国家药监局《受理通知书》。
Ⅴ.山东华素“格列吡嗪分散片”(注册商标:元坦
?)(规格:
5mg)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Ⅵ.山东华素“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药”申请上市登记收到国家药监局《受理通知书》。Ⅶ.多多药业“盐酸氨溴索注射液”(规格2ml:
15mg)和“非布司他片”(规格:
20mg、40mg)上市许可申请收到国家药监局《受理通知书》。Ⅷ.多多药业“盐酸曲马多注射液”(规格:
2ml:
100mg)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监局《受理通知书》。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在研项目研发和新产品的立项工作正按计划顺利推进;同时,华素生物医药创新项目探索搭建从抗原设计、递送到生产工艺、质量研究等全链条技术体系的疫苗技术平台工作,也在多个关键环节实现自主创新。基于该平台研发的mRNA疫苗,展现出优异的免疫原性和保护效力。
④健康品业务公司健康品业务持续推进“华素愈创”“华素清清”等产品的终端推广和营销升级工作,继续强化以口腔医疗、连锁药店和电商为主的营销模式。同时,通过参加中国美容博览会、中国国际口腔设备材料展览会暨技术交流会等大型展会,寻求机遇、拓展业务,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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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业务管理团队全面总结、分析业务开展情况,通过市场调查研究和对未来业务走势的预判,全面启动了口腔医学渠道业务模式优化、升级工作,旨在通过创新的业务模式整合渠道、终端、供应链资源,依托品牌影响力和渠道资源,为合作伙伴赋能,以集群效应实现供应链降本增效,达到合作共赢的业务目的。
(
)养老医疗业务
公司养老医疗业务继续贯彻以基础养老为中心,医养结合和康养保健为两翼的业务模式和工作思路。在精细化管理、提高入住率、提升运营质量、加强医养结合融合度、模式固化复制等方面持续发力。报告期内,久久泰和凭借卓越的行业贡献及服务品质,成功当选北京市养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朝阳区养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房山区养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同时,成为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理事单位;这些都充分彰显久久泰和在养老行业的重要地位和影响力。
依据属地政府的通知要求,公司持续推进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的搬迁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新址选定并正式进入工程建设阶段,医院新址面积将扩大一倍以上,为后续业务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业务优势和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收购了成都互联网医院51%的股权;目前,正在积极探索以“精准营养”为特色的业务模式。
(
)商砼业务
公司旗下商砼业务在持续推进降本增效的同时,严格把控项目质量,积极寻找、承接优质项目。同时,为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中实新材料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下属建研建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开展建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并在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报告期内,中实新材料荣获“2023年度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预拌混凝土先进单位”和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顺利通过2024年度绿色生产检查,凸显了中实新材料技术科研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
)其他业务
科贸电子城、中科泰和、海德酒店经营正常。
(
)上市公司管理方面主要工作
①公司结合自身和外部环境情况,通过客观分析和深入研究,启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优化调整工作,并于2024年
月经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总体战略思路是:公司将秉承“让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健康、快乐的生活”的使命,坚持“整合与赋能医药大健康产业,在共享共建的生态系统中创造价值、提升效能”的愿景,致力于成为领先的医药大健康产业服务商;通过创新的商业模式和数字化技术,立足医药大健康产业,帮助产业链企业提升竞争力,赢得市场和客户。公司旗下医药、健康品和养老医疗三大业务将协同发展、合力共创、相融共生,实现业务的持续发展和良性循环。
②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梳理、分析自身资源优势和产品线特点,积极寻找新产品和新项目,持续推进产品调研和导入工作。
③根据监管要求,全力做好合规工作,按计划要求推进内控和常规审计工作,避免在经营中发生风险事件。
④持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授权流程,对所属业务单元实施科学化、高效化的管理和专业化的督导,以管理带动整体业务的提升。
⑤关注业务运营安全,紧盯国家及行业监管政策的动态变化,拟定预案,妥善应对。
⑥持续关注并推进公司涉诉事项的解决,保障公司合法利益不受损失。
⑦不断完善、优化公司各项信息管理系统;同时,推进办公数字化建设的研究和规划制定工作,并逐步开展实施。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532,142,197.75 | 100% | 2,276,603,345.75 | 100% | 11.22% |
页
2024年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分行业 | |||||
生物医药 | 1,898,005,471.22 | 74.96% | 1,726,774,797.92 | 75.85% | 9.92% |
商砼 | 442,621,874.78 | 17.48% | 348,586,589.02 | 15.31% | 26.98% |
养老医疗 | 125,049,020.21 | 4.94% | 130,122,501.30 | 5.72% | -3.90% |
其他 | 66,465,831.54 | 2.62% | 71,119,457.51 | 3.12% | -6.54% |
分产品 | |||||
生物医药 | 1,898,005,471.22 | 74.96% | 1,726,774,797.92 | 75.85% | 9.92% |
商砼 | 442,621,874.78 | 17.48% | 348,586,589.02 | 15.31% | 26.98% |
养老医疗 | 125,049,020.21 | 4.94% | 130,122,501.30 | 5.72% | -3.90% |
其他 | 66,465,831.54 | 2.62% | 71,119,457.51 | 3.12% | -6.54% |
分地区 | |||||
华北及东北地区 | 1,441,867,847.05 | 56.94% | 1,316,473,041.90 | 57.83% | 9.53% |
华东地区 | 384,052,397.91 | 15.17% | 385,879,960.87 | 16.95% | -0.47% |
华中及华南地区 | 423,942,029.65 | 16.74% | 323,451,206.19 | 14.21% | 31.07% |
西部地区 | 282,279,923.14 | 11.15% | 250,799,136.79 | 11.02% | 12.55%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576,832,053.85 | 22.78% | 549,828,547.83 | 24.15% | 4.91% |
经销 | 1,955,310,143.90 | 77.22% | 1,726,774,797.92 | 75.85% | 13.23%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生物医药 | 1,898,005,471.22 | 542,298,350.19 | 71.43% | 9.92% | 6.31% | 0.97% |
商砼 | 442,621,874.78 | 331,015,503.15 | 25.21% | 26.98% | 27.56% | -0.35% |
养老医疗 | 125,049,020.21 | 137,058,982.01 | -9.60% | -3.90% | -6.97% | 3.63% |
合计 | 2,465,676,366.21 | 1,010,372,835.35 | 59.02% | 11.80% | 10.19% | 0.60% |
分产品 | ||||||
生物医药 | 1,898,005,471.22 | 542,298,350.19 | 71.43% | 9.92% | 6.31% | 0.97% |
商砼 | 442,621,874.78 | 331,015,503.15 | 25.21% | 26.98% | 27.56% | -0.35% |
养老医疗 | 125,049,020.21 | 137,058,982.01 | -9.60% | -3.90% | -6.97% | 3.63% |
合计 | 2,465,676,366.21 | 1,010,372,835.35 | 59.02% | 11.80% | 10.19% | 0.60% |
分地区 | ||||||
华北及东北地区 | 1,392,210,152.60 | 712,904,956.07 | 48.79% | 9.88% | 3.20% | 3.31% |
华东地区 | 382,857,548.41 | 102,913,230.96 | 73.12% | -0.57% | 5.93% | -1.65% |
华中及华南地区 | 423,942,029.65 | 116,022,016.05 | 72.63% | 31.07% | 54.30% | -4.12% |
西部地区 | 266,666,635.55 | 78,532,632.27 | 70.55% | 15.98% | 45.89% | -6.04% |
合计 | 2,465,676,366.21 | 1,010,372,835.35 | 59.02% | 11.80% | 10.19% | 0.60%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442,621,874.78 | 331,015,503.15 | 25.21% | 26.98% | 27.56% | -0.35% |
经销 | 2,023,054,491.43 | 679,357,332.20 | 66.42% | 8.95% | 3.33% | 1.83% |
合计 | 2,465,676,366.21 | 1,010,372,835.35 | 59.02% | 11.80% | 10.19% | 0.60%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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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混凝土 | 销售量 | 万方 | 135.62 | 97.46 | 39.15% |
生产量 | 万方 | 135.62 | 97.46 | 39.15% | |
库存量 | |||||
生物医药 | 销售量 | 盒 | 148,260,883 | 133,679,174 | 10.91% |
生产量 | 盒 | 133,541,702 | 143,533,650 | -6.96% | |
库存量 | 盒 | 20,302,131 | 22,471,734 | -9.65%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混凝土产销量2023年初受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收尾影响,部分工地尚未开工,2024年加大生产及销售力度,产能已接近单站85%。(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和产品分类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生物医药 | 542,298,350.19 | 51.62% | 510,129,283.94 | 53.26% | 6.31% | |
商砼 | 331,015,503.15 | 31.51% | 259,488,801.49 | 27.09% | 27.56% | |
养老医疗 | 137,058,982.01 | 13.05% | 147,331,676.80 | 15.38% | -6.97% | |
其他 | 40,275,583.25 | 3.83% | 40,795,804.63 | 4.26% | -1.28% | |
合计 | 1,050,648,418.60 | 100.00% | 957,745,566.86 | 100.00% | 9.70%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生物医药 | 542,298,350.19 | 51.62% | 510,129,283.94 | 53.26% | 6.31% | |
商砼 | 331,015,503.15 | 31.51% | 259,488,801.49 | 27.09% | 27.56% | |
养老医疗 | 137,058,982.01 | 13.05% | 147,331,676.80 | 15.38% | -6.97% | |
其他 | 40,275,583.25 | 3.83% | 40,795,804.63 | 4.26% | -1.28% | |
合计 | 1,050,648,418.60 | 100.00% | 957,745,566.86 | 100.00% | 9.70%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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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51%股权,使之成为控股孙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海南久久泰和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使之成为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北京守正优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70%股权,使之成为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北京中实通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使之成为全资子公司。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10,194,799.9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2.2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90,556,900.79 | 3.58% |
2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8,101,449.64 | 3.08% |
3 |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 56,000,300.13 | 2.21% |
4 | 医保中心 | 45,437,125.36 | 1.79% |
5 | 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 | 40,099,024.02 | 1.58% |
合计 | -- | 310,194,799.94 | 12.25%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69,805,812.5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5.6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 75,284,799.14 | 7.17% |
2 | 北京巨源安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3,916,589.46 | 7.04% |
3 | 唐山金马启新经贸有限公司 | 62,829,767.80 | 5.98% |
4 | 海兴冀物矿业有限公司 | 28,945,413.21 | 2.76% |
5 | 北京金泰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8,829,242.96 | 2.74% |
合计 | -- | 269,805,812.57 | 25.68%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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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905,218,530.21 | 805,451,446.92 | 12.39% | |
管理费用 | 243,661,298.10 | 219,018,877.45 | 11.25% | |
财务费用 | 53,985,833.32 | 53,794,705.66 | 0.36% | |
研发费用 | 106,060,626.82 | 103,497,279.33 | 2.48%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盐酸纳洛酮注射液(一致性评价) | 按照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要求,与原研药品进行对比研究。 | 2024年10月收到《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过一致性评价。 | 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 通过一致性评价,满足集采需求,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 |
格列吡嗪分散片(一致性评价) | 按照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要求,与原研药品进行对比研究。 | 2024年4月收到《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 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 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提高产品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
盐酸纳曲酮片(一致性评价) | 按照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要求,与原研药品进行对比研究,同时增加酒精依赖适应症。 | 2024年10月收到一致性评价申报《受理通知书》,现CDE审评审批中。 | 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 纳曲酮能够有效的减少毒品中毒患者的戒断反应及有效的预防复吸,减少由吸毒所导致的对人体的毒性作用及精神障碍,同时增加酒精依赖适应症,减少由于吸毒和酒依赖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
盐酸丁螺环酮片(一致性评价) | 按照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要求,与原研药品进行对比研究。 | 完成工艺验证,药学研究中。 | 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 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提高产品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
盐酸曲马多片(一致性评价) | 按照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要求,与原研药品进行对比研究。 | 已完成工艺验证,完成BE试验。 | 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 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提高产品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
盐酸羟考酮缓释片 | 公司羟考酮系列镇痛产品线品种补充。 | 已完成工艺验证,完成BE试验。 | 获得生产批件 | 丰富公司镇痛产品线,提高晚期癌症病人的生活质量,满足市场用药需求。 |
氨酚羟考酮片 | 公司镇痛产品线品种补充。 | CDE审评中。 | 获得生产批件 | 丰富公司镇痛产品线,满足市场用药需求。 |
盐酸阿罗洛尔片 | 丰富公司心血管产品线,增加品种。 | 完成工艺验证,BE试验中。 | 获得生产批件 | 获批后将丰富公司心血管系列产品线,提升竞争力。 |
盐酸哌甲酯口服缓释干混悬剂 | 丰富公司在麻醉、精神领域产品管线分布 | 获得立项批件,小试工艺研究中 | 获得生产批件 | 儿童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领域有较大用药需求,该产品获批后,具有较大的社会意义 |
联苯苄唑原料药 | 联苯苄唑为公司OTC主要产品孚琪的原料药,长期以来实行外采。由于供应商少,为解决外购原料药质量及供货周期等对生产的影响,自行申报生产联苯苄唑原料药。 | 2024年4月收到《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 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 高标准的原料药保证制剂的高质量;同时满足市场该药物各种剂型制剂产品的供货需求。 |
盐酸曲马多注射液(一致性评价) | 按照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要求,与原研药品进行对比研究。 | 2024年7月收到一致性评价申报《受理通知书》,现CDE审评审批 | 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 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提高产品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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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中。 | ||||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 开发新产品,丰富感冒药系列产品。 | 2024年4月收到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现CDE审评审批中。 | 获得生产批件 | 获批后将丰富感冒药系列产品,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
非布司他片 | 开发新产品,丰富痛风药系列产品。 | 2024年11月收到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现CDE审评审批中。 | 获得生产批件 | 获批后将丰富痛风药系列产品,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II) | 开发新产品,丰富糖尿病药系列产品。 | 已完成工艺验证。 | 获得生产批件 | 获批后将丰富糖尿病药系列产品,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
盐酸溴己新注射液 | 开发新产品,丰富感冒药系列产品。 | 已完成工艺验证。 | 获得生产批件 | 获批后将丰富感冒药系列药品,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
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药 | 丰富公司心血管产品线,增加品种。 | 2024年12月20日收到《补充资料通知》,发补研究中。 | 原料药登记备案 | 美托洛尔是一种选择性的β1受体阻滞剂,其对心脏β1受体产生作用所需剂量低于其对外周血管和支气管上的β2受体产生作用所需剂量。原料药的关键技术是实现“一锅法”生产。 |
1-苄基-3-哌啶醇 | 实现盐酸贝尼地平关键物料1-苄基-3-哌啶醇的自产。 | 增加供应商备案已公示、办结。 | 获批盐酸贝尼地平增加物料供应商 | 降低盐酸贝尼地平生产成本,保证物料供应和质量。 |
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 | 丰富公司心血管产品线,增加品种。 | 2025年4月收到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现CDE审评审批中。 | 获得生产批件 | 获批后将丰富公司心血管系列产品,提升竞争力。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202 | 218 | -7.34%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8.19% | 8.96% | -0.7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90 | 99 | -9.09% |
硕士 | 16 | 18 | -11.11% |
本科以下 | 96 | 101 | -4.95%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46 | 55 | -16.36% |
30~40岁 | 82 | 85 | -3.53% |
40-50岁 | 65 | 67 | -2.99% |
50-60岁 | 9 | 10 | -10.00% |
60岁以上 | 0 | 1 | -100.00%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14,040,208.16 | 106,773,729.12 | 6.8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50% | 4.69% | -0.1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7,979,581.34 | 3,276,449.79 | 143.54%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7.00% | 3.07% | 3.93%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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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适用□不适用
项目
项目 | 本期增加金额(元)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合计 | |
氨酚羟考酮 | 1,623,038.29 | 1,623,038.29 | |
蒙脱石散 | 198,400.00 | 198,400.00 | |
盐酸曲马多注射液 | 121,226.42 | 121,226.42 | |
非布司他片 | 2,310,000.00 | 2,310,000.00 | |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 381,713.21 | 381,713.21 | |
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 | 1,919,811.32 | 1,919,811.32 | |
商标著作权 | 1,089,108.91 | 1,089,108.91 | |
互联网平台搭建项目 | 336,283.19 | 336,283.19 | |
合计 | 6,890,472.43 | 1,089,108.91 | 7,979,581.34 |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69,267,026.06 | 2,339,216,622.46 | 5.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41,665,437.53 | 2,120,913,086.37 | 10.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601,588.53 | 218,303,536.09 | -41.5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04,601.17 | 489,550.09 | 963.1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2,021,468.19 | 117,962,051.80 | 11.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816,867.02 | -117,472,501.71 | -7.9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7,000,000.00 | 427,000,000.00 | 9.3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4,878,700.59 | 461,689,453.46 | 11.5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878,700.59 | -34,689,453.46 | -38.0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093,960.67 | 66,141,491.72 | -171.2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49.9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8.09%,主要是由于上期收到以前年度的增值税留抵退税大幅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4,322.1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4.54%,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保证金、往来款减少所致。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01.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是由于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收回定期理财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419.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856.40%,主要是由于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5)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是由于本期没有处置的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1,342.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68.47%,主要是由于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购建资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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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1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0.00%,主要是由于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支付定期理财所致。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76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5.24%,主要是由于上期支付收购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款所致。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849.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78.47%,主要是由于本期融资性售后回租增加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0.00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20.64%,主要是由于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外币账户本期汇率变动金额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
)公司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扣除增值税后小于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公司有一部分销售业务存在应收账款账期。
(
)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扣除增值税后小于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公司有一部分采购业务享受销货方的账期而尚未支付。
(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影响。(
)折旧摊销的影响。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621,402.42 | -2.15% | 主要是本公司持有的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正常核算导致 | 不具有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587,373.98 | -0.48% | 主要是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不具有 |
资产减值 | -20,444,778.67 | -16.81% |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名下福州友谊大厦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中同华咨报字(2025)第040157号的《估值报告》,上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估值价值合计为4,548.17万元,估值减值1,036.83万元,减值率18.56%,减值原因主要为近期当地房产市场大幅下降,导致估值减值。根据公司测算,开发商将福州友谊大厦建成达到交付给各购置业主状态,需继续支出约2,298.89元/平方米。公司持有3,809.19平方米物业,开发商对该部分物业需继续支出约8,756,900.00元(取整)。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估值减值与后续开发商投入一并计提减值,合计减值金额1,912.52万元。 | 不具有 |
营业外收入 | 13,951,213.44 | 11.47% | 本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经营无关的收入金额 | 不具有 |
营业外支出 | 3,617,528.84 | 2.97% | 本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经营无关的支出金额 | 不具有 |
信用减值损失 | -22,977,188.84 | -18.89%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 不具有 |
页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51,393,279.42 | 4.08% | 191,492,374.48 | 5.07% | -0.99% | |
应收账款 | 956,462,878.91 | 25.77% | 933,304,328.39 | 24.69% | 1.08% | |
存货 | 214,338,468.42 | 5.77% | 279,114,781.95 | 7.38% | -1.61%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0,587,298.99 | 5.67% | 218,457,793.46 | 5.78% | -0.11% | |
长期股权投资 | 2,319,021.04 | 0.06% | 2,542,960.08 | 0.07% | -0.01% | |
固定资产 | 840,888,038.02 | 22.65% | 874,959,563.66 | 23.15% | -0.50% | |
在建工程 | 101,970,099.78 | 2.75% | 36,366,291.85 | 0.96% | 1.79% | |
使用权资产 | 304,154,004.05 | 8.19% | 362,712,085.79 | 9.60% | -1.41% | |
短期借款 | 424,542,110.83 | 11.44% | 391,407,113.32 | 10.36% | 1.08% | |
合同负债 | 90,968,929.05 | 2.45% | 133,733,266.05 | 3.54% | -1.09% | |
长期借款 | 70,500,000.00 | 1.90% | 52,500,000.00 | 1.39% | 0.51% | |
租赁负债 | 301,928,116.65 | 8.13% | 328,909,658.57 | 8.70% | -0.57%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2,760,813.64 | -587,373.98 | 2,173,439.66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06,596.09 | 3,006,596.09 | ||||||
金融资产小计 | 5,767,409.73 | -587,373.98 | 5,180,035.75 | |||||
上述合计 | 5,767,409.73 | -587,373.9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5,180,035.75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金额(元) | 受限原因 |
一、用于担保的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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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金额(元) | 受限原因 |
投资性房地产 | 112,279,103.31 | 说明1、9、12、20 |
固定资产 | 496,064,945.04 | 说明2、3、4、5、6、7、10、11、13、14、15、16、18、19 |
无形资产 | 29,363,553.17 | 说明4、8、17 |
在建工程 | 67,670,646.53 | 说明17 |
二、其他原因造成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609,267.64 | 保证金及保函 |
合计 | 717,987,515.69 |
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贷款余额3,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号楼的部分综合、地下库房、地下车位等用途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0004603号)和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抵押面积为23,514.30平方米(共
个单元),账面原值为90,281,524.69元,账面净值为84,122,819.25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1,319.45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35,995,762.06元,账面净值为18,788,384.34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1,002.78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23,294,703.39元,账面净值为15,131,463.61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新区支行签订为期三年的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贷款余额5,250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名下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的房屋建(构)筑物(冀(2021)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315号、冀(2021)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317号、冀(2021)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318号、冀(2021)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319号、冀(2021)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324号)及土地使用权(冀(2018)沧州渤海新区不动产权第0001575号)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土地(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14,167,995.95元,账面净值为12,231,702.89元;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37,192,500.71元,账面净值为119,820,789.81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4,800万元,贷款余额4,8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惠河路90-15号、-18号、-19号、-20号、-21号、-22号、-24号、-28号、-29号的
栋工业用房房地产(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87745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60628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60225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60228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60232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60333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87310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87326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87332号
个)和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鲁(2016)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01632号)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73,857,521.68元,账面净值61,498,014.49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贷款余额2,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
、
号地下一层商业
、
、
、
共
套商业用房屋所有权(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00134号)和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3,735,178.60元,账面净值20,162,654.16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村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7,500万元,贷款余额7,5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1号、-2号、-3号、-4号共
幢工业房地产(鲁(2018)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36697、0036698、0036699、
页
0036701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91,371,562.17元,账面净值70,383,297.68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为期半年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贷款余额2,000万元。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名下一项发明专利及八项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专利权(无形资产)账面原值471,698.11元,账面净值161,163.33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号院
号楼地下二层
个车位(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180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175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1740号等
个)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抵押面积为3,276.54平方米(共
个车位),账面原值为16,687,208.09元,账面净值为14,943,937.92元;以名下位于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号楼的部分综合、地下库房、地下车位等用途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0004603号等)和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提供二次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4,500万元,贷款余额4,500万元。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雪花南一路
号、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816号
套自有房产(黑(2021)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430506号、黑(2021)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430507号、黑(2021)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430677号等
个)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
号的房产(黑(2018)农垦佳南不动产权第000956号、黑(2018)农垦佳南不动产权第000957号、黑(2018)农垦佳南不动产权第000958号等
个)为抵押。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87,544,112.58元,账面净值为55,174,178.27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贷款余额2,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园小区
号楼
项房产(京房权证房股字第0800012号)、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816号
项房产(黑(2020)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215523号)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两处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6,172,638.06元,账面净值4,102,613.84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2,500万元,贷款余额2,500.00万元。本公司与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号院
号楼三层
、
、
、
、
号商业用途房地产(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4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509号、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0062521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59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36号)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15,824,309.99元,账面净值为12,054,849.33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区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贷款余额2,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两年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本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三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号院
号楼
、
、
、
、
、
、
、
、
共
套商业用房房产(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0059348、0059353、0061238、0061240、0062039、0062056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73、1224498、1224463号)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56,540,385.82元,账面净值为47,321,599.70元。
页
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1,107.24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2,890,230.09元,账面净值为11,559,539.86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万元,贷款余额
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两年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
号楼、
号楼
层1-2、
、
、
、
号商业房产(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00134号)和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0139号)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6,369,601.51元,账面净值为5,410,874.71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滩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综合授信5,000.00万元,贷款余额
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金光北街
号工交用途房地产(京房权证房股字第0700049号)和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京房国用(2009出)第00130号)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抵押面积为18,787.80平方米(共
间),账面原值81,766,674.27元,账面净值为25,006,812.85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村支行组成的项目银团贷款签订为期五年的项目资金贷款18,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羊亭镇信河路南、丽山路西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鲁(2023)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48052号)及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在建工程或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土地(无形资产)账面原值16,970,686.95元,账面净值16,970,686.95元,在建工程67,670,646.53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名: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2,222.90万元。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31,773,413.61元,账面净值为9,607,321.85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3,137.18万元。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64,803,680.61元,账面净值为32,097,399.87元。说明
:本公司所有的“豪成大厦”
号房产因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由法院查封,房屋面积
153.17平方米,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1,281,514.29元,账面净值为1,157,496.81元。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6,600,000.00 | 54,320,000.00 | -51.03%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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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公司名
称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 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医疗服务;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 收购 | 0.00 | 51.00% | 不适用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长期 | 股权 | 已完成工商过户 | 不适用 | -1,832,942.57 | 否 | 2024年09月21日 | 《关于华素堂养老收购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
合计 | -- | -- | 0.00 | -- | -- | -- | -- | -- | -- | -1,832,942.57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 | 自建 | 是 | 医药制造业 | 67,154,600.00 | 84,641,300.00 | 自筹资金 | 23.8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2日 | 《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
合计 | -- | -- | -- | 67,154,600.00 | 84,641,300.00 | -- | --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页
证券品种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400006 | 京中兴 | 62,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10,800.00 | 110,8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 | |||||
境内外股票 | 400005 | 海国实 | 7,26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3,410.00 | -220.00 | 3,19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 | ||||
境内外股票 | 400007 | 华凯实业 | 11,64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7,280.00 | 17,28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 | |||||
境内外股票 | 870005 | 中关股份 | 5,0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2,629,323.64 | -587,153.98 | 2,042,169.6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 | ||||
合计 | 5,080,900.00 | -- | 2,760,813.64 | -587,373.98 | 0.00 | 0.00 | 0.00 | 0.00 | 2,173,439.66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12年05月26日 |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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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 80,000,000.00 | 75,731,933.16 | 73,582,269.78 | 0.00 | -273,511.76 | -273,511.76 |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制造销售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商品混凝土添加剂;设备租赁(汽车除外);维修混凝土机械;普通货物运输。 | 30,000,000.00 | 704,894,225.02 | 157,997,194.09 | 442,621,874.78 | 44,852,140.67 | 40,035,277.72 |
北京中科泰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家庭劳务服务;城市园林绿化;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工艺品;出租办公用房。 | 3,000,000.00 | 25,346,890.99 | 11,488,929.21 | 19,524,544.66 | 1,090,582.45 | 1,015,870.40 |
北京中关村科贸电子城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广告发布;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通讯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 3,000,000.00 | 28,743,868.85 | 2,379,597.83 | 18,416,383.24 | 1,180,334.44 | 1,078,45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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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物业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 ||||||||
北京美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 | 50,000,000.00 | 55,672,906.70 | 31,150,594.68 | 0.00 | -840.00 | -840.00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医药技术开发;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进行投资;科技园区开发及建设;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租赁。 | 50,000,000.00 | 371,424,773.32 | 27,974,022.19 | 14,305,110.02 | 796,339.87 | 589,731.25 |
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住宿;餐饮服务:大型餐馆(含凉菜、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零售卷烟、雪茄烟;打字、复印。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安装、采购,旅游商品零售、批发,酒店管理咨询及酒店经营管理,停车场,代订飞机票、火车票;洗涤服务。 | 238,300,000.00 | 181,966,422.44 | 177,113,734.03 | 15,613,287.59 | -10,089,238.02 | -10,024,229.09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医药技术开发。 | 210,000,000.00 | 3,299,349,514.47 | 1,480,175,117.00 | 1,923,841,694.02 | 249,949,041.09 | 212,047,284.51 |
上海四通国际科技商城物业公司 | 子公司 | 物业管理,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自有房屋租赁,餐饮企业管理(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会务服务,停车场(库)经营;销售:办公设备、计算机及配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机电设备。 | 70,400,000.00 | 69,394,270.04 | 67,860,035.26 | 1,194,849.50 | -887,281.59 | -896,926.83 |
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 | 2,000,000.00 | 17,207,783.91 | -238,202,689.54 | 39,195,940.04 | -10,248,302.66 | -10,177,31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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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家庭劳务服务;文艺创作;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舞蹈培训;绘画培训;声乐培训;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工艺品、礼品、日用杂货、文化用品、建筑材料、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医疗器械Ⅰ、Ⅱ类;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 | 120,000,000.00 | 436,328,699.19 | -60,196,280.14 | 67,744,347.53 | -78,521,369.10 | -77,528,147.83 |
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 30,000,000.00 | 36,106,569.97 | -98,908,960.20 | 0.00 | -15,977,293.00 | -10,828,69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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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 股权受让 | -1,832,942.57 |
海南久久泰和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股权受让 | 0 |
北京守正优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股权受让 | -233,496.26 |
北京中实通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股权受让 | 820,034.94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医药行业,近年来利好政策迭出,鼓励创新药研发,加快上市审评进度,随着审批速度的加快和注册申请数量的增多,创新药迎来密集收获期,未来,拥有更多临床价值突出的创新产品的企业将进一步获得竞争优势。仿制药方面,一致性评价过评品种数已经向头部企业集中,药品集采前后销售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销售规模持续放量,对医药企业影响的边际已经逐步减弱,医药企业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会。医疗器械方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政策逐渐宽松化;耗材集采规则也逐渐成熟,带动了医疗器械国产化替代的发展趋势。生物制药方面,从全球重磅疫苗的销售额看,新品种将带来新机遇,重磅品种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养老行业,根据《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平稳增长,2021-2030年增长速度将明显加快,到2030年占比将达到25%左右,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总量不断增加。未来,我国人口结构的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深化,养老产业发展前景广阔。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作为年度工作任务之一,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发展银发经济”。2024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要求促进事业产业协同,加快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同年11月,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运行,通过五大功能“一站式”服务,打造成各地养老服务政务平台的总枢纽。养老服务模式的不断创新,推动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高速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25年,公司将继续秉承“让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健康、快乐的生活”的使命,坚持“整合与赋能医药大健康产业,在共享共建的生态系统中创造价值、提升效能”的愿景,通过创新的商业模式和数字化技术,立足医药大健康产业,在帮助产业链企业提升竞争力,赢得市场和客户的同时,增强医药、健康品和养老医疗三大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上市公司迈上更高的台阶。
(三)经营计划
经综合研判,2025年预计合并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4年数据相比均保持增长。
为实现2025年度经营目标,具体业务策略和工作思路如下:
1、生物医药及健康品业务
2025年,在销售方面,要及时、深入的分析市场规律和产品属性,丰富销售模式,持续提高销售能力。严格控制费用支出,紧盯“集采”“医保”等政策变化,动态制定应对预案,稳定运营,避免业务产生较大波动。在生产方面,在把控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从各生产环节入手,持续深入推进精益管理、工艺优化及降本增效工作。在研发方面,紧盯关键节点,力争能够提前完成研发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彻底解决产品不足的问题。同时,要继续加强外延式发展,积极寻求新项目、新产品,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1)药品销售工作:
①北京华素处方药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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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加快“全产品推广、全渠道拓展、全终端覆盖”销售策略向深层次的落地实施工作。Ⅱ.积极应对各地区集采接续,精准匹配资源,力争保留更多的市场份额。Ⅲ.继续保持线上、线下销售双头并进,加强零售端全渠道建设和零售价格体系维护。Ⅳ.树立羟考酮系列产品的战略地位,围绕核心市场开发,提升队伍开拓能力,同时,建立专家队伍,强化学术能力,打造完善的羟考酮系列产品上量方案和标杆医院市场。
②海南华素营销OTC渠道销售业务:
Ⅰ.优化产品结构,保持“华素片”稳定、持续“飞赛乐”增长、加大“风度片”推广;优化、补充控销产品品类。Ⅱ.加强深度合作,拓展三终端,提高乡镇药店、诊所的铺货率。Ⅲ.细分销售渠道,强化商控线,推进商销市场下沉。
③多多药业销售业务:
Ⅰ.以利润为中心和出发点,加快推进营销组织变革,深入实施专业化推广和渠道管理,全面聚焦终端市场动销,突破业务瓶颈。
Ⅱ.树立经营意识,充分考虑收入、成本、费用及毛利率等经营指标的变化,并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业务模式和工作方法,体现业务价值。
Ⅲ.在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的同时,严格地控制费用支出,提升费用效率。
(
)药品生产工作:
①优化、完善与销售业务单元的常态化产销联动机制,保障生产供货。
②在标准化生产管理的基础上,强调柔性改善,缩短供应周期,加强供应能力。
③完善各层级管理责任制,全面、深入的推进制度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严控生产工艺过程,确保无质量事故和生产事故发生。
④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优化产品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⑤按计划推进原料药转移工作,为制剂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
)药品研发工作:
①提升选项立项效率,缩短启动时间。
②优化研发策略,缩短仿制药研发周期。
②全力推进公司主要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确保未来销售许可。
④紧盯在研产品的关键节点,全力推进,力争提前完成研发计划。
(
)生物医药创新项目:
2025年,华素生物将继续专注于mRNA和抗体技术,针对感染性疾病,开发创新型生物制品,并努力将产品推进到临床阶段。
(
)医疗器械业务:
积极寻找市场潜力大的产品,拓展并尝试产品一级代理业务,创造更大的业务发展空间。
(
)健康品业务:
2025年,“华素愈创”系列牙膏及漱口水产品业务,在稳定现有业绩和规模的基础上,丰富、优化产品和品类结构;利用各方资源借力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业务规模。同时,全力推进口腔医学渠道创新业务的实施进度,在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优化业务思路和方案,力争在2025年实现业务发展规模和发展模式上的突破,快速形成业务链。
(
)内部管理工作:
①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常态化进行自查自纠,保证合规运营。
②完善、优化职能管理的架构和岗位设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③加强人才梯队的建设,形成年轻化、专业化的管理和业务团队。
、养老医疗业务
强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以提高运营质量、客户满意度和单床产出为工作目标,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和业务盈利能力。
2025年上半年,要完成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新址的建设并投入运营。在保持原有特色科室的基础上,组建专业运营团队,通过与多渠道、多平台的合作,将特色名医的医疗资源和服务引入我院,实现业务快速提升,扩大医院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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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全力推进康养旅居业务和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实施步伐,加快内部的业务联动,全面提升业务规模和影响力。
、商砼业务将遵循“适量、增效、抓回款、降风险、利润最大化、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方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成本控制工作;同时,进一步降低应收账款余额,保证资金安全。同时,在原有业务稳定开展的基础上,延展新业务,健康有序的实现业务突破。
、其他业务科贸电子城、中科泰和、海德酒店要在确保经营安全的基础上,按计划完成年度工作和经营指标。
、其他重点管理事项(
)以行业规律和公司发展战略为基础,明确公司未来市场定位,制定出有竞争力的业务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落实。(
)在上市公司体系内加强对各分子公司业务的整合、融合,实现内部各单元优势互补,提升整体的市场竞争能力。(
)持续加强激励考核工作,通过绩效考核动态调整团队,合理配置人员,持续优化用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
)要紧盯国家及行业监管政策的动态变化,及时制定应对预案,防范运营风险的发生。(
)梳理各职能管理和业务单元的制度流程,加强监管;按计划推进内控和常规审计工作,避免在经营中发生风险事件。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外部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国家及地方政策风险、宏观经济风险、产业结构风险等源自企业外部环境的风险。应对策略:风险降低、风险承受。主要控制措施:完善和实施信息收集、分析、汇报及反馈机制。公司收集相关的宏观经济发展信息、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调整信息、行业相关信息、财税政策调整信息等,并定期总结信息,通过总裁办公会等途径向公司管理层进行汇报,形成应对对策。
、销售管理风险主要包括:销售业务中营销体系、销售渠道、销售模式、市场定位、销售策略等风险。应对策略:风险降低。主要控制措施:完善营销体系;结合产品的特性选择企业销售模式,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对目标市场进行细分,准确进行市场定位;及时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调整营销策略。
、产品风险主要包括:企业由于产品外形工艺、功能质量、上市时机、市场定位以及成熟度等因素给产品在设计、生产、销售中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应对策略:风险规避、风险降低。主要控制措施:强化市场调研及分析,设计并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持续研发、改进和创新,以保持产品优势,提升产品生命周期盈利水平。避免在衰退期产品的无谓投入,降低企业对产品的退出成本。
、现金流风险主要包括:融资风险、债务管理风险、应收/预付账款管理风险等可能造成企业资金短缺的风险。应对策略:降低风险。控制措施:建立风险预测机制,利用财务信息平台的数据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实时监控;加强融资前可行性研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缩短现金周转周期;建立预算差别化管理内部政策,强化现金流计划管理。
、竞争风险主要包括:与同行业、或有产品替代性企业进行竞争的风险。应对策略:风险降低、风险承受。主要控制措施:关注竞争对手及其产品发展动态,注意市场环境变化,对于行业及产品相关的环境变动及时给予反应,并根据产品及服务销售需要合理分配资源;充分重视产品/服务的技术研发,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完善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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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1月1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东方财富证券、东吴证券、阳光资产、逸原达投资、北京风炎投资 | 双方就公司现阶段面临的外部环境、主营业务的经营现状、竞争优势、发展展望等问题与机构投资者进行了互动沟通。 | 《2024年1月1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1) |
2024年03月04日 | 线上沟通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华安证券、易方达基金、东方证券、中国国新、财信证券等30家机构 | 双方就公司现阶段面临的外部环境、主营业务的经营现状、竞争优势、发展展望等问题与机构投资者进行了互动沟通。 | 《2024年3月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2) |
2024年03月22日 | 线上沟通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东方资产、中信建投、东北证券、方正证券、北京崟资资产管理、怀新投资 | 双方就公司现阶段面临的外部环境、主营业务的经营现状、竞争优势、发展展望等问题与机构投资者进行了互动沟通。 | 《2024年3月2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3) |
2024年05月07日 | 线上结合线下(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华安证券、玄元投资、怀新投资 | 双方就公司现阶段面临的外部环境、主营业务的经营现状、竞争优势、发展展望等问题与机构投资者进行了互动沟通。 | 《2024年5月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4) |
2024年05月23日 | 公司会议室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华安证券、怀新投资、郑州智子投资 | 双方就公司现阶段面临的外部环境、主营业务的经营现状、竞争优势、发展展望等问题与机构投资者进行了互动沟通。 | 《2024年5月2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5) |
2024年08月07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粮资本、首创证券、银河证券、华安证券 | 双方就公司现阶段面临的外部环境、主营业务的经营现状、竞争优势、发展展望等问题与机构投资者进行了互动沟通。 | 《2024年8月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6) |
2024年09月0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投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东方财富证券 | 双方就公司现阶段面临的外部环境、主营业务的经营现状、竞争优势、发展展望等问题与机构投资者进行了互动沟通。 | 《2024年9月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7)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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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和治理结构,推进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目前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会,保障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所有的重大事项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履行审批程序,确保股东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并有律师现场见证。
为规范关联交易运作,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审批;股东会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书面协议,并对协议的内容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及时披露。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遵循《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中有关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规范的行使权利。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公司控股股东能够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的行为。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保证董事选聘公开、公平、公正;在董事的选举过程中,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以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议案的提交、审议及表决程序、董事会会议记录及专业委员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目前公司共有董事
名,其中独立董事
名,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各司其职,发挥了相应职能,对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订、考核实施过程等进行有效监督。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前分析、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价,依据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职,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详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认真参与各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力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及监事会会议记录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目前,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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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已经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现行《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已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选聘,同时建立了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以保持其稳定。
(六)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尊重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鼓励职工通过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直接沟通和交流,反映职工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意见。
在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公司更加关注所在社区的福利、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
(七)关于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按照《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要求,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并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形式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并接待投资者现场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提高公司透明度,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八)关于同业竞争
就同业竞争事项,控股股东作出相关具体承诺,以期最大限度规避与上市公司间的同业竞争。该承诺长期有效并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方面: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运作体系,在业务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人员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
3、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对公司财产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同时本公司拥有独立的商标、商标使用权,独立的专利、专有技术,独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4、机构方面: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不受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的任何影响。
5、财务方面:公司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控股股东不存在干预公司财务、会计活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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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问题类型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类型 | 公司名称 | 公司性质 | 问题成因 | 解决措施 | 工作进度及后续计划 |
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构成中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下属子公司中存在少量历史遗留的房地产开发业务。 | 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承诺:1、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不从事建筑施工、市政施工等与上市公司有竞争性的施工类业务;2、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有竞争的科技园区及开发区的地产开发业务;3、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在上市公司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同一地区直接或间接从事新的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住宅类房地产开发业务时,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开发权;但其目前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和按下述第4条所述实施的开发业务除外;4、在上市公司有资金和开发计划的前提下,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所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均应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让与上市公司。如先通知上市公司并在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承诺放弃该商业机会;如果上市公司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放弃该业务机会。5、在上市公司妥善解决CDMA担保问题后及在各方努力下解决了上市公司的其他或有负债、逾期贷款、税务纠纷等问题,可以确保上市公司的资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鹏泰投资同意向上市公司寻找或注入优质的房地产项目及提供部分资金帮助,以协助上市公司明确主业及增强其持续盈利能力,同时最大限度规避与上市公司间的同业竞争。 | 由于公司资金紧张,近年来没有新增住宅类土地储备,也没有开发新项目,因而实际上,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问题。公司将持续关注同业竞争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7.55% | 2024年01月16日 | 2024年01月17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4.83% | 2024年03月15日 | 2024年03月16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5.29% | 2024年05月10日 | 2024年05月11日 |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5.29% | 2024年06月11日 | 2024年06月12日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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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5.53% | 2024年07月30日 | 2024年07月31日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6.15% | 2024年10月25日 | 2024年10月26日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许钟民 | 男 | 60 | 董事长 | 现任 | 2019年07月23日 | 2028年01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侯占军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2014年05月05日 | 2028年01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侯占军 | 男 | 53 | 总裁 | 现任 | 2014年01月06日 | 2028年01月23日 | 100,000 | 90,000 | 0 | 0 | 190,000 | 增持 |
黄秀虹 | 女 | 50 | 董事 | 现任 | 2009年12月14日 | 2028年01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邹晓春 | 男 | 54 | 董事 | 现任 | 2012年05月15日 | 2028年01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陈萍 | 女 | 53 | 董事 | 现任 | 2012年05月15日 | 2028年01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张晔 | 男 | 51 | 董事 | 现任 | 2012年05月15日 | 2028年01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史录文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2月22日 | 2028年01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毕克 | 男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3月10日 | 2028年01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董磊 | 男 | 43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2年02月22日 | 2025年01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夏琴 | 女 | 3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5年01月23日 | 2028年01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曹永刚 | 男 | 57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1年12月01日 | 2028年01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司洪伟 | 男 | 54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16年08月29日 | 2028年01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刘伟 | 女 | 49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0年09月28日 | 2028年01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李斌 | 男 | 55 | 副总裁 | 现任 | 2016年09月05日 | 2028年01月23日 | 0 | 56,600 | 0 | 0 | 56,600 | 增持 |
王熙红 | 女 | 54 | 副总裁 | 现任 | 2022年02月22日 | 2028年01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车德辉 | 男 | 55 | 副总裁 | 现任 | 2022年02月22日 | 2028年01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范秀君 | 女 | 49 | 副总裁 | 现任 | 2022年04 | 2028年01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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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月12日 | 月23日 | |||||||||||
宋学武 | 男 | 53 | 副总裁 | 现任 | 2022年02月22日 | 2028年01月23日 | 50,000 | 50,000 | 0 | 0 | 100,000 | 增持 |
宋学武 | 男 | 53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4年08月26日 | 2028年01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黄志宇 | 男 | 50 | 副总裁 | 现任 | 2022年02月22日 | 2028年01月23日 | 30,000 | 20,000 | 0 | 0 | 50,000 | 增持 |
黄志宇 | 男 | 50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4年07月14日 | 2028年01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王波 | 男 | 42 | 副总裁 | 离任 | 2024年07月04日 | 2024年12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180,000 | 216,600 | 0 | 0 | 396,6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
公司独立董事董磊因董事会届满离任,副总裁王波因工作变动原因辞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董磊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5年01月23日 | 换届 |
王波 | 副总裁 | 解聘 | 2024年12月04日 | 个人原因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非独立董事简历:
许钟民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港股代码:08172)首席策略师。历任稼轩投资有限公司决策委员会主席,本公司董事长、高级顾问,北京京文唱片传播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
侯占军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裁。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长。
黄秀虹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鹏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取得赫尔辛基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9年取得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EMBA。历任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部采购中心总经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华东区总经理,鹏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
邹晓春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北京市中逸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担任主任律师)、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00493.HK)执行董事、北京逸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简道众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08172.HK)非执行董事,曾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688028.SH)独立董事。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律系专科,先后取得中国律师资格证书、中国税务师资格、国家公证员资格、工业经济师、基建招投标律师业务资格、证券律师业务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证书。
陈萍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历任重庆市沙坪坝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美电器重庆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秘书,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兼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行政副总裁,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裁、执行董事、董事长助理、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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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晔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并兼任集团内多家公司董事、监事。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独立董事简历:
史录文先生,1987年至2006年,历任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副院长、后勤部主任、北京大学医学部副主任、北京卫生局局长助理;2000年
月至2019年
月,任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2003年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02年至今,任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2020年至今,任北京大学国家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院副院长,2024年
月至今,任中国药师协会会长;曾任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评估专家、卫生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家咨询组专家。
毕克先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
月参加工作,2009年
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曾任北京市龙洲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合伙人,现任安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总经理。毕克先生从事注册会计师工作二十余年,在报表审计、审慎调查、财务管理、税收咨询、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较高水平。其长期担任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资委经济专家,主持完成了北京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检查、编制了清产核资损失原因分析手册、北京市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经营预算的课题研究等工作。在其带领下,安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被行业协会评为北京市百强所,3A级税务师事务所。夏琴女士,现任北京理工大学副研究员。医学博士。中共党员。2007年至2011年,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药物制剂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11年至2016年,毕业于苏州大学,药理学专业,获得研究生和博士学位;2016年至2018年,就职于美国埃默里大学,任职博士后;2018年至2020年,就职于北京理工大学,任职博士后;2020年至今,就职于北京理工大学,任职副研究员。
夏琴女士在自噬及癌症研究领域积累了多年的丰富经验,特别是在胶质母细胞瘤相关课题上具有深入的研究背景。能够从多维度分析和解决相关科学问题,尤其在癌症分子Smurf1的研究中,表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创新思维。
监事简历:
曹永刚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本科学历,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
司洪伟先生,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监兼运营管理部经理;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专科学历。历任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裁秘书、营运管理中心主管兼总监助理;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刘伟女士,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财务管理中心财务部副经理、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斌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CPA。历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营运管理中心总监、人力资源总监。
王熙红女士,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华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华夏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和审计部部长。中共党员,环翠区党代表、人大代表。荣获山东省巾帼企业优秀管理案例荣誉称号、获评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车德辉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多多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多多健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北大荒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范秀君女士,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历任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亚宝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康乃克药业公司注册主管。本科学历。先后获得“通州区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第三届“通州科技创新人才奖”、2017-2018年北京优秀企业家称号、北京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个人称号、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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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学武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志宇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济师,研究生学历,新财富及四大证券报金牌董秘。历任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部职员,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达力普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达力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许钟民 | 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 | 首席策略师 | 2015年08月05日 | 否 | |
黄秀虹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01月20日 | 2024年01月21日 | 否 |
黄秀虹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高级副总裁 | 2011年09月08日 | 否 | |
黄秀虹 | 鹏润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12月15日 | 是 | |
邹晓春 | 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0年12月07日 | 是 | |
邹晓春 | 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 | 授权代表 | 2010年12月07日 | 2024年08月30日 | 否 |
邹晓春 | 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 | 非执行董事 | 2015年03月19日 | 否 | |
陈萍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23年01月06日 | 是 | |
张晔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总裁助理 | 2009年09月01日 | 是 | |
曹永刚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中心总监 | 2021年06月16日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许钟民 | 鹭蓬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7月08日 | 否 | |
许钟民 | 凯利城市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08月16日 | 否 | |
许钟民 | 凯利中安产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11月28日 | 否 | |
邹晓春 | 北京逸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08月12日 | 是 | |
邹晓春 | 简道众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08月12日 | 是 | |
邹晓春 |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1月01日 | 2024年02月27日 | 是 |
史录文 | 北京大学医学部 | 教师 | 1987年07月14日 | 是 | |
史录文 | 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 | 主任 | 2002年11月27日 | 否 | |
史录文 | 弘和仁爱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6年12月13日 | 是 | |
史录文 | 大龙兴创实验仪器(北京)股份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6月19日 | 是 | |
史录文 | 山东博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3月29日 | 是 | |
史录文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4月07日 | 是 | |
史录文 | 北京大学国家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院 | 副院长 | 2020年10月27日 | 否 | |
史录文 | 中国药师协会 | 会长 | 2024年08月30日 | 否 | |
毕克 | 安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 2005年10月10日 | 是 | |
毕克 |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9月20日 | 2024年06月05日 | 是 |
毕克 |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7月03日 | 是 | |
司洪伟 | 北京科领时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7年10月26日 | 否 | |
车德辉 | 黑龙江省北大荒绿色健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6年01月25日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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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车德辉 | 黑龙江农垦新瑞德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4月26日 | 否 | |
李斌 | 北京科领时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7年10月26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延用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确定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根据《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薪酬标准。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考核工资及年终业绩奖金,其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任职的岗位职级与岗位类别确定,依据一个考勤周期内员工的实际出勤状况按月发放给员工的固定收入;岗位考核工资是与员工考核期内重点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相挂钩的部分,经过绩效考核后进行发放,具体挂钩比例根据员工类别、岗位级别的不同有所差异;年终业绩奖金是指与年度部门及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达成情况挂钩的部分,经过考核后进行发放。
2016年,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税前90,000元/年。2022年,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税前120,000元/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报告期内,非独立董事均未领取董事薪酬,全体监事均未领取监事薪酬。董事侯占军兼任总裁职务,故领取职务薪酬;职工监事司洪伟、刘伟因在总部职能部门任职,故领取职务薪酬。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许钟民 | 男 | 60 | 董事长 | 现任 | 0 | 否 |
侯占军 | 男 | 53 | 董事兼总裁 | 现任 | 87.68 | 否 |
黄秀虹 | 女 | 50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邹晓春 | 男 | 54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陈萍 | 女 | 53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张晔 | 男 | 51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史录文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 | 否 |
毕克 | 男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 | 否 |
董磊 | 男 | 43 | 独立董事 | 离任 | 12 | 否 |
曹永刚 | 男 | 57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是 |
司洪伟 | 男 | 54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40.36 | 否 |
刘伟 | 女 | 49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30.69 | 否 |
李斌 | 男 | 55 | 副总裁 | 现任 | 61.88 | 否 |
王熙红 | 女 | 54 | 副总裁 | 现任 | 58.78 | 否 |
车德辉 | 男 | 55 | 副总裁 | 现任 | 46.98 | 否 |
范秀君 | 女 | 49 | 副总裁 | 现任 | 128.9 | 否 |
宋学武 | 男 | 53 |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现任 | 57.79 | 否 |
黄志宇 | 男 | 50 |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72.3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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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波 | 男 | 42 | 副总裁 | 离任 | 12.68 | 否 |
合计 | -- | -- | -- | -- | 634.1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2月01日 | 2024年02月02日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2月28日 | 2024年02月29日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3月15日 | 2024年03月16日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04月17日 | 2024年04月19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4月25日 |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5月23日 | 2024年05月24日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7月04日 | 2024年07月05日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7月09日 | 2024年07月10日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7月12日 | 2024年07月13日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8月15日 | 2024年08月16日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08月26日 | 2024年08月28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9月20日 | 2024年09月21日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0月09日 | 2024年10月10日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2024年10月31日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许钟民 | 14 | 8 | 6 | 0 | 0 | 否 | 0 |
侯占军 | 14 | 8 | 6 | 0 | 0 | 否 | 6 |
黄秀虹 | 14 | 8 | 6 | 0 | 0 | 否 | 3 |
陈萍 | 14 | 5 | 9 | 0 | 0 | 否 | 6 |
张晔 | 14 | 6 | 8 | 0 | 0 | 否 | 0 |
邹晓春 | 14 | 8 | 6 | 0 | 0 | 否 | 0 |
董磊 | 14 | 6 | 8 | 0 | 0 | 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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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毕克 | 14 | 6 | 8 | 0 | 0 | 否 | 2 |
史录文 | 14 | 6 | 8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坚定信念,忠实、勤勉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对公司的财务、业务、生产等经营事项进行认真评估及考量。各位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过程中积极提议、科学讨论、集体决策、建言献策,对公司发展战略及完善公司治理提出了宝贵的建议,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的建议均被采纳并予以实施,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毕克、黄秀虹、史录文、董磊 | 5 | 2024年03月28日 | 审议通过《2023年第四季度及全年内控监察审计部工作汇报》 | 表决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04月12日 |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 表决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2024年04月19日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4年一季度内控监察审计部工作汇报》 | 表决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2024年08月21日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4年半年度内控监察审计部工作汇报》 | 表决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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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名
称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2024年10月23日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2024年第三季度内控监察审计部工作汇报》 | 表决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史录文、黄秀虹、陈萍、董磊、毕克 | 1 | 2024年05月1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兑现2023年度高管绩效工资的议案》 | 表决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提名委员会 | 董磊、黄秀虹、陈萍、史录文、毕克 | 1 | 2024年06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 表决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战略委员会 | 许钟民、侯占军、董磊、史录文、毕克 | 1 | 2024年07月04日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的议案》 | 表决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83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184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267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36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30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608 |
销售人员 | 490 |
技术人员 | 420 |
财务人员 | 106 |
行政人员 | 495 |
研发人员 | 148 |
合计 | 2,26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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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博士 | 3 |
硕士 | 72 |
本科 | 763 |
大专 | 723 |
高中及以下 | 706 |
合计 | 2,267 |
2、薪酬政策
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紧密结合企业的战略和文化,系统全面的考虑同行业薪酬报告数据以及公司所在地上一年度的CPI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涨幅、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等各项因素确定薪酬体系。遵循战略导向、经济性、体现员工价值、激励作用、相对公平、外部竞争性等原则,不断完善薪酬体系。
薪酬结构中设计固浮比例时,充分考虑到职位在企业中的层级、岗位在企业中的职系、岗位员工的技能和资历以及岗位的绩效。层级越高则薪酬中浮动占比越高。
薪酬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和年终业绩奖金三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在考勤周期内的实际出勤状况按月发放;岗位绩效工资与员工的工作业绩达成情况挂钩;年终业绩奖金与部门及公司整体当年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3、培训计划
公司注重打造学习型企业,对员工的培训遵循系统性、制度化、主动性、专业化和效益性原则。逐步形成了“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专业技能培训、产品知识培训、企业文化培训”五位一体的培训体系。同时公司关注梯队建设,与在京高校合作,在公司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引入高学历管理培训生,形成了各部门人才储备的蓄水池机制。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82,448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2,261,700.00 |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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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内控体系建设公司以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为目的。在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实施内部控制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管理特点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内控手册》等合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由董事会决策并承担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内控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开展工作并实施日常检查监督、各子公司及各业务部门具体实施、监事会再监督。各子公司一把手负总责,将相关职能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岗位,安排专人与公司内控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衔接,保证公司内控信息传递畅通,内控工作开展有序。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以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为原则,主要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具体包含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
)内控工作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的工作方法包括内部控制调研、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维护、内部控制信息管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几个部分。
①内部控制调研。公司内控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内部控制进行内、外部调研,收集法律法规、监管文件、行业及企业内部控制领先操作实务,接受培训以及实地考察,整理调研资料,改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及策略。
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维护。公司内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为公司内部控制的统筹规划和推动实施奠定规范和统一的管理基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主要内容如下:
Ⅰ.组织内控体系建设。组织工作包括设定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划分逐层推进的工作阶段及对应公司范围,确定工作模式、组织结构及主要分工,提出参与人员要求,制定考核流程、标准、奖惩措施,最终形成可行的工作管理办法,并在集中开展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与落实;建设工作包括围绕内控要素划分内控各层面,在流程层面选定标准流程及特色流程,根据行业特色及主要财务指标等信息设定重要性标准,以访谈、测试等手段了解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内控体系设计有效性及执行有效性情况,发现在设计及执行中存在的缺陷并评估其严重程度,提出整改建议并与管理层共同形成整改方案,以及在集中工作完成后,持续关注其缺陷整改情况,直至形成满足目标要求的内控体系。该内控体系按公司内部授权及流程进行,批准后正式发布实施。
Ⅱ.审阅各项规章制度。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制定的所有制度,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内控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内控合规性审阅。审阅通过后按公司内部授权及流程进行审批。批准后,各公司以电子或书面形式将审批件及制度文件统一归档保存,同时反馈至内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各公司按各自规定下发相关制度。各公司各业务部门为具体的内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维护责任部门,流程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Ⅲ.编制和维护内控手册。编制、维护内控手册并按公司授权进行签批。内控手册是对公司如何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做出的具体规定和详细说明,以公司层面及各板块业务流程为线索,针对流程中的各个具体业务进行分析,结合该业务的风险点,参考相关规章制度,识别并设计应对风险的控制点,并对控制点进行具体描述,落实责任单位和岗位。通过该手册建立全面、统一的内部控制标准。
③内部控制信息管理。公司内控管理部门与各公司业务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内控管理相关信息进行汇总、提炼和分析,并逐步落实各公司业务部门在内部控制管理中的信息报送责任。提高经营管理透明度,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奠定相应的信息基础。同时,各业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并按要求准时提供有关内部控制评价及报告所需信息资料。
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以风险为导向,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此外,公司还将内控工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以内控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及方案为标准,根据内控工作的按时、按质、按量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分;若出现重大、重要内控缺陷,则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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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控建设成效经过内控体系建设的严格落实和不断完善,自2014年度以来,在公司的内控自评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内控审计中,公司内控均未出现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北京中实通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变更董事、经理、监事、法定代表人 | 于2024年5月7日工商变更完成 | 无 | 无 | 无 | 无 |
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 变更董事、经理、监事、法定代表人 | 于2024年10月31日工商变更完成 | 无 | 无 | 无 | 无 |
海南久久泰和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变更董事、经理、监事、法定代表人 | 于2024年11月19日工商变更完成 | 无 | 无 | 无 | 无 |
北京守正优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变更董事、经理、监事、法定代表人 | 于2024年12月4日工商变更完成 | 无 | 无 | 无 | 无 |
华素厚德大药房(石家庄)有限公司 | 变更董事、经理、监事、法定代表人 | 于2025年1月20日工商变更完成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18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98.43%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告;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①是否涉及管理层任何舞弊;②是否存在会计基础缺陷;③是否存在财务报告相关的关键信息系统缺陷;④是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对以下因素的影响:生产安全、质量、合规性,以及可能需要高级管理层介入处理;⑤该项控制与其他控制的相互作用,该项缺陷与其他缺陷之间的相互作用;⑥控制缺陷在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 |
定量标准 | 是指对公司整体报表总体重要性水平的影响(总体重要性水平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千分之五)。①一般:潜在错报金额小于上述总体重要性水平的25%; | ①一般缺陷:缺陷影响小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万分之五以下的;②重要缺陷:缺陷影响介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间的;③重大缺陷:缺陷影响大于上一会计年度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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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重要: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上述总体重要性水平的25%,小于上述总体重要性水平的75%;
③重大: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上述总体重要性水平的75%。
②重要: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上述总体重要性水平的25%,小于上述总体重要性水平的75%;③重大: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上述总体重要性水平的75%。 | 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千分之五以上的。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3049号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关村董事会的责任。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我们认为,中关村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峰 |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红炎 | ||
中国?北京 | 2025年4月16日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18日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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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2018年上半年存在以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替代会议记录的情况,自2018年下半年至今已完成整改,单独做会议记录,并请与会董事、监事签字。
其他方面不存在需要整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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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车间建设于2007年,2008年投入使用,环境影响评价于2007年
月委托佳木斯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办,现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是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在2024年
月完成了《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有效期至2029年
月
日,各项排污处理措施齐全,运行正常。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化学需氧量 | 有组织 | 总排放口1个 | 位于污水处理车间 | 化学需氧量为≤50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化学需氧量为17.44吨/年 | 化学需氧量为17.44吨/年 | 无超标排放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氨氮 | 有组织 | 总排放口1个 | 位于污水处理车间 | 氨氮为≤/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氨氮为0.54吨/年 | 氨氮为0.54吨/年 | 无超标排放 |
对污染物的处理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车间建设于2007年,处理规模2,000m
/d,环境影响评价于2007年8月委托佳木斯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办,现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工艺采用混凝沉淀、升流式厌氧污泥床调节、氧化、混凝气浮结合的处理方式,保障污水处理车间正常运转和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车间运行良好,实行实时在线监测运行,并通过网络上传数据至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 |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标准 | 浓度限值 | 监测频次 |
废水监测点001 | 1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300mg/L | 1次/月 |
2 | 氨氮 | / | 1次/日 | ||
3 | 色度 | / | 1次/月 | ||
4 | 化学需氧量 | 500mg/L | 1次/日 | ||
5 | 悬浮物 | 400mg/L | 1次/月 | ||
6 | PH值 | 6-9 | 1次/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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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位
监测点位 |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标准 | 浓度限值 | 监测频次 | |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
废气监测点001 | 1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上限:2000无量纲 | 1次/1年 | |
2 | 挥发性有机物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100mg/Nm3 | 1次/1月 | ||
3 | 硫化氢 | 5mg/Nm3 | 1次/1年 | |||
4 | 氨(氨气) | 30mg/Nm3 | 1次/1年 | |||
废气监测点002 | 5 | 颗粒物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mg/Nm3 | 1次/季 | |
废气监测点003 | 6 | 挥发性有机物 | 100mg/Nm3 | 1次/1月 | ||
废气监测点004 | 7 | 氯化氢 | 30mg/Nm3 | 1次/1年 | ||
废气监测点005 | 8 | 颗粒物 | 20mg/Nm3 | 1次/季 | ||
无组织标准 | ||||||
厂界 | 1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上限:20无量纲 | 1次/半年 | |
厂界 | 2 | 挥发性有机物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30mg/Nm3 | 1次/半年 | |
厂界 | 3 | 氯化氢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30mg/Nm3 | 1次/半年 | |
厂界噪声标准 | ||||||
厂区东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上限:65;55dB | 1次/季 | |
厂区南侧 | 上限:65;55dB | 1次/季 | ||||
厂区西侧 | 上限:65;55dB | 1次/季 | ||||
厂区北侧 | 上限:65;55dB | 1次/季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2018年初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注册了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账号。按平台监测信息要求,在平台内完善了《自行监测信息方案》,并通过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审核,专人负责将检测数据上传到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
污水处理车间已安装氨氮在线监测设备、COD在线监测设备、pH监测设备,实时上传污水排放浓度。专人每日检测pH值、氨氮、化学需氧量,每月专业监测机构取样检测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色度,对污水处理过程严格把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4年
月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通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掌握自身环境风险状况,明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为后期的环境风险管理奠定基础,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概率,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2024年
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2024年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在环境检测、环境治理方面投入
301.42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
万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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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按环境保护规范要求,监测方案及运行情况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无其它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1、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环保信息
2020年
月,北京华素取得医药制造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证后环境管理要求,开展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落实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控制及管理要求。
2024年北京华素(含良乡生产基地和沧州分公司)各类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具体如下:
(
)废气处理排放情况北京华素良乡生产基地和沧州分公司在生产工艺环节、检验实验室及辅助工序配套单元根据废气污染物种类配备废气治理设施,控制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北京华素良乡生产基地配套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NOX和SO
等污染物的产排量大幅降低,并达到北京市低氮标准。以下是废气污染防治信息:
项目 | 北京华素良乡生产基地 | 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 |
主要污染物 | 颗粒物、VOCs、SO2、NOx | 颗粒物、SO2、VOCs、其他特征污染物 |
排放口 | 17个 | 3个 |
处理工艺 | 滤筒式除尘净化器、布袋式除尘器、滤筒式除尘净化机组+布袋式除尘器、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箱、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喷淋塔+活性炭吸附箱 | 碱喷淋+水喷淋+石蜡油喷淋+活性炭箱吸附 |
排放标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监测达标 | 达标 | 达标 |
(2)废水处理排放情况北京华素良乡生产基地和沧州分公司均配套建设有废水处理设施,控制废水污染物,并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实现全部的生产和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以下是废水污染防治信息:
项目 | 北京华素良乡生产基地 | 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 |
主要污染物 | CODcr、氨氮 | COD、氨氮、其他特征污染物 |
排放口 | 1个 | 1个 |
处理工艺 | 接触氧化+沉淀 | 厌氧工艺+好氧工艺+MBR工艺 |
排放标准 |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 |
监测达标 | 达标 | 达标 |
(
)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北京华素良乡生产基地和沧州分公司配套建设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储存间,对工艺环节和辅助单元的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和暂存,并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良乡生产基地: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风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欧绿保环境科技(沧州)有限公司、沧州冀环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
报告期北京华素良乡生产基地和沧州分公司严格遵守执行北京市和河北省的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有环保设施运行良好,主要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无环境问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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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环保信息山东华素2024年度各类污染物全部达标处理。山东华素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音控制情况如下:
(
)工业废水处理情况山东华素建有污水处理站
座,配备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公司内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市政管网输送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以下为山东华素废水处理的相关环保信息:
①排放口名称: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排放口;
②排放口数量:
个;
③主要污染物指标名称: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
④许可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
4.649吨/年,氨氮
0.418吨/年,总氮
0.68
吨/年;
⑤执行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要求》GB21904-2008表
标准;
⑥超标排放情况:无超标排放;
⑦运行情况:污水处理站运行良好,2024年下半年对生产废水管道进行了提标改造。(
)废气排放情况山东华素的原料药及固体制剂车间生产所产生的废气,经过有组织收集装置输送至废气处理设施,经处置后达标排放。厂区内无移动大气污染物排放源。
(
)固体废物山东华素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废物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由威海市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高密长丰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春帆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潍坊东江环保蓝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负责到厂收集转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输处理。
(
)噪声山东华素在设备选购时,首选运行高效、低噪音的设备;安装时,噪音较大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并采用建筑隔音、绿化吸音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的排放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
)土壤及地下水依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山东华素共建设
眼地下水监测井,并编制《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
按要求建立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土壤污染隐患状况进行了调查,并委托第三方对用地开展了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及《地下水质量标准》。
(
)清洁生产
2021年
月清洁生产通过了现场专家审核。2021年
月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公布2020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名单中的企业包含山东华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清洁生产要求,山东华素将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
)环境检测
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规定,企业需定期对厂区内污水、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噪声、土壤、地下水进行检测,现已委托第三方按要求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
(
)排污许可证
山东华素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申报,污染物排放总量在许可范围内。2024年
月,山东华素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
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23年
月
日,山东华素取得《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批复号:威环审书【2023】
号。2024年
月委托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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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进行内容补充并备案。2024年
月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完成验收监测及报告编制。
报告期内,山东华素严格遵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所有环保设备、设施运行良好,主要污染物全部达标处理,未出现环保问题。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环保信息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2023年各类污染物全部达标处理。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控制情况如下:
(
)工业废水处理情况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建立有污水处理站
座,配备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与系统,公司内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市政管网输送至威海市张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以下为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废水处理的相关环保信息:
①排放口名称: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排放口;
②排放口数量:
个;
③主要污染物名称:化学需氧量、氨氮;
④排放浓度:
24mg/L、
0.57mg/L;
⑤执行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⑥超标排放情况:无超标排放;
⑦运行情况:运行良好。(
)废气排放情况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自建的燃气锅炉于2019年初正式投入运行,2024年生产热源均源于自建的燃气锅炉,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只有微量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实验室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均经过有组织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投料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颗粒物,通过配备的除尘设施收集后作一般固体废物处置。
(
)固体废物情况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固体废物包含: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废物中可循环废物集中回收,其他(含污水站污泥、除尘器粉尘、纯水设备滤芯等)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涉及的危险废物为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39-49)、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液(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47-49)及设备润滑产生的废机油(危废类别HW08,危废代码900-217-08),建立专门的储存场所,订立管理责任人,张贴危险废物标识,2024年未更换产生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和废机油产生量极少,均按要求收集存放在危废库;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
)噪声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在选用设备设施时,均选用了运行高效、低噪声的设备设施,在安装时加装减震垫降低噪声,并采用建筑隔音、绿化吸音等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排放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不是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所有环保设备、设施运行良好,主要污染物全部达标处理,未出现环保问题。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环保信息2024年全年各类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
)工业生产废水采用循环利用方式处理。(
)颗粒物(粉尘)排放达标,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1054-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噪声排放达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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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认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公民的职责之一,也是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承诺。本着“为股东创造价值,为职工负责”的理念,公司积极处理股东、员工、供应商、债权人、债务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信经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努力提升综合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积极为股东创造价值。
1、保障员工权益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足额支付员工薪酬,缴纳社会保险。创造良好的就业和工作环境。积极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素质拓展,开展员工活动,加强人才建设,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增强企业实力。
2、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作为医药制造业的上市公司,深刻意识到药品质量关乎人民生命健康,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和评价体系,加强员工的质量观念,培养质量文化,严把质量关。公司始终注重患者用药安全,下属子公司作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均按照法规要求设立药物警戒部门,跟踪和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和各种药品安全性信息,以安全性信息和数据为基础,以定期分析评价和风险评估为手段,持续开展药品全生命周期的药物警戒活动,做好药品安全风险管控,为患者的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1)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公布了2023年山东优质品牌(产品)认定结果,山东优质品牌是指在山东省内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被认定为具有高品质、高标准、高信誉度的品牌,山东华素产品盐酸贝尼地平片荣获“山东优质品牌”产品;2024年6月,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了2024年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名单,质量标杆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山东华素荣获2024年山东省质量标杆;2024年7月,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了2024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入选名单,“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定位是企业根据发展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机构,是企业在所处行业和领域内着力突破、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抢占科技战略制高点的创新平台,山东华素成功入选;2024年8月,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了省级智能制造场景名单,智能制造场景是指面向制造全过程的单个或多个环节,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具备协同和自治特征、具有特定功能和实际价值的应用,山东华素依托“包装过程控制与品质监控”场景,成功入选;2024年11月,荣获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工会委员会颁发的山东省外经贸系统全员创新企业荣誉;2024年12月,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了山东省管理标杆企业和企业管理优秀成果名单,山东省管理标杆企业是指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在管理理念、组织与制度等方面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经过一年以上实践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山东省经济发展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单位,山东华素成功获评山东省管理标杆企业。
(2)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产品开发部荣获黑龙江省总工会评定的2024年黑龙江省工人先锋号称号。研发中心积极落实公司“以研养发、以研促发”发展战略,为公司的产品升级和市场拓展提供支撑。2024年5月国家博士后管委会正式批准多多药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将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需求,积极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科研项目,助力多多药业在医药领域取得更多创新成果,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多安全有效的产品,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多多药业始终秉承“质量为先、创新发展”的理念,为百姓生产健康药、放心药。
3、环保与效能并重,实现绿色生产
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努力降低药品生产对环境的污染。报告期内,下属公司北京华素、山东华素、多多药业严格遵守执行当地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有环保设施运行良好,各类污染物排放全部达标。
公司一直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制造视为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路径,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优化,实现生产过程中的资源高效利用和废弃物最小化。公司不仅在产品研发上注重环保与效能的双重提升,还在生产运营中全面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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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绿色管理体系,从源头减少污染,提升整体生态效益。未来,公司将继续勇担责任,积极发挥制药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入的践行绿色制造理念,不断优化生产流程和技术创新,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2024年
月,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了《2024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单位名单》,山东华素入选绿色供应链企业;2024年
月,山东省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示了《2024年度威海市绿色制造名单》,山东华素入选2024年度威海市绿色工厂名单,这是对公司长期坚守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理念的有力见证,更是对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推动行业绿色转型的高度认可。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2024年
月,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组到多多药业开展清洁生产验收工作,专家组一致认可公司清洁生产方案,顺利通过验收;2024年
月,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完成;2024年
月,多多药业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重新修订及备案,未来将继续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
月,中实新材料通过了第三方认证机构对公司能源管理体系和绿色建材分级认证(三星)的年度监督审核。2024年
月,中实新材料通过由北京市海淀建委、生态环境局、规划委、交通委等政府部门及绿色生产专家组成的检查组检查验收,通过对其的绿色生产规程执行情况多角度的专项检查,使公司的绿色生产水平又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措施报告期内,公司秉持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专业化的服务,履行并承担对客户、员工、股东等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在不断扩大公司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追求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①2024年7月,北京华素开展校企合作,促进大学生就业,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和实习机会,帮助他们积累经验,并解决一部分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②2024年10月,北京华素与海淀区体育局签订赛事赞助协议,赞助价值约125万元的口腔护理品及药品,推进海淀区首届马拉松项目举办,用健康理念传递公益温度,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倡导绿色赛事、搭建健康生活与社会关怀的桥梁。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2024年9月,为响应地方政府号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山东华素向威海市环翠区慈善总会捐赠价值20.01万元的口腔护理品套装,对公共卫生战线人员表示慰问。
(3)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①多多药业2024年恢复生产国家短缺药品硫酸鱼精蛋白注射液,避免患者因药品短缺导致的健康风险甚至生命威胁,充分体现企业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福祉的责任感。
②多多药业严格遵守环保法规,2024年在环境检测、环境治理方面投入301.4万元,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环保技术、减少废弃物排放、推广绿色生产,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社会责任。
③多多药业积极进行人才储备,招收大中专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到企业就业,解决一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就业问题。
(
)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①为提升未成年人口腔预防意识,实现牙病预防与治疗的并重,助力口腔健康的长远发展,2024年5月,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延续往年惯例,参与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合作中心联合发起的“山中雏菊筑梦同行”关爱儿童口腔健康公益项目并获得捐赠证书。此次活动北京华素健康向北大口腔门诊部捐赠价值1万余元的牙膏和牙刷,用于儿童口腔义诊公益活动,提升儿童口腔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将口腔健康理念深植于孩子们和家长心中。
②应北京市药监局需求,开展牙膏备案培训交流,参与政策响应和法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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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月,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市药监局开展华素牙膏前端研发与质量体系专项培训,开放前端研发技术及质量控制经验,构建企业-监管双向知识共享通道。2024年9月,深度参与《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落地调研,针对性反馈8项备案流程优化建议,推动建立“企业痛点-政策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
2024年12月,基于十余年临床实证数据,提出行业功效宣称分级体系建议,有效衔接监管要求与市场创新诉求,展现了企业在行业生态构建中的引领作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根据北京市政府“万企兴万村”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和房山区人大对帮扶工作安排,北京华素与内蒙古察右中旗土城子乡塔布村进行结对帮扶,助力脱贫地区产业可持续发展,脱贫农户稳定增收,推进乡村振兴,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2024年7月,按照公司2024年帮扶工作计划,向内蒙古察右中旗土城子乡塔布村援助10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美化、亮化、绿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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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承诺:1、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不从事建筑施工、市政施工等与上市公司有竞争性的施工类业务;2、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有竞争的科技园区及开发区的地产开发业务;3、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在上市公司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同一地区直接或间接从事新的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住宅类房地产开发业务时,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开发权;但其目前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和按下述第4条所述实施的开发业务除外;4、在上市公司有资金和开发计划的前提下,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所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均应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让与上市公司。如先通知上市公司并在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承诺放弃该商业机会;如果上市公司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放弃该业务机会。5、在上市公司妥善解决CDMA担保问题后及在各方努力下解决了上市公司的其他或有负债、逾期贷款、税务纠纷等问题,可以确保上市公司的资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鹏泰投资同意向上市公司寻找或注入优质的房地产项目及提供部分资金帮助,以协助上市公司明确主业及增强其持续盈利能力,同时最大限度规避与上市公司间的同业竞争。 | 2006年10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组织(上市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或类似业务。2、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组织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 | 2018年08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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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或类似业务。3、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将来成立之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组织将不会直接或阅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或类似业务。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与上市公司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8年08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国美控股在放弃收购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时做出承诺:经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暂缓出售四环医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控股同意本公司做出暂缓出售四环医药的决定,并承诺在条件成熟时将以不低于40,000万元再次收购四环医药,若有其他潜在投资者参与竞价,则以价高者得为原则(详见2008年1月19日,公告编号:2008-006、007)。 | 2008年01月17日 | 长期 | 公司收悉中国证监会〔2008〕2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本公司申请的审查(详见2008年3月31日,公告编号:2008-022)。截止目前,本公司未重启出售四环医药股权的工作。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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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51%股权,使之成为控股孙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海南久久泰和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使之成为全资子公司;
3、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北京守正优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70%股权,使之成为控股子公司;
4、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北京中实通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使之成为全资子公司。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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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黄峰、朱红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年、2年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85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1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032);2024年5月11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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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本公司诉中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案由:欠款纠纷诉讼请求:1、中育公司返还本公司欠款600万元;2、中育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经济损失65.81万元。 | 641 | 否 | 执行中。 | 调解结果:中育公司向本公司支付欠款600万元、利息41万元,共计641万元。 | 执行中,因中育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预计难以收回案款。 | 2002年04月15日 | 《2001年年度报告》 |
本公司诉北京中华民族园蓝海洋有限公司一案案由:追偿纠纷诉讼请求:蓝海洋公司支付代偿款项3,970.74万元及相应利息。 | 3,970.74 | 否 | 执行中。 | 判决结果:蓝海洋公司向本公司支付代偿款39,707,399.74元及利息(自2013年7月22日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 执行中,法院已查封蓝海洋公司在建工程“热带景区蓝海洋”项目,并已冻结蓝海洋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 2013年07月23日 |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053) |
本公司向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追偿案案由:追偿执行追偿请求:1、福州华电公司向本公司支付代偿款25,715,971.12元及相应利息;2、根据和解协议向本公司支付1,0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 3,571.6 | 是 | 本公司向华电公司追偿,正在福州中院执行中。 | 诉讼1:北京托普天空科技有限公司诉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闽都支行,本公司及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作为第三人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已累计计提28,054,368.39元预计负债。本公司累计代偿25,715,971.12元后依法享有追偿权,公司申请执行后已全部收回代偿本金和部分利息。诉讼2:就公司为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中心在农行西城支行提供2,345万元担保事宜,经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还款1,350万元。据此,公司向福州华电公司提起代位权之诉并以1,000万元金额和解。福建省高 | 截至目前,福州华电已清偿248号《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本金520万元及利息合计人民币11,711,315.78元。就(2011)闽民终字第247号《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480万元本金及利息,目前福州华电已支付7,984,884.22元。同时,福州中院查封友谊大厦地上1-15层部分房产。2018年12月26日福州中院裁定将登记在福州华电名下的福州友谊大厦12层办公房产作价1,880万元抵偿公司等额债务。2019年6月11日福州中院裁定将登记在福州华电 | 2019年06月15日 |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1-043、2018-001、2018-016、2018-121、2019-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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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闽民终字第247号《民事调解书》(本金480万元)和(2011)闽民终字第248号《民事调解书》(本金520万元),两项本金合计为1,000万元。 | 名下友谊大厦10层、11层办公房产作价3,705万元抵偿公司等额债务。2020年5月7日福州中院执行回款2249059.94元,并轮候查封友谊大厦13层办公01-05室的房产。 | ||||||
本公司诉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中心、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案案由:追偿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中心应向原告支付代偿款人民币26,441,412.93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5年5月15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6年6月30日,利息为1,373,080.54元);2、请求判令被告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2,781.45 | 否 | 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将该案移送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2018年12月4日北京高院以福州中院对本案有管辖权,西城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为由,报最高院指定管辖。2018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2020年12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0108民初49687号民事判决书,我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1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京01民终 | 2020年12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8民初496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中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偿还由该公司代偿款26,441,412.93元,并支付上述款项的利息,第一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5年5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第二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给付之日止。2、驳回原告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2022年1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1民终62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年2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京民申17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公司对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中心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6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0108执12739号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2023)京0108执12739号案件的执行。 | 2022年01月11日 |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2021-001、202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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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6222号民事判决书。2023年2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京民申1713号民事裁定书。 | |||||||
北京中关村科贸电子城有限公司诉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一案案由: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租赁费1,125,000元、滞纳金72,450元、电费165,016.50元,合计1,362,466.5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 136.25 | 否 | 科贸电子城现已申请强制执行。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京0108民初133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向北京中关村科贸电子城有限公司支付租金1,125,000元、滞纳金72,450元、电费89,721.3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 无 | 2017年01月05日 |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 |
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诉四川省和昌永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李永川、李世溢、钟代琼、梁琳一案案由:保证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五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向原告清偿新品进场服务费171万元,支付自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的滞纳金14.1万元;2、判令五被告连带支付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滞纳金,以171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还清为止; | 185.1 | 否 | 被告上诉,经二审审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9日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在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执行中。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五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连带清偿171万元,并支付滞纳金(该滞纳金应以171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从2016年5月12日起计至欠款及滞纳金付清之日止);2、五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案件受理费21,459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260元由五被告负担。 | 2020年6月3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2018)川0106执5783号之六,已执行回款147,301.20元。 | 2018年08月15日 |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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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3、判令五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
福州市恒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关村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公司及人员一案案由: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中关村建设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721.57万元及自2005年11月5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利息(利息自2005年11月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3.2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2倍计算,扣除被告已支付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17日拖欠利息为6,092.62万元,借款本息暂合计为8,814.19万元);2、请求判令本公司、国美控股、哈尔滨中关村等相关公司及人员对中关村建设的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请求判令上述被告承担 | 8,814.19 | 否 | 2020年8月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关于本案起诉书及证据材料,我公司向福州中院提起管辖异议申请,2020年11月13日福州中院作出(2020)闽01民初13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我公司向福建省高院提起管辖异议上诉状,2021年1月27日福建省高院作出(2021)闽民辖终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021年8月20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闽01民初1392号判决书;福州市恒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服,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1月1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 |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闽01民初1392号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福州市恒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300万及尚欠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2倍计算;以2,900万元为基数,自2005年11月5日计至2007年2月12日,以2,400万元为基数,自2007年2月13日计至2007年6月14日,以1,900万元为基数,自2007年6月15日计至2007年9月30日,以1,700万元为基数,自2007年10月1日计至2008年1月28日,以1,550万元为基数,自2008年1月29日计至2008年1月30日,以1,300万元为基数,自2008年1月31日计至2019年8月19日,以1,3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2倍标准计算,应扣除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利息300万元);2、驳回原告福州市恒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无 | 2021年04月27日 | 《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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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本案诉讼费用。 | (2021)闽民终1893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已审结。 | 2023年1月1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闽民终18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
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诉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一案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混凝土采购款,截至2021年11月25日共计5,303,452.32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至2021年12月30日的违约金共计1,591,035.70元并支付自2021年12月30日起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算支付后续违约金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50,000.00元;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的保函费用;5、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 555.35 | 否 | 2022年4月2日,太原铁路运输法院作出(2022)晋7102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中实上庄不服,向太原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11月3日,太原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晋71民终22号判决书;中实上庄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太原铁路运输法院执行中。 | 2022年4月2日,太原铁路运输法院出具(2022)晋7102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5,203,452.32元及违约金52,034.52元,以上共计5,255,486.84元。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2022年11月3日,太原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晋71民终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目前正在太原铁路运输法院执行中,已执行回款315万元。 | 2023年04月14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
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一案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 | 340.55 | 否 | 2021年8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京0108民初12929号民事判决书;双 | 2021年8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2021)京0108民初129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 | 2023年1月3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0108执943号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 | 2023年04月14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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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405,460.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付货款的利息(以3,405,46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9日起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 方均未上诉,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中实上庄申请执行,2023年1月3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0108执94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付原告货款3,405,46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其中以2,837,687.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9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以567,773.0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17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2023年1月3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2023)京0108执94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申请重整,公司作为债权人于2023年12月21日已经收到管理人通知的短信。短信内容:2023年12月6日,根据重整计划规定,通过竞争方式各评委最终评选出了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关于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对破产信托相关事项进行决议,审议信托优化方案、并选举受益人代表成立受益人委员会。 | ||||
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一案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混凝土货款7,281,324.17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至2023年7月12日的资金占用损失费2,184,397.25元,并支付自2023年7月1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损失费(以7,281,324.17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的标准 | 978.57 | 否 | 2023年12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0108民初4118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已经上诉。2024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1民终3176号判决书。2024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1民终3176号判决书。 | 2023年12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2023)京0108民初411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货款7,281,324.1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2、驳回原告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300元,原告北京中实 | 已全部执行回款7,383,020.12元。 | 2024年06月15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提起仲裁及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仲裁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2024-007、2024-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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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计算);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20,000元。 | 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由其自行负担20,551元,已交纳;由被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9,749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财产保全费5,000元,原告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由其自行负担1,280元,已交纳;由被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72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2024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1民终31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上诉请求部分案件受理费5,870元,由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二审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诉请求部分案件受理费14,098元,由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中铁七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一案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混凝土货1,170,075.35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至2023年7月12日的资金占用损失费 | 160.59 | 否 | 2023年9月21日,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陕0102民初12508号民事调解书。 | 2023年9月21日,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3)陕0102民初12508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中铁七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分期支付原告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款项120万元(含诉讼费9,627元及利息20,297.65元);分别于2023年10月31日前支付40万元;于2023年11月30日前支付40万元;于2024年1月31日前支付 | 已全部回款1,200,000元。 | 2024年01月25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提起仲裁及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2024-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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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351,022.61元,并支付自2023年7月1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损失费(以1,170,075.3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的标准计算);3、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84,843.92元;(以上款项共计:1,605,941.88元)4、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的保函费用;6、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 40万元。若被告任意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则原告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就剩余所有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9,627元,由被告中铁七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 ||||||
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一案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混凝土采购款共计1,839,343元;2、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截至2023年8月2日的违约金331,081.74元,并支付2023年8月3日起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利息(以所欠货款1,839,343元为基数按LPR四倍标准计算); | 227.04 | 否 | 2024年7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0108民初44143号民事判决书。2024年10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1民终9641号民事判决书。 | 2024年7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2023)京0108民初441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1,839,343元;2、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违约金,以1,839,343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21日起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 | 已全部回款1,839,343元。 | 2024年12月21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及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仲裁、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2024-060、2024-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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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3、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00,000元;(以上款项合计2,270,424.74元);4、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5、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的保函费用。 | 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3、驳回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2024年10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4)京01民终9641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
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一案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混凝土采购款共计4,156,653.19元;2、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截至2023年8月2日的违约金748,197.57元,并支付2023年8月3日起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利息(以所欠货款4,156,653.19元为基数按LPR四倍标准计算);3、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00,000元(以上款项合计5,104,850.76元);4、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5、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案件保函费。 | 510.48 | 否 | 2023年12月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沪0115民初92959号民事调解书。 | 2023年12月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2023)沪0115民初92959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被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向原告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混凝土采购款共计4,156,653.19元,此款分四期支付:分别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150万元;于2024年1月15日前支付100万元;于2024年1月31日前支付100万元;2024年2月9日前支付656,653.19元;2、就调解主文第一项付款义务,若被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有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就全部剩余未付款项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需另行向原告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计算方式:以4,156,653.19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16日起至该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 已全部回款4,156,653.19元。 | 2024年01月25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提起仲裁及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2024-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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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标准计算);3、案件受理费40,053元,减半收取20,026.5元,由原告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 |||||||
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案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混凝土货款1,939,782.50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至2023年6月29日的资金占用损失费581934.75元,并支付自2023年6月3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损失费(以1,939,782.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的标准计算);(以上款项共计:2,521,717.25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的保函费用;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 252.17 | 否 | 2023年12月27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0106民初21249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上诉后撤诉。2024年3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2民终2834号裁定。 | 2023年12月27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23)京0106民初212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1,939,782.5元;二、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2,739,782.5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6日起计算至2021年10月27日止;以2,539,782.50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28日起计算至2022年6月6日止;以2,339,782.50元为基数,自2022年6月7日起计算至2022年9月29日止;以,2139,782.50元为基数,自2022年9月30日起计算至2023年1月18日止;以1,939,782.50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9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上均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标准计算);三、驳回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 | 已全部回款2,438,389.98元。 | 2024年06月15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仲裁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提起仲裁及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仲裁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2024-007、2024-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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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486.87元,由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负担818.65元(已交纳),由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2,668.2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保全费5,000元,由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2024年3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2民终2834号裁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人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上诉。 | |||||||
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一案案由:买卖合同纠纷仲裁请求:1、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混凝土采购款共计7,739,173.15元;2、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2023年8月2日的违约金1,393,051.16元,并支付2023年8月3日起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利息(以所欠货款7,739,173.15元为基数按LPR四倍标准计算); | 946.22 | 否 | 2023年12月15日,济南仲裁委员会作出(2023)济仲裁字第4723号调解书。 | 2023年12月15日,济南仲裁委员会出具(2023)济仲裁字第4723号《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下:1、双方确认被申请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欠付申请人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货款7,739,173.15元,被申请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供应链融资或银行转账方式分三期支付给申请人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2,500,000元,2024年1月31日前支付2,500,000元,2024年2月9日前支付2,739,173.15元。若被申请人中国 | 已全部回款7,739,173.15元。 | 2024年01月25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仲裁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提起仲裁及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2024-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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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330,000元(以上款项合计9,462,224.31元);4、判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5、判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案件保函费。 | 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供应链融资方式支付上述费用产生的贴息费用由申请人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本案仲裁费用57,299元(申请人已预交),由申请人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承担;3、申请人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其他仲裁请求;4、若被申请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任意一期逾期未足额支付的,上述剩余未付款项提前到期,且被申请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另行支付申请人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7,739,173.1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自2022年3月25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申请人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可就上述剩余未付款项、逾期付款利息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双方履行本调解协议后,就本案争议事项一次性解决,互不追究;6、双方同意在调解书中对本案争议的事实不作书面表述。 | ||||||
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一案案由:买卖合同纠纷仲裁请求: | 238.95 | 否 | 2023年12月12日,济南仲裁委员会作出(2023)济仲裁字第4725号调解书。 | 2023年12月12日,济南仲裁委员会出具(2023)济仲裁字第4725号《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下:1、双方确认被申请人中国建筑第 | 已全部回款1,931,794.91元。 | 2024年01月25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仲裁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提起仲裁及诉讼、仲裁情况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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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1、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混凝土采购款共计1,931,794.91元;2、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2023年8月2日的违约金347,723.08元,并支付2023年8月3日起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利息(以所欠货款1931,794.91元为基数按LPR四倍标准计算);3、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110,000元(以上款项合计2,389,517.99元);4、判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5、判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案件保函费。 | 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欠付申请人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1,931,794.91元,被申请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供应链融资或银行转账方式分两期支付给申请人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0,000元,2024年1月31日前支付931,794.91元。若被申请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供应链融资方式支付上述费用产生的贴息费用由申请人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本案仲裁费用23,350元(申请人已预交),由申请人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承担;3、申请人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其他仲裁请求;4、若被申请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任意一期逾期未足额支付的,上述剩余未付款项提前到期,且被申请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另行支付申请人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1,931,794.9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自2022年3月20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申请人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可就上述剩余未付款项、逾期付款利息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双方履行本调解协议后,就本 |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2024-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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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争议事项一次性解决,互不追究;6、双方同意在调解书中对本案争议的事实不作书面表述。 | |||||||
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一案案由:买卖合同纠纷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欠付混凝土货款2,339,990元;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2023年11月2日的逾期利息损失421,198.2元,并支付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期利息损失(以欠款为基数按LPR利率四倍计算);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律师费120,000元;(以上共计2,881,188.2元)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 288.12 | 否 | 双方达成和解,2024年7月12日,青岛仲裁委员会出具青仲裁字(2023)第1557号裁决书。 | 2024年7月12日,青岛仲裁委员会出具青仲裁字(2023)第1557号裁决书,仲裁庭依据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裁决如下:1、被申请人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时间为到账时间)支付申请人货款2,430,000.00元(分四期支付);2、在被申请人付款前,申请人应向被申请人开具足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欠税证明,且申请人应完成关于“尚未开具发票的款项的税率为13%”的补充协议的签署,并按双方签署的《物资采购合同》向被申请人提供相应付款材料,否则被申请人有权暂缓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责任;3、若被申请人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以剩余未付货款为本金,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标准,支付申请人自2022年8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且申请人有权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及逾期付款利息一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按时、足额已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形下,仍 | 已全部回款2,575,363元。 | 2024年08月01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仲裁及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及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2024-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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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含强制执行费);5、本案仲裁费29,764.00元退费后计收17,275.00元、财产保全费、保全保函费、律师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诉哈尔滨中实医药经销有限公司、高艳兵一案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哈尔滨中实医药经销有限公司支付多多公司货款2,593,200元及违约金(①以2,551,2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0日起至2023年2月6日止,按年利率7.11%计算;②以2,558,200元为基数,自2023年2月7日起至2023年3月6日止,按年利率7.11%计算;③以2,593,200元为基数,自2023年3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7.11%计算);2、依法判令高艳兵对中实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中实公司、高艳兵共同负担。 | 259.32 | 否 | 2023年11月18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黑0805民初884号民事判决书:2024年2月2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黑08民终1764号民事判决书。2024年6月1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黑民申2481号民事裁定书。 | 2023年11月18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出具(2023)黑0805民初8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哈尔滨中实医药经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多多药业有限公司货款2586200元及违约金(以2,586,200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95倍标准计算);2、对前项哈尔滨中实医药经销有限公司所负债务,高艳兵负连带责任;3、驳回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4、驳回哈尔滨中实医药经销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528元,减半收取计16,764元,由多多药业有限公 | 已全部回款2,716,571.88元。 | 2024年12月21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仲裁及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仲裁、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2024-021、2024-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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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负担2,899元,哈尔滨中实医药经销有限公司和高艳兵共同负担13,865元;反诉费14,723.20元,减半收取计7,361.60元,由哈尔滨中实医药经销有限公司和高艳兵共同负担;保全费6,520元,由哈尔滨中实医药经销有限公司和高艳兵共同负担。2024年2月2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黑08民终17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8,251.2元由上诉人哈尔滨中实医药经销有限公司负担。2024年6月1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黑民申24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驳回哈尔滨中实医药经销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
哈尔滨普康和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诉多多药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案由:垄断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停止就淀粉酶的垄断行为;2、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9.63万元;3、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赔偿原告预期可得利益损失112.37万元; | 257 | 否 | 2024年7月26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0111民初14451号判决。多多药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9月26日,法院已经受理,案号(2024)最高法知民终945号。 | 2024年7月26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4)黑01民初1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多多药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的不公平高价行为;2、多多药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哈尔滨普康和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0,000元;3、多多药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 | 无 | 2024年08月16日 | 《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提起仲裁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4-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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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赔偿原告为制止本案垄断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暂计5万元;5、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 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哈尔滨普康和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为制止本案垄断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30,000元;4、驳回哈尔滨普康和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360元,由多多药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负担6,250元;哈尔滨普康和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负担21,110元。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案由:买卖合同纠纷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欠付混凝土货款13,972,666.85元;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2024年3月14日的逾期付款损失2,515,080.03元,并支付自2024年3月15日起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损失(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LPR利率四倍计算);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律师费600,000.00元; | 1,709.27 | 否 | 本案北京市仲裁委已受理,案号为(2024)京仲案字第04640号。 | 无 | 已经部分回款,回款金额7,514,624.17元。 | 2024年06月15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仲裁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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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保全费5,000.00元;5、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案由:买卖合同纠纷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欠付混凝土货款2,570,065.50元;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2024年3月14日的逾期利息损失462,611.79元(按照欠款金额的18%计算)并支付自2024年3月15日起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期利息损失(以欠款为基数按LPR利率四倍计算);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律师费100,000.00元;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 313.27 | 否 | 本案北京市仲裁委已受理,案号为(2024)京仲案字第04572号,案件未开庭审理。 | 双方达成和解,签署《和解协议》并撤诉。 | 已全部回款255.63万元。 | 2024年12月21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仲裁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仲裁、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2024-107)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物欠款2,930,283.57元;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尚欠货款为基数,自2024年3月1 | 269.27 | 否 | 2024年8月29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106民初16135号判决。 | 2024年8月29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出具(2024)京0106民初161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930,283.57元;2、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北京中实 | 已全部回款2,954,155.62元。 | 2024年09月24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仲裁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仲裁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2024-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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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一年期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暂计至2024年5月17日金额为2,962,689.30元);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保全担保费。 | 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1,930,283.57元为基数,自2024年4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驳回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第三人: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中心案由:代位权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对第三人欠款本金995万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5年5月19日计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995 | 否 | 2024年9月2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102民初5677号民事判决书。 | 2024年9月2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出具(2024)闽0102民初56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代第三人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中心向原告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偿还995万元及资金占用费(以995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5月27日起按年利率3.45%计付资金占用费至款项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450元,由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负担80,000元,由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 | 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已经申报债权。 | 2024年09月13日 |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2024-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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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份有限公司负担1,450元。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案由:买卖合同纠纷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7,094,105.00元;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损失246,350.40元(以9,694,0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暂计算至2024年7月16日为246,350.40元);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保全费5,000.00元、保全担保费7,340.46元。 | 735.28 | 否 | 2024年12月18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出具(2024)京仲案字第07968号《调解书》。 | 2024年12月18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出具(2024)京仲案字第07968号《调解书》,调解结果如下:1、北京城建于2024年12月30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中实新材料支付货款4,647,384.00元;2、北京城建于2025年9月30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中实新材料支付货款2,453,221.00元;3、北京城建于2024年12月30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中实新材料支付保全保险费5,872.36元;4、本案仲裁费74,145.97元,全部由北京城建承担,北京城建于2024年12月30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中实新材料支付其代为垫付的仲裁费74,145.97元;5、北京城建如未按时足额履行上述第1-4项任一付款义务,则1-4项款项全部到期,且北京城建应当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金额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计算标准:以剩余全部未付款金额为基数,自2025年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倍计算),中实新材料可就上述全部未支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中实新材料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各方就本案没有其他争议。 | 已按期回款,第一期回款金额4,647,545元。 | 2024年12月24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仲裁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2024-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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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案由:买卖合同纠纷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欠付货款5,342,928.54元;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2024年5月17日的违约金961,727.14元,并支付自2024年5月18日起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后续违约金(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LPR利率四倍计算);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律师费240,000.00元;(以上共计6,544,655.68元)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 654.46 | 否 | 2024年12月24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出具(2024)京仲案字第07071号《调解书》。 | 经仲裁庭调查与核实,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确认的仲裁请求如下: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欠付货款1,619,333.45元(指人民币,下同);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30,000.00元;3、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2024年12月24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出具(2024)京仲案字第07071号《调解书》,调解结果如下:1、被申请人于2025年1月20日前向申请人支付欠付的货款1,619,333.45元、律师费30,000.00元。本项款项的支付方式均为保理,贴息成本由申请人承担;2、如果被申请人逾期支付上述调解结果第1项中的款项,则被申请人除应向申请人支付上述调解结果第1项中的款项外,还应向申请人支付以上述调解结果第1项中全部未付货款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3年9月15日起计算至全部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申请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全部未付款项及逾期付款利息;3、本案仲裁费86,454.97元(含仲裁员报酬58,089.31元,机构费用28,365.66元),已由申请人预交,全部由申请人承担;4、申请人放弃本案其他仲裁请 | 已部分回款1,619,333.45元。 | 2025年03月27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仲裁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仲裁、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2025-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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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求,双方就本案再无争议。 | |||||||
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张浩案由:销售代理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佣金共计11,998,654.76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1,199.86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案号为(2024)京0108民初52645号,法院认为:案件涉及4份独立的《委托销售协议书》,构成四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当分别单独起诉。本案(2024)京0108民初52645号案不予撤销,由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选择1份《委托销售协议书》对应的诉讼标的,变更(2024)京0108民初52645号案诉讼请求后继续审理。据此,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变更诉讼请求,将原诉讼请求变更为: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佣金共计8,408,399.531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张浩在庭审中提出反诉。 | 无 | 无 | 2024年09月24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仲裁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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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北京长城节能锅炉厂诉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31日解除;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因违约解除合同给被告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57,655.00元(按照每月租金211,531.00元,共五个月租金计算);3、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主张权益进行诉讼而支付的律师费损失人民币5万元(上述2、3项合计人民币1,107,655.00元);4、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 110.77 | 是 | 2025年3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108民初55328号民事判决书。 | 2025年3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2024)京0108民初553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31日解除;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634,593.00元;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84.00元,由原告负担3,186.00元,(原告已全部预交),由被告负担4,198.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634,593.00元。 | 无 | 2025年03月27日 | 《关于下属公司仲裁、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
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汇总 | 844.15 | 否 | 部分案件庭前调解中,部分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 无重大影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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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主要如下:
1、因债务逾期被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已签订了和解协议并分期履行,剩余未付金额140,089,982.07元。
2、因关联企业债务逾期被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申请强制执行,本金173,350,528.39元,以上债权已经被兴业银行处置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又将此债权公开转让,公司将与新债权人协商后续解决方案。
、因债务逾期被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本金
5.8
亿元,此部分债务被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处置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目前正在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协商处置方案。
4、国美控股因债务逾期被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已签订了和解协议并部分履行,剩余未归还本金余额247,432,546.43元。上述事项尚未清偿,国美控股持有公司股权存在被执行的风险,目前国美控股正在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争取妥善处理相关债务,化解股权的质押、冻结风险。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之孙公司的股东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水电及采暖 | 依照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1,167.83 | 1.11% | 1,167.83 | 否 | 同日常经营 | 市场价格 | 2024年4月19日 | 《关于多多药业2024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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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之孙公司的股东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厂区服务费 | 依照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71.68 | 0.07% | 71.68 | 否 | 同日常经营 | 市场价格 | 2024年4月19日 | 《关于多多药业2024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
国美家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物业费 | 依照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26.46 | 0.03% | 26.46 | 否 | 同日常经营 | 市场价格 | 2024年10月31日 | 《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与国美家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物业费 | 依照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186.87 | 0.18% | 186.87 | 否 | 同日常经营 | 市场价格 | 2021年12月16日、2022年09月09日、2024年02月29日、2024年10月31日 | 《关于下属公司与国美地产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北京华素与国美电器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与国美地产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与国美家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2022-081、2024-015、2024-097) |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之孙公司的股东方 | 关联租赁 | 承租房产 | 依照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209.22 | 0.20% | 209.22 | 否 | 同日常经营 | 市场价格 | 2024年4月19日 | 《关于多多药业2024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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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关联租赁 | 承租房产 | 依照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260.37 | 0.25% | 260.37 | 否 | 同日常经营 | 市场价格 | 2021年12月16日、2024年2月29日 | 《关于下属公司与国美地产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与国美地产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2024-015)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关联租赁 | 承租房产 | 依照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142.93 | 0.14% | 142.93 | 否 | 同日常经营 | 市场价格 | 2022年9月9日 | 《关于北京华素与国美电器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
国美家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关联租赁 | 承租房产 | 依照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55.74 | 0.05% | 55.74 | 否 | 同日常经营 | 市场价格 | 2024年10月31日 | 《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与国美家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
合计 | -- | -- | 2,121.1 | -- | 2,121.1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无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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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
方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 | 转让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交易损益(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 | 股权收购 | 收购其持有的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51%股权 | 评估价格 | -110.82 | -1.94 | 0 | 不适用 | -183.29 | 2024年09月21日 | 《关于华素堂养老收购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主要是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所致 | ||||||||||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不涉及 | ||||||||||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 不涉及 |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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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三亚市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18日 | 500 | 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三亚市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为海南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三亚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 | 是,已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此担保额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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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三亚市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18日 | 500 | 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三亚市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为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三亚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 | 是,已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此担保额度 | 否 | |
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 2023年12月30日 | 2,500 | 2024年02月07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与本公司共同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024年02月02日 | 2,000 | 2024年03月06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共同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024年02月29日 | 1,000 | 2024年03月2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共同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16日 | 1,000 | 2024年03月2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共同为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2024年09月21日 | 1,000 | 2024年10月1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5,00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7,5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7,5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7,5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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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02日 | 10,000 | 2022年02月11日 | 9,7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北京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否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23日 | 3,500 | 2022年03月30日 | 1,1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北京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18日 | 3,000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山东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 | 是,已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此担保额度 | 否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 2023年06月15日 | 6,000 | 2023年06月15日 | 5,75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北京华素、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还款500万元 | 否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0日 | 1,000 | 2023年07月2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山东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0日 | 2,500 | 2023年07月26日 | 2,15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北京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还款834万元 | 否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 2023年07月20日 | 1,900 | 2023年07月26日 | 1,6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还款633万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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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1日 | 2,000 | 2023年09月2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山东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1日 | 8,000 | 2023年09月25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山东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10,000 | 2023年10月25日 | 7,5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四环医药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10月18日 | 1,000 | 2023年12月1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中实新材料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0日 | 3,000 | 2023年10月26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 专利权 | 山东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2024年02月04日 | 500 | |||||||||
2024年06月28日 | 500 |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2月02日 | 1,000 | 2024年02月05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山东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13日 | 1,000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山东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 | 否 | 否 | |
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31日 | 500 | 2024年08月28日 | 45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中实通达商砼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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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三年
日起三年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31日 | 1,000 | 2024年08月2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北京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8月16日 | 2,000 | 2024年09月19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山东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8月16日 | 3,300 | 2024年08月27日 | 3,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山东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还款1,077万元 | 否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2024年08月16日 | 1,000 | 2024年08月30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多多药业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8月28日 | 8,000 | 2024年09月25日 | 7,5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山东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08月28日 | 1,200 | 2024年09月04日 | 1,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北京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还款93万元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2024年08月28日 | 3,400 | 2024年09月04日 | 3,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多多药业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还款263万元 | 否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26日 | 3,000 | 2024年10月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质 | 专利权 | 山东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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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29日 | 押 | 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10月26日 | 7,000 | 2024年11月22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四环医药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10月26日 | 1,000 | 2024年12月25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中实新材料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26日 | 18,000 | 2024年12月2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山东中关村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51,4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27,35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61,8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33,489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5,000 | 2023年08月22日 | 4,800 | 抵押 | 房地产 | 山东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 | 是 | 否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30日 | 2,000 | 2024年01月18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多多药业及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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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8月16日 | 4,800 | 2024年08月23日 | 4,800 | 抵押 | 房地产 | 山东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 | 否 | 否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09月21日 | 5,000 | 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房地产 | 北京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9,8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6,8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11,8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6,80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66,2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41,65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81,1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47,789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0.0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8,703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1,681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0,384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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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说明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2,500万元,本公司与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三层301、302、303、310、311号商业用途房地产(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4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509号、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0062521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36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59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0062521号)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说明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区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2,000万元,本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105、106、108、208、209、210、211、212、215共9套商业用房房产(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0059348、0059353、0061238、0061240、0062039、0062056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73、1224498、1224463号)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说明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两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1,000万元,本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105、106、108、208、209、210、211、212、215共9套商业用房房产(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0059348、0059353、0061238、0061240、0062039、0062056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73、1224498、1224463号)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说明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1,000万元,本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105、106、108、208、209、210、211、212、215共9套商业用房房产(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0059348、0059353、0061238、0061240、0062039、0062056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73、1224498、1224463号)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说明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新区支行签订为期三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6,000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名下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的房屋建(构)筑物(冀2021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315、0014317、0014318、0014319、0014324号)及土地使用权(冀(2018)沧州渤海新区不动产权第0001575号)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5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9号楼10号楼2层1-2、3、4、
5、6号商业房地产(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00134号)和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0139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两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1,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9号楼10号楼2层1-2、3、4、5、6号商业房地产(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00134号)和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0139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2,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9、10号地下一层商业1、3、6、9共4套商业用房屋所有权(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00134号)和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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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村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8,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
号、-2号、-3号、-4号共
幢工业房地产(鲁(2018)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36697、0036698、0036699、0036701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3,000万元,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名下一项发明专利及八项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7,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号楼部分综合、地下库房、地下车位等用途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0004603号)和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1,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号院
号楼地下二层
个车位(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180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175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1740号等
个)提供抵押担保和位于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号楼部分综合、地下库房、地下车位等用途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0004603号)和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提供二次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村支行组成的项目银团贷款签订为期五年的项目资金贷款,担保额度18,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羊亭镇信河路南、丽山路西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鲁(2023)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48052号)及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在建工程或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2,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园小区
号楼
项房产(京房权证房股字第0800012号)、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816号
项房产(黑(2020)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215523号)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滩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5,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金光北街
号工交用途房地产(京房权证房股字第0700049号)和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京房国用(2009出)第00130号)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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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宜;
(1)由于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32220188000059823、32220188000059905)中的募集资金均已按照募集资金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详见2024年1月17日,《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由于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
01191500001439)中的募集资金均已按照募集资金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利息结余95,423.50元,应银行监管要求,全部转入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户。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决定对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专户注销后,公司及控股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至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完成注销手续【详见2024年1月23日,《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3)截至2024年1月,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账户全部注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督导义务已经结束【详见2024年4月19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2、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事宜;
公司收到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副总裁李斌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宋学武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志宇先生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具体如下:
(1)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 | 职务 | 增持方式 | 增持日期 | 增持股数(股) | 成交均价(元) | 增持金额(元) |
侯占军 | 董事兼总裁 | 集中竞价 | 2024年2月1日 | 90,000 | 4.5856 | 412,700.00 |
李斌 | 副总裁 | 集中竞价 | 2024年2月1日 | 56,600 | 4.6677 | 264,190.00 |
宋学武 |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集中竞价 | 2024年2月1日 | 50,000 | 4.5200 | 226,000.00 |
黄志宇 |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集中竞价 | 2024年2月1日 | 20,000 | 4.5890 | 91,780.00 |
合计 | 216,600 | 4.5922 | 994,670.00 |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姓名 | 职务 |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侯占军 | 董事兼总裁 | 100,000 | 0.0133% | 190,000 | 0.0252% |
李斌 | 副总裁 | 0 | 0.0000% | 56,600 | 0.0075% |
宋学武 |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50,000 | 0.0066% | 100,000 | 0.0133% |
黄志宇 |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30,000 | 0.0040% | 50,000 | 0.0066% |
【详见2024年2月5日,《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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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小容量注射液和口服液制剂项目合作协议的事宜;公司与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
月
日在佳木斯市签订《小容量注射液和口服液制剂项目合作协议》,公司致力于以“医药大健康”为核心的发展经营战略,为提升中药注射液和口服液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预计投资约8,000万元,计划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为公司下属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打造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生产制造基地。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与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小容量注射液和口服液制剂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事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
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现持有公司186,113,207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
24.71%;国美电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50,807,055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
6.75%。国美控股、国美电器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及累计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质押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注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注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111,601,400 | 59.96 | 14.82 | 110,403,529 | 98.93 | 12,500,000 | 16.78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807,055 | 6.75 | 50,000,000 | 98.41 | 6.64 | 50,000,000 | 100.00 | 807,055 | 100.00 |
合计 | 236,920,262 | 31.46 | 161,601,400 | 68.21 | 21.46 | 160,403,529 | 99.26 | 13,307,055 | 17.67 |
注:质押股份被冻结指被司法冻结,不包括轮候冻结。
(
)司法再冻结、司法冻结
①报告期内新增司法再冻结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被司法再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司法再冻结起始日 | 司法再冻结到期日 | 司法再冻结执行人 | 原因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11,947,411 | 6.42% | 1.59% | 否 | 2024-8-2 | 2027-8-1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②累计司法冻结(含司法再冻结)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股份数量(股)注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122,903,529 | 0 | 66.04% | 16.32%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807,055 | 6.75% | 50,807,055 | 17,540,167 | 100.00% | 6.75% |
合计 | 236,920,262 | 31.46% | 173,710,584 | 17,540,167 | 73.32% | 23.07% |
注: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
)轮候冻结
①报告期内新增轮候冻结Ⅰ.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被轮候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原因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629,490 | 0.34% | 0.08% | 否 | 2024-1-5 | 36个月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8,052,589 | 4.33% | 1.07% | 否 | 2024-8-2 | 36个月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合计 | - | 8,682,079 | 4.67% | 1.15% | - | - | - | - | - |
Ⅱ.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被轮候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原因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4-1-19 | 36个月 | 北京金融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4-1-19 | 36个月 | 北京金融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4-1-19 | 36个月 | 北京金融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4-1-19 | 36个月 | 北京金融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4-1-19 | 36个月 | 北京金融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4-1-19 | 36个月 | 北京金融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4-1-19 | 36个月 | 北京金融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4-1-19 | 36个月 | 北京金融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4-1-19 | 36个月 | 北京金融法院 | 轮候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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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被轮候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原因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260,645 | 0.51% | 0.03% | 否 | 2024-6-25 | 36个月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58,613 | 1.10% | 0.07% | 否 | 2024-6-26 | 36个月 |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12,994,144 | 25.58% | 1.73% | 否 | 2024-9-3 | 36个月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合计 | - | 471,076,897 | 927.19% | 62.55% | - | - | - | - | - |
②累计轮候冻结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59,562,814 | 32.00% | 7.91%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807,055 | 6.75% | 2,472,882,694 | 4,867.20% | 328.35% |
合计 | 236,920,262 | 31.46% | 2,532,445,508 | 1,068.90% | 336.26% |
【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1);2024年
月
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2024年
月
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6);2024年
月
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7);2024年
月
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1);2024年
月
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6)】。
、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的事宜;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和外部环境情况,通过客观分析和深入研究,对公司发展战略及相关业务发展策略进行调整,具体如下:公司将秉承“让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健康、快乐的生活”的使命,坚持“整合与赋能医药大健康产业,在共享共建的生态系统中创造价值、提升效能”的愿景,将发展战略定位为“致力于成为领先的医药大健康产业服务商”,通过创新的商业模式和数字化技术,立足医药大健康产业,帮助产业链企业提升竞争力,赢得市场和客户。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公司旗下三大板块将协同发展、合力共创、相融共生,实现持续发展和良性循环:
(
)创新型医药集团公司。继续以创新为驱动,以政策和需求为导向,整合内外部资源,以现有医药业务为基础,通过激活沉淀品种、产品线自研扩充,构建原料药到制剂一体化的有竞争力的生产模式,稳步提升现有业务规模,强化在心血管、口腔、消化、妇科和麻精等多个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同时,积极探索生物制药新领域,全力推动创新型药物的发展,打造多个产品集群,更进一步地提升市场竞争力,成为研发、生产和营销产业链一体化的创新型医药集团公司。
(
)国内有影响力的康养产业集团。以“久久泰和”品牌为本,通过品牌赋能、医疗赋能、旅居赋能、管理赋能快速切入市场,成立康养产业大联盟,拓展三、四线城市机构、旅居、康养服务,实现标准化连锁运营,联合康养社区、养老用品、医疗服务链路,形成康养新生态。
(
)国内领先的口腔诊所专业服务供应商。通过整合渠道、终端、供应链资源,依托品牌影响力,成立口腔诊所联盟,为合作伙伴赋能数字化运营系统,提供高性价比的齿科器械耗材和全方位的精准获客引流,以集群效应实现供应链降本增效。
本次战略调整后,公司主营业务仍为生物医药,未发生变化。本次公司调整和完善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以科技创新为源动力,整合优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对医药健康产业链进行赋能,提高数字化率、连锁化率、运营效率和
页
产品及服务质量,从而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
、关于与海徕科(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事宜;报告期内,为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发展,共同助力中国药物研发,公司与海徕科(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徕科)于2024年
月
日在北京市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内容具体如下:
(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在创新抗体药物研发领域深入合作:双方拟在创新抗体药物研发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聚焦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探讨基于疾病机理和靶点MOA的创新双/多抗药物研发及生产。双方将遵循市场化机制,可采取联合课题研究、技术合作、共同研发等多种合作方式,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合作协议予以执行。
(
)加强资本合作:公司将发挥资本平台的优势,协助海徕科系统性的发掘合适的、具备商业化前景的药物管线,双方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加强药物管线研发生产相关领域合作探索,拓展双方之间进一步股权合作的机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收购海徕科的优质资产、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相互投资等合作方式。
(
)人才培养合作:①建立人才交流机制,互派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和交流。共同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的生物技术人才。②合作开展人才培训项目,提升双方员工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为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③合作举办行业研讨会、技术交流会等活动,促进专业人才之间技术交流与合作。
(
)其他:本次公司与海徕科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推动公司快速进入生物医药创新领域,基于充分发挥各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有助于双方加强创新抗体药物研发领域的深入合作和共同助力中国抗肿瘤药物创新和研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与海徕科(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7)】。
、关于与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事宜;报告期内,为充分发挥双方企业各自所拥有的资源优势,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减少生产场地变更所造成的时间和资源浪费,推动合作产品尽快上市,公司与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诺医药)于2024年
月
日在北京市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决定在心血管、精麻、神经、妇科、消化、皮肤、呼吸等优势领域开展研发合作。百诺医药负责合作产品全部研究及注册申报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生产批准文号);合作产品在甲方车间进行放大与验证工作,放大验证工作完成后,公司优先选择作为合作产品的持有人或其他合作方式,具体合作协议另行签订。
本次公司与百诺医药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可借助百诺医药完善的药品研发平台及研发管控体系,持续丰富公司仿制药产品管线,加速推动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强化公司在心血管、精麻、神经、妇科、消化等优势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与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
、关于变更股改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事宜;
公司于2007年
月
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目前,国都证券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持续督导机构。国都证券原委派廖海华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廖海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将不再继续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都证券现委派王喆先生接替廖海华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不影响国都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为王喆先生,持续督导期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非流通股股东所做承诺履行完毕为止【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变更股改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9)】。
、关于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4年)的事宜。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所属药品入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医保目录2024年》),公司共计
个产品入选《医保目录2024年》,其中:富马酸比索洛尔片、盐酸贝尼地平片、盐酸羟考酮片、盐酸纳洛酮注射液等原进入2023年国家医保目录的产品均继续入选。公司入选产品相较《医保目录2023年》无变化【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4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4)】。
页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事宜;报告期内,山东华素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337001016,发证时间为:
2023年
月
日,有效期三年。山东华素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23年度-2025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8)】。
、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及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事宜;报告期内,北京华素收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京20150168)、《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编号:京药监药GMP〔2023〕020095),具体情况如下:
(
)《药品生产许可证》主要内容
①企业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②许可证编号:京20150168;③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226097157;
④分类码:
AhtDht;⑤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
号;⑥法定代表人:侯占军;⑦企业负责人:赵君;⑧质量负责人:张秀鸣;⑨有效期至:
2025年
月
日;⑩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
号:小容量注射剂、片剂、口服溶液剂、搽剂、涂剂、乳膏剂、凝胶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原料药,麻醉药品***;?主要变更内容:经审查,同意盐酸纳洛酮(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00022)生产场地变更为“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原料药合成区、精干包二区:盐酸纳洛酮生产线)”。
(
)《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主要内容
①企业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②编号:京药监药GMP〔2023〕020095;③检查范围及相关车间、生产线:原料药盐酸纳洛酮(原料药合成区:盐酸纳洛酮生产线;精干包二区:盐酸纳洛酮生产线);④结论:根据本次检查情况,经审查,该企业此次检查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附录要求。《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涉及原料药盐酸纳洛酮变更生产场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检查结论为盐酸纳洛酮生产线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附录要求。以上信息表明盐酸纳洛酮产品具备产品上市条件,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符合当下药品管理规范、标准,可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且增加生产范围及品种有利于公司优化生产结构,丰富公司的产品布局,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及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
、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签署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项目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及其进展的事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麻精领域的竞争优势,经过公司慎重研究、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北京华素与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融通研究院)签署《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公司以人民币
万元+上市
年销售额3%(首笔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此外每增加一个规格须额外支付
万元)受让取得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军科院)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项目相关的专利申请权及技术资料。本次交易事项采用里程碑式分期支付方式付款,军科院收到款项后中国融通研究院协调办理相关事宜【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签署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项目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6)】。(
)2024年
月,北京华素取得国家药监局签发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批件》,增加北京华素为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的联合研制单位,“一种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及其制备方法和其应用”专利申请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
)北京华素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手续合格通知书》,已准予“一种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及其制备方法和其应用”的专利权人增加北京华素为第
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变更后的信息具体如下:
页
①发明名称:一种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及其制备方法和其应用;②专利号:
ZL202111504945.3;③第
专利权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④第
专利权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1)】。(
)北京华素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批件》,主要内容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②受理号:
SLH2024-0565;③编号:
TYL2024-0344;④类别:第一类精神药品;⑤剂型:片剂;⑥申请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⑦联合研制单位: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⑧审批结论:同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批件TYL2024-0124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
月
日;⑨有效期:至2026年
月
日;⑩备注:
Ⅰ.申请人应在批件有效期内完成临床前研究、申报药品注册,药品注册申请已受理的,应当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Ⅱ.申请人应当于获得批件后每年
月
日前
日内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其所有获批立项的实验研究情况【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8)】。
、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纳洛酮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申报和山东华素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药申报收到国家药监局《受理通知书》、北京华素盐酸纳洛酮注射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事宜;
(一)关于盐酸纳洛酮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申报和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药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项
报告期内,北京华素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盐酸纳洛酮注射液(规格:
1ml:0.4mg、1ml:1mg和2ml:2mg)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受理和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药申请上市登记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
)盐酸纳洛酮注射液
①药品名称:盐酸纳洛酮注射液;②注册商标:苏诺
?
;③剂型:注射剂;④制剂规格:
1ml:0.4mg、1ml:1mg和2ml:2mg;⑤申请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⑥受理号:
CYHB2350942、CYHB2350943和CYHB2350944。
(
)琥珀酸美托洛尔
①药品名称:琥珀酸美托洛尔;②剂型:原料药;③申请人: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④受理号:
CYHS2460273;
⑤登记号:
Y20240000199。
盐酸纳洛酮注射液、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药被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标志着该品种工作进入了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将增加其市场竞争力、加快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胶囊的研发【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纳洛酮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申报和山东华素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药申报收到国家药监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5)】。
(二)关于盐酸纳洛酮注射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事项北京华素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
2024B04841、2024B04842、2024B04843),获悉,北京华素生产的“盐酸纳洛酮注射液”(规格:
1ml:0.4mg、1ml:1mg、2ml:2mg)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纳洛酮注射液;②注册商标:苏诺
?
;③剂型:注射剂;④规格:
1ml:0.4mg、1ml:1mg、2ml:2mg;
⑤受理号:
CYHB2350942、CYHB2350943、CYHB2350944;⑥通知书编号:
2024B04841、2024B04842、2024B04843;
⑦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⑧包装规格:
支/盒、
支/盒、
支/盒;⑨申请内容:申请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⑩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
号)、《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
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
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本次盐酸纳洛酮注射液通过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纳洛酮注射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8)】。
、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格列吡嗪分散片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事宜;
页
山东华素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
2024B01608),获悉,山东华素生产的“格列吡嗪分散片”(注册商标:元坦
?
)(规格:
5mg)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具体如下:
①药品名称:格列吡嗪分散片;②剂型:片剂;③规格:
5mg;④注册分类:化学药品;⑤受理号:
CYHB2350518;
⑥药品注册标准编号:
YBH06702024;⑦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74122;⑧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⑨包装规格:每板
片,每盒
板。每板
片,每盒
板。每板
片,每盒
板。每板
片,每盒
板;⑩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
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
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时同意变更处方工艺,变更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说明书按所附执行,有效期为
个月。基于申报的生产线与生产设备,本品拟定的生产批量为
万片/批,今后的商业化生产如需放大批量,请注意开展相应的放大研究及验证。
本次格列吡嗪分散片(规格:
5mg)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格列吡嗪分散片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6)】。
、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联苯苄唑原料药获批上市的事宜;北京华素的联苯苄唑原料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技术审评,并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如下:
①化学原料药名称:联苯苄唑;②申请事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③受理号:
CYHS1401664;④通知书编号:
2024YS00286;⑤生产企业: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⑥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注册,质量标准、生产工艺和包装标签照所附执行。有效期
个月。北京华素联苯苄唑原料药获准上市,为公司联苯苄唑制剂产品(联苯苄唑乳膏、联苯苄唑溶液、联苯苄唑凝胶)提供稳定的原料来源,提升公司相关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的研发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联苯苄唑原料药获批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
、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盐酸氨溴索注射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多多药业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化学仿制药盐酸氨溴索注射液药品注册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氨溴索注射液;②剂型:注射剂;③申请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④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⑤受理号:
CYHS2401261;⑥结论: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多多药业的盐酸氨溴索注射液仿制药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研制工作进入审查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获得生产批件,将增加呼吸系统用药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盐酸氨溴索注射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
、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盐酸曲马多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多多药业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盐酸曲马多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曲马多注射液;②剂型:注射剂;③规格:
2ml:
100mg;④申请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⑤受理号:
CYHB2450385。盐酸曲马多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入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将增加其市场竞争力【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盐酸曲马多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8)】。
、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纳曲酮片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北京华素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盐酸纳曲酮片(规格:
50mg)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页
①药品名称:盐酸纳曲酮片;②注册商标:诺欣生;③剂型:片剂;④制剂规格:
50mg;⑤申请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⑥受理号:
CYHB2450481。盐酸纳曲酮片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入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将增加其市场竞争力【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纳曲酮片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0)】。
、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非布司他片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多多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非布司他片(规格:
20mg、40mg)药品注册申请获得受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①药品名称:非布司他片;②剂型:片剂;③规格:
20mg、40mg;④申请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⑤申请事项:
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⑥受理号:
CYHS2403806、CYHS2403807;⑦结论: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多多药业的非布司他片药品注册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研究开发工作进入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获得生产批件,将增加治疗痛风用药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非布司他片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0)】。
、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氨酚羟考酮片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北京华素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氨酚羟考酮片(规格:每片含盐酸羟考酮5mg和对乙酰氨基酚325mg)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受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①药品名称:氨酚羟考酮片;②剂型:片剂;③规格:每片含盐酸羟考酮5mg和对乙酰氨基酚325mg;④申请事项:
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⑤注册分类:化药
类;⑥申请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⑦受理号:
CYHS2404364;⑧结论: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北京华素的氨酚羟考酮片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上市许可工作进入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通过上市许可将增加其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2024年
月
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氨酚羟考酮片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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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935,000 | 0.92% | 0 | 0 | 0 | 162,450 | 162,450 | 7,097,450 | 0.94%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6,800,000 | 0.90% | 0 | 0 | 0 | 0 | 0 | 6,800,000 | 0.90% |
3、其他内资持股 | 135,000 | 0.02% | 0 | 0 | 0 | 162,450 | 162,450 | 297,450 | 0.04%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35,000 | 0.02% | 0 | 0 | 0 | 162,450 | 162,450 | 297,450 | 0.04%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746,191,982 | 99.08% | 0 | 0 | 0 | -162,450 | -162,450 | 746,029,532 | 99.06% |
1、人民币普通股 | 746,191,982 | 99.08% | 0 | 0 | 0 | -162,450 | -162,450 | 746,029,532 | 99.06%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753,126,982 | 100.00% | 0 | 0 | 0 | 0 | 753,126,98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导致董监高锁定股增加162,450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页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侯占军 | 75,000 | 67,500 | 0 | 142,500 | 董监高锁定股 | 按董监高锁定股条件解锁 |
李斌 | 0 | 42,450 | 0 | 42,450 | 董监高锁定股 | 按董监高锁定股条件解锁 |
黄志宇 | 22,500 | 15,000 | 0 | 37,500 | 董监高锁定股 | 按董监高锁定股条件解锁 |
宋学武 | 37,500 | 37,500 | 0 | 75,000 | 董监高锁定股 | 按董监高锁定股条件解锁 |
合计 | 135,000 | 162,450 | 0 | 297,45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1,44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0,71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71% | 186,113,207 | 0 | 0 | 186,113,207 | 质押 | 111,601,400 |
冻结 | 182,466,3431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75% | 50,807,055 | 0 | 0 | 50,807,055 | 质押 | 50,000,000 |
标记 | 17,540,167 | |||||||
冻结 | 2,506,089,5822 | |||||||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 | 国有法人 | 0.66% | 5,000,000 | 0 | 5,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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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心
促进中心 | ||||||||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9% | 3,660,000 | 3,660,000 | 0 | 3,660,000 | 不适用 | 0 |
#金强 | 境内自然人 | 0.45% | 3,375,565 | 1,945,265 | 0 | 3,375,565 | 不适用 | 0 |
詹潇潇 | 境内自然人 | 0.38% | 2,857,300 | 635,000 | 0 | 2,857,300 | 不适用 | 0 |
孟世坤 | 境内自然人 | 0.38% | 2,843,700 | 2,843,700 | 0 | 2,843,700 | 不适用 | 0 |
#北京隆慧投资有限公司-隆慧汇晨战略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4% | 2,564,300 | 2,564,300 | 0 | 2,564,300 | 不适用 | 0 |
#林飞燕 | 境内自然人 | 0.34% | 2,552,111 | 0 | 0 | 2,552,111 | 不适用 | 0 |
#上海期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期期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0% | 2,233,500 | -11500 | 0 | 2,233,5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79号),公司于2017年2月向江信基金-光大银行-中航信托-中航信托·天顺【2016】350号方正东亚江信基金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北京赛德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德特汉江定增投资私募基金及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3家公司定向发行78,280,042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其中,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44,101,433股已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林飞燕(第九大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其他未知。林飞燕与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2月12日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113,207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807,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50,807,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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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6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60,000 |
#金强 | 3,375,565 | 人民币普通股 | 3,375,565 |
詹潇潇 | 2,85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57,300 |
孟世坤 | 2,84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43,700 |
#北京隆慧投资有限公司-隆慧汇晨战略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56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64,300 |
#林飞燕 | 2,552,111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2,111 |
#上海期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期期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23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3,500 |
#邹觉民 | 2,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0,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无限售条件股东)、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第二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林飞燕(第八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其他未知。林飞燕与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2月12日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4,101,4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2,011,807股;2、金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16,1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59,465股;3、北京隆慧投资有限公司-隆慧汇晨战略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64,300股;4、林飞燕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52,111股;5、上海期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期期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03,1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30,400股;6、邹觉民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股。 |
注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冻结12,500,000股、司法再冻结110,403,529股、轮候冻结59,562,814股。注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冻结807,055股、司法再冻结32,459,833股、轮候冻结2,472,822,694股。持股5%以上股东、前
名股东及前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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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名称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刘亚楠 | 2001年05月25日 | 91110000726341576B |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黄俊烈先生(又名黄光裕) | 本人 | 中国香港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无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国美零售(00493.HK)、国美通讯(600898.SH)、拉近网娱(08172.HK)、通通AI社交(00628.HK)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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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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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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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16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13112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黄峰、朱红炎 |
审计报告正文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关村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关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事项
1、事项描述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43中关村2024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为253,214.22万元,其中生物医药销售收入189,800.55万元,商砼销售收入44,262.19万元,分别占中关村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74.96%、17.48%。鉴于生物医药销售收入和商砼销售收入占比较大,是中关村利润的主要来源,影响关键业务指标,并且该类销售业务交易发生频繁,交易量大,产生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因此,我们将生物医药销售收入、商砼销售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针对收入相关的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各项履约义务及与控制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
(7)了解收入构成,检查是否按规定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关联交易等相关收入;
页
(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等。
(二)应收账款信用损失
、事项描述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
截至2024年
月
日,中关村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95,646.2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25.77%。对应收账款信用损失的估计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信用损失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了解和评价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
)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检查与应收账款信用损失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中关村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关村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关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关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关村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页
(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关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关村不能持续经营。
(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就中关村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峰 |
(特殊普通合伙) | (项目合伙人)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红炎 |
2025年4月16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1,393,279.42 | 191,492,374.4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73,439.66 | 2,760,813.6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346,000.00 | 1,492,500.00 |
应收账款 | 956,462,878.91 | 933,304,328.39 |
应收款项融资 | 117,975,011.18 | 127,573,244.95 |
预付款项 | 40,706,446.49 | 59,810,819.6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4,764,728.54 | 22,967,683.55 |
其中:应收利息 |
页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14,338,468.42 | 279,114,781.9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4,752.43 | 359,604.60 |
其他流动资产 | 65,387,071.70 | 99,779,056.66 |
流动资产合计 | 1,608,572,076.75 | 1,718,655,207.9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319,021.04 | 2,542,960.0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06,596.09 | 3,006,596.0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0,587,298.99 | 218,457,793.46 |
固定资产 | 840,888,038.02 | 874,959,563.66 |
在建工程 | 101,970,099.78 | 36,366,291.8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04,154,004.05 | 362,712,085.79 |
无形资产 | 128,525,402.13 | 112,462,808.4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11,667,184.11 | 6,171,921.2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224,356,406.01 | 220,493,321.99 |
长期待摊费用 | 98,845,953.34 | 74,063,611.4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9,673,766.86 | 118,077,475.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7,507,099.78 | 31,613,718.9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03,500,870.20 | 2,060,928,148.89 |
资产总计 | 3,712,072,946.95 | 3,779,583,356.7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24,542,110.83 | 391,407,113.3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52,800.00 | |
应付账款 | 414,662,500.41 | 302,425,053.02 |
页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款项 | 2,880,591.64 | 4,428,449.36 |
合同负债 | 90,968,929.05 | 133,733,266.0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1,008,269.11 | 30,374,283.54 |
应交税费 | 65,678,595.60 | 68,237,634.74 |
其他应付款 | 248,244,506.74 | 402,563,130.0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3,060,462.62 | 13,060,462.62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8,166,984.93 | 184,769,432.11 |
其他流动负债 | 3,327,777.89 | 4,178,572.28 |
流动负债合计 | 1,379,633,066.20 | 1,522,116,934.48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70,500,000.00 | 52,5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01,928,116.65 | 328,909,658.57 |
长期应付款 | 48,178,178.39 | 35,139,516.6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2,958,636.69 | 17,650,227.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1,877,193.49 | 87,138,709.0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25,442,125.22 | 521,338,112.07 |
负债合计 | 1,905,075,191.42 | 2,043,455,046.5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53,126,982.00 | 753,126,98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76,028,798.22 | 1,576,028,798.2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7,432,143.26 | -27,432,143.26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3,015,164.70 | 83,015,164.7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96,367,861.42 | -849,960,051.65 |
页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88,370,940.24 | 1,534,778,750.01 |
少数股东权益 | 218,626,815.29 | 201,349,560.2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06,997,755.53 | 1,736,128,310.2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712,072,946.95 | 3,779,583,356.79 |
法定代表人:许钟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269,401.23 | 21,943,155.4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42,169.66 | 2,629,323.6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1,816,547.15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1,784,046,930.03 | 1,709,826,590.2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97,370,922.90 | 97,370,922.90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6,873,337.73 | 55,998,509.73 |
流动资产合计 | 1,839,231,838.65 | 1,792,214,126.2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67,074,953.33 | 886,974,953.3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60,000.00 | 96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80,510,806.01 | 194,730,161.50 |
固定资产 | 78,677,470.16 | 82,553,274.03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18,280.00 | 151,113.50 |
其中:数据资源 |
页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595.35 | 22,182.0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27,355,104.85 | 1,165,391,684.43 |
资产总计 | 3,066,586,943.50 | 2,957,605,810.6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6,148,000.00 | 68,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650,865.63 | 1,266,349.36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52,154.70 | 2,143,088.25 |
应交税费 | 23,109,661.19 | 23,123,233.90 |
其他应付款 | 1,804,977,832.78 | 1,624,935,214.09 |
其中:应付利息 | 149,041.10 | |
应付股利 | 7,002,152.88 | 7,002,152.88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97,238,514.30 | 1,719,467,885.6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4,408,333.41 | 15,041,666.7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408,333.41 | 15,041,666.73 |
负债合计 | 1,911,646,847.71 | 1,734,509,552.3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53,126,982.00 | 753,126,98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页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95,642,115.83 | 1,595,642,115.8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2,122,619.71 | -22,122,619.71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3,015,164.70 | 83,015,164.70 |
未分配利润 | -1,254,721,547.03 | -1,186,565,384.5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54,940,095.79 | 1,223,096,258.3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066,586,943.50 | 2,957,605,810.63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532,142,197.75 | 2,276,603,345.75 |
其中:营业收入 | 2,532,142,197.75 | 2,276,603,345.7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394,087,034.37 | 2,172,043,605.00 |
其中:营业成本 | 1,050,648,418.60 | 957,745,566.8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4,512,327.32 | 32,535,728.78 |
销售费用 | 905,218,530.21 | 805,451,446.92 |
管理费用 | 243,661,298.10 | 219,018,877.45 |
研发费用 | 106,060,626.82 | 103,497,279.33 |
财务费用 | 53,985,833.32 | 53,794,705.66 |
其中:利息费用 | 53,825,620.31 | 58,792,222.23 |
利息收入 | 18,931,492.35 | 5,547,757.78 |
加:其他收益 | 13,595,058.08 | 11,399,225.7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21,402.42 | -8,642,683.0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3,939.04 | -6,222,814.8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页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87,373.98 | -1,937,596.0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977,188.84 | -27,625,123.4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444,778.67 | -668,316.2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301,169.72 | 1,192,156.6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1,320,647.27 | 78,277,404.28 |
加:营业外收入 | 13,951,213.44 | 9,940,907.90 |
减:营业外支出 | 3,617,528.84 | 1,608,501.8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1,654,331.87 | 86,609,810.31 |
减:所得税费用 | 45,237,424.06 | 21,682,980.2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416,907.81 | 64,926,830.0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416,907.81 | 64,926,830.0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592,190.23 | 48,574,063.82 |
2.少数股东损益 | 22,824,717.58 | 16,352,766.2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6,416,907.81 | 64,926,830.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3,592,190.23 | 48,574,063.8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824,717.58 | 16,352,766.20 |
页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712 | 0.064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712 | 0.064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832,942.57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406,942.73元。法定代表人:许钟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瑛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4,056,116.38 | 13,854,782.05 |
减:营业成本 | 14,219,355.49 | 8,034,249.59 |
税金及附加 | 3,136,389.53 | 2,525,841.91 |
销售费用 | 417,181.40 | 383,761.60 |
管理费用 | 41,674,236.65 | 36,131,048.78 |
研发费用 | 509,433.96 | |
财务费用 | 15,026,544.28 | 7,626,689.83 |
其中:利息费用 | 15,039,813.13 | 12,771,160.15 |
利息收入 | 21,157.95 | 5,150,233.57 |
加:其他收益 | 633,333.32 | 633,333.3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87,153.98 | -1,935,726.0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315.00 | 115,440.0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125,172.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141.6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0,009,332.59 | -42,013,620.81 |
加:营业外收入 | 1,853,763.35 | 5,203.43 |
减:营业外支出 | 593.27 | 4,323.7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8,156,162.51 | -42,012,741.10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156,162.51 | -42,012,741.1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156,162.51 | -42,012,741.10 |
页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8,156,162.51 | -42,012,741.1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900 | -0.055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900 | -0.0558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24,545,777.55 | 2,212,630,129.7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99,502.11 | 4,699,672.2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221,746.40 | 121,886,820.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69,267,026.06 | 2,339,216,622.4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09,549,224.80 | 735,593,597.0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页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3,509,520.98 | 304,772,813.0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6,126,565.04 | 270,008,820.8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32,480,126.71 | 810,537,855.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41,665,437.53 | 2,120,913,086.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601,588.53 | 218,303,536.0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11,479.17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193,122.00 | 438,427.1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1,122.99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04,601.17 | 489,550.0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3,421,468.19 | 67,322,692.3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7,600,000.00 | 50,639,359.48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2,021,468.19 | 117,962,051.8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816,867.02 | -117,472,501.7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67,000,000.00 | 427,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7,000,000.00 | 427,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71,993,440.70 | 422,405,204.8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393,516.65 | 37,816,286.5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5,547,462.52 | 4,995,979.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91,743.24 | 1,467,962.1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4,878,700.59 | 461,689,453.4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878,700.59 | -34,689,453.4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41 | -89.2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093,960.67 | 66,141,491.7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5,877,972.45 | 119,736,480.7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8,784,011.78 | 185,877,97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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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570,730.17 | 22,086,661.2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5,587,971.95 | 1,208,426,700.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21,158,702.12 | 1,230,513,361.5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3,969,993.11 | 31,250,700.6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722,695.67 | 4,789,670.2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9,255,219.76 | 1,169,458,189.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8,947,908.54 | 1,205,498,560.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210,793.58 | 25,014,801.1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5,027,2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9,280.00 | 53,42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9,280.00 | 25,080,62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3,490.00 | 956,622.2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80,100,000.00 | 197,3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203,490.00 | 1,153,922.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352,770.00 | 23,926,697.7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 | 34,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531,777.77 | 5,861,666.6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31,777.77 | 39,861,666.6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31,777.77 | -39,861,666.6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73,754.19 | 9,079,832.2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943,155.42 | 12,863,323.1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269,401.23 | 21,943,15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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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3,126,982.00 | 1,576,028,798.22 | -27,432,143.26 | 83,015,164.70 | -849,512,337.46 | 1,535,226,464.20 | 201,779,717.00 | 1,737,006,181.2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447,714.19 | -447,714.19 | -430,156.77 | -877,870.96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3,126,982.00 | 1,576,028,798.22 | -27,432,143.26 | 83,015,164.70 | -849,960,051.65 | 1,534,778,750.01 | 201,349,560.23 | 1,736,128,310.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592,190.23 | 53,592,190.23 | 17,277,255.06 | 70,869,445.2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592,190.23 | 53,592,190.23 | 22,824,717.58 | 76,416,907.8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 |
页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547,462.52 | -5,547,462.5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547,462.52 | -5,547,462.5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页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3,126,982.00 | 1,576,028,798.22 | -27,432,143.26 | 83,015,164.70 | -796,367,861.42 | 1,588,370,940.24 | 218,626,815.29 | 1,806,997,755.53 |
页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3,126,982.00 | 1,576,028,798.22 | -27,432,143.26 | 83,015,164.70 | -902,661,550.27 | 1,482,077,251.39 | 190,068,763.37 | 1,672,146,014.7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367,608.20 | 4,367,608.20 | 155,036.28 | 4,522,644.4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3,126,982.00 | 1,576,028,798.22 | -27,432,143.26 | 83,015,164.70 | -898,293,942.07 | 1,486,444,859.59 | 190,223,799.65 | 1,676,668,659.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781,604.61 | 48,781,604.61 | 11,555,917.35 | 60,337,521.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8,781,604.61 | 48,781,604.61 | 16,551,896.35 | 65,333,500.9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页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995,979.00 | -4,995,979.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95,979.00 | -4,995,979.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页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3,126,982.00 | 1,576,028,798.22 | -27,432,143.26 | 83,015,164.70 | -849,512,337.46 | 1,535,226,464.20 | 201,779,717.00 | 1,737,006,18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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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3,126,982.00 | 1,595,642,115.83 | -22,122,619.71 | 83,015,164.70 | -1,186,565,384.52 | 1,223,096,258.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3,126,982.00 | 1,595,642,115.83 | -22,122,619.71 | 83,015,164.70 | -1,186,565,384.52 | 1,223,096,258.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8,156,162.51 | -68,156,162.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8,156,162.51 | -68,156,162.5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页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3,126,982.00 | 1,595,642,115.83 | -22,122,619.71 | 83,015,164.70 | -1,254,721,547.03 | 1,154,940,09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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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3,126,982.00 | 1,595,642,115.83 | -22,122,619.71 | 83,015,164.70 | -1,144,552,643.42 | 1,265,108,999.4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3,126,982.00 | 1,595,642,115.83 | -22,122,619.71 | 83,015,164.70 | -1,144,552,643.42 | 1,265,108,999.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012,741.10 | -42,012,741.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012,741.10 | -42,012,741.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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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3,126,982.00 | 1,595,642,115.83 | -22,122,619.71 | 83,015,164.70 | -1,186,565,384.52 | 1,223,096,25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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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住总集团)联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资公司)等六家发起人,于1999年6月发起设立,注册资本30,000万元。1999年6月18日,注册资本变更为48,742.347万元。1999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97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742.347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67,484.694万元。
2006年4月10日,北京国资公司与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2011年已更名为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鹏泰投资或国美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北京国资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100万股股权转让给鹏泰投资。2006年7月20日,住总集团分别与鹏泰投资、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文)、海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住总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7,000万股股权分别转让给以上三家公司。以上转让事项已经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并已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2007年初,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07年1月8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6股对价股份。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到账日为2007年1月9日。2007年1月9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月9日。
2017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9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828.0042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75,312.6982万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75,312.6982万元。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营运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人事行政中心等部门,拥有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2、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高新技术和产品的开发、销售;科技项目、建设项目投资;各类工业、民用、能源、交通、市政、地铁、城市铁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备安装;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公司属于业务多元的控股集团企业,主营业务为生物医药、商砼、养老医疗、其他等。
3、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6日批准报出本财务报表。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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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二十四),本附注(二十九)和本附注(三十七)。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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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的通知》(财会〔2012〕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三、
(
)),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
“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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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部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
“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
“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三、
、(
)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16(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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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当期平均汇率/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
)债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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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贷款承诺,是指按照预先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提供信用的确定性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公司作为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以下二者孰高进行计量:①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收入》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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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
)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混合合同。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是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主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进行处理:
①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②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关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③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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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2、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单项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组合名称 | 确认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期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13、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是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认其信用损失。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认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且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同时考虑账龄分布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行业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且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同时考虑行业分布,行业主要为商砼销售、养老医疗及其他业务 | 按行业特征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其他组合 | 纳入中关村合并范围内公司产生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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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十一)。
15、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单项计提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是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单独确认其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组合名称 | 确认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形成其他应收款同时考虑账龄分布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行业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形成其他应收款同时考虑行业分布 | 按行业特征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其他组合 | 纳入中关村合并范围内公司产生的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性转销法摊销。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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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5)金融工具减值。20、其他债权投资
无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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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长期股权投资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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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
、(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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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3 | 3.23 |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机器、机械、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3 | 9.70 |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器具、工具、家具等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 | 3 | 32.33 |
2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本公司各类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满足建筑安装验收标准 |
需要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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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生物资产
无
28、油气资产
无
2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
非专利技术 | 10 |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
软件使用费 | 5 |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研究开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外包合作研发等委托费用、材料费、研发资产折旧摊销费用、检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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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创新药的研发项目。在取得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批件》之前(含取得《临床试验批件》之时点)所从事的工作为研究阶段,该阶段所发生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批件》之后至获得新药证书之前所从事的工作为开发阶段,该阶段所发生的支出在符合上述开发阶段资本化的条件时予以资本化,如果确实无法区分应归属于取得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批件》之前或之后发生的支出,则将其发生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获得新药证书后,开发阶段发生的资本化支出转为无形资产。
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30、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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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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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
)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三、19“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7、收入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生物医药销售、商砼销售、养老服务等。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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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商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生物医药、商砼销售收入,在货物发出后取得对方确认收到货物的凭证时确认收入。
②房地产销售收入
本公司房地产销售收入在房产完工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将房产交付买方、取得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的全部价款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③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对外提供的劳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已完成劳务的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公司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进度,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④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A.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B.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无
38、合同成本
无
3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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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1、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其他设备。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存货》。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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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③租赁的变更
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
万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⑤售后租回交易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此外为经营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经营租赁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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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充分考虑已签署的债务豁免协议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议和审批程序,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豁免协议与相关承诺事项关系、豁免是否附带条件、是否导致豁免事项存在被撤销的可能性,是否有确凿证据表明豁免协议能够有效执行等情况,只有在不再负有偿债现时义务时才能终止确认债务并确认债务重组利得。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自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之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4、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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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主体名称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15% |
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15%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下属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GS20221100012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本公司下属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获得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GR20232300051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海南省招商项目考核办法》(琼府[2017]97号)、2018年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发展总部经济的要求以及《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享受开发区内仓储物流企业年实际缴纳增值税20万元以上的内资商贸企业,分别按其缴纳税额的不同比例给予基金扶持:2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按14%扶持;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0万元)按21%扶持;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部分(含2000万元)按25%扶持;超过2,000万元的按所有缴纳税额的28%扶持;城建税及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税额的50%给予财政扶持;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按缴纳的所得税的21%给予财政扶持;一个会计年度缴纳的增值税满50万元的(含50万元)可以享受2万元的房租补贴。
(4)本公司下属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41100497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15%企业所得税税率。
(5)本公司下属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41100841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执行15%企业所得税税率。
(6)本公司下属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33700101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执行15%企业所得税税率。
(7)本公司下属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43700364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执行15%企业所得税税率。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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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95,231.82 | 352,873.81 |
银行存款 | 138,388,779.96 | 185,525,098.64 |
其他货币资金 | 12,609,267.64 | 5,614,402.03 |
合计 | 151,393,279.42 | 191,492,374.48 |
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受限资金12,609,267.64元,保函专户余额为12,409,267.64元;旅行社质量保证金200,000.00元;其他2,000,000.00元。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2024.12.31(元) | 2023.12.31(元) |
信用证保证金 | 10,409,267.64 | 3,414,402.03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其他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合计 | 12,609,267.64 | 5,614,402.03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73,439.66 | 2,760,813.64 |
其中: | ||
京中兴 | 110,800.00 | 110,800.00 |
海国实 | 3,190.00 | 3,410.00 |
华凯实业 | 17,280.00 | 17,280.00 |
中关股份 | 2,042,169.66 | 2,629,323.64 |
其中: | ||
合计 | 2,173,439.66 | 2,760,813.64 |
其他说明:无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5,346,000.00 | 1,492,500.00 |
合计 | 5,346,000.00 | 1,492,500.0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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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5,400,000.00 | 100.00% | 54,000.00 | 1.00% | 5,346,000.00 | 1,500,000.00 | 100.00% | 7,500.00 | 0.50% | 1,492,500.00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5,400,000.00 | 100.00% | 54,000.00 | 1.00% | 5,346,000.00 | 1,500,000.00 | 100.00% | 7,500.00 | 0.50% | 1,492,500.00 |
合计 | 5,400,000.00 | 100.00% | 54,000.00 | 1.00% | 5,346,000.00 | 1,500,000.00 | 100.00% | 7,500.00 | 0.50% | 1,492,5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4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5,400,000.00 | 54,000.00 | 1.00% |
合计 | 5,400,000.00 | 54,00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5)金融工具减值。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商业承兑汇票 | 7,500.00 | 46,500.00 | 54,000.00 | |||
合计 | 7,500.00 | 46,500.00 | 54,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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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65,554,682.82 | 729,885,762.43 |
1至2年 | 183,957,674.24 | 169,114,031.22 |
2至3年 | 31,480,997.79 | 39,524,438.77 |
3年以上 | 172,472,305.08 | 173,966,075.25 |
3至4年 | 10,589,466.32 | 28,100,101.23 |
4至5年 | 16,176,938.61 | 42,908,428.90 |
5年以上 | 145,705,900.15 | 102,957,545.12 |
合计 | 1,153,465,659.93 | 1,112,490,307.6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262,067.09 | 2.80% | 32,262,067.09 | 100.00% | 0.00 | 33,814,074.59 | 3.04% | 33,814,074.59 | 100.00% | 0.00 |
其中: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262,067.09 | 2.80% | 32,262,067.09 | 100.00% | 0.00 | 33,814,074.59 | 3.04% | 33,814,074.59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21,203,592.84 | 97.20% | 164,740,713.93 | 14.69% | 956,462,878.91 | 1,078,676,233.08 | 96.96% | 145,371,904.69 | 13.48% | 933,304,328.39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605,295,995.60 | 52.48% | 151,645,330.50 | 25.05% | 453,650,665.10 | 542,604,656.37 | 48.77% | 134,890,911.15 | 24.86% | 407,713,745.22 |
行业组合 | 515,907,597.24 | 44.73% | 13,095,383.43 | 2.54% | 502,812,213.81 | 536,071,576.71 | 48.19% | 10,480,993.54 | 1.96% | 525,590,583.17 |
合计 | 1,153,465,659.93 | 100.00% | 197,002,781.02 | 17.08% | 956,462,878.91 | 1,112,490,307.67 | 100.00% | 179,185,979.28 | 16.11% | 933,304,328.3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3,814,074.59
单位:元
页
名称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 4,055,459.82 | 4,055,459.82 | 2,503,452.32 | 2,503,452.32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哈尔滨鸿达百业经贸有限公司 | 4,108,002.36 | 4,108,002.36 | 4,108,002.36 | 4,108,002.36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 | 3,405,460.00 | 3,405,460.00 | 3,405,460.00 | 3,405,46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南通廷生贸易有限公司 | 3,346,295.76 | 3,346,295.76 | 3,346,295.76 | 3,346,295.76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江苏天源建设有限公司 | 3,316,097.00 | 3,316,097.00 | 3,316,097.00 | 3,316,097.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石家庄凯迪隆商贸有限公司 | 2,972,412.02 | 2,972,412.02 | 2,972,412.02 | 2,972,412.02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沈阳强信商贸有限公司 | 1,566,928.14 | 1,566,928.14 | 1,566,928.14 | 1,566,928.14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丰合义浩混凝土(北京)有限公司 | 1,238,414.16 | 1,238,414.16 | 1,238,414.16 | 1,238,414.16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郑州市金玺商贸有限公司 | 926,687.60 | 926,687.60 | 926,687.60 | 926,687.6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南京百扬晟昱日化用品有限公司 | 819,761.76 | 819,761.76 | 819,761.76 | 819,761.76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其他小额合计 | 8,058,555.97 | 8,058,555.97 | 8,058,555.97 | 8,058,555.97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合计 | 33,814,074.59 | 33,814,074.59 | 32,262,067.09 | 32,262,067.0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64,740,713.9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605,295,995.60 | 151,645,330.50 | 25.05% |
行业组合 | 515,907,597.24 | 13,095,383.43 | 2.54% |
合计 | 1,121,203,592.84 | 164,740,713.9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且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同时考虑账龄分布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行业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且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同时考虑行业分布,行业主要为商砼销售、养老医疗及其他业务 | 按行业特征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其他组合 | 纳入中关村合并范围内公司产生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页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3,814,074.59 | 1,552,007.50 | 32,262,067.09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45,371,904.69 | 30,368,392.09 | 10,999,582.85 | 164,740,713.93 | ||
合计 | 179,185,979.28 | 30,368,392.09 | 12,551,590.35 | 197,002,781.0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 1,552,007.50 | 款项收回 | 现金 | 收回可能性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1,395,685.60 | 款项收回 | 现金 | 收回可能性 |
合计 | 2,947,693.10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463,884.25 | 100,463,884.25 | 8.71% | 1,411,040.34 |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43,388,588.04 | 43,388,588.04 | 3.76% | 746,718.95 | |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5,457,440.39 | 35,457,440.39 | 3.07% | 1,785,510.11 | |
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 | 30,064,876.67 | 30,064,876.67 | 2.61% | 690,325.69 |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28,396,830.30 | 28,396,830.30 | 2.46% | 264,704.74 | |
合计 | 237,771,619.65 | 237,771,619.65 | 20.61% | 4,898,299.83 |
5、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17,975,011.18 | 127,573,244.95 |
合计 | 117,975,011.18 | 127,573,244.95 |
(2)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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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4,764,728.54 | 22,967,683.55 |
合计 | 54,764,728.54 | 22,967,683.55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3,963,021.77 | 3,239,608.46 |
押金、保证金 | 17,807,555.00 | 14,937,787.44 |
往来款 | 202,968,065.59 | 171,371,397.44 |
代垫款项 | 22,440.00 | 72,741.48 |
其他 | 8,627,178.20 | 6,855,793.64 |
合计 | 233,388,260.56 | 196,477,328.46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319,536.85 | 16,255,162.53 |
1至2年 | 12,667,423.79 | 3,289,486.52 |
2至3年 | 32,181,222.67 | 1,624,943.73 |
3年以上 | 176,220,077.25 | 175,307,735.68 |
3至4年 | 1,196,999.23 | 518,923.99 |
4至5年 | 340,012.34 | 990,915.33 |
5年以上 | 174,683,065.68 | 173,797,896.36 |
合计 | 233,388,260.56 | 196,477,328.46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0,143,229.56 | 60.05% | 140,143,229.56 | 100.00% | 0.00 | 140,123,229.56 | 71.32% | 140,123,229.56 | 100.00% | 0.00 |
其中: | ||||||||||
单项计提预期 | 140,143,229.56 | 60.05% | 140,143,229.56 | 100.00% | 0.00 | 140,123,229.56 | 71.32% | 140,123,229.56 | 100.00% | 0.00 |
页
类别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3,245,031.00 | 39.95% | 38,480,302.46 | 41.27% | 54,764,728.54 | 56,354,098.90 | 28.68% | 33,386,415.35 | 59.24% | 22,967,683.5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0,150,822.34 | 30.06% | 37,316,567.02 | 53.19% | 32,834,255.32 | 37,043,852.65 | 18.85% | 32,420,903.03 | 87.52% | 4,622,949.62 |
行业组合 | 23,094,208.66 | 9.90% | 1,163,735.44 | 5.04% | 21,930,473.22 | 19,310,246.25 | 9.83% | 965,512.32 | 5.00% | 18,344,733.93 |
合计 | 233,388,260.56 | 100.00% | 178,623,532.02 | 76.53% | 54,764,728.54 | 196,477,328.46 | 100.00% | 173,509,644.91 | 88.31% | 22,967,683.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40,143,229.56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军科院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北京建隆建筑工程联合公司 | 27,437,164.54 | 27,437,164.54 | 27,437,164.54 | 27,437,164.54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北京汉森维康投资有限公司 | 15,185,768.00 | 15,185,768.00 | 15,185,768.00 | 15,185,768.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北京中海盛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029,954.72 | 9,029,954.72 | 9,029,954.72 | 9,029,954.72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中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410,000.00 | 6,410,000.00 | 6,410,000.00 | 6,410,0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武汉富诚实业有限公司 | 2,575,487.50 | 2,575,487.50 | 2,575,487.50 | 2,575,487.5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澳大利亚奥西诺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 4,552,995.00 | 4,552,995.00 | 4,552,995.00 | 4,552,995.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北京富瑞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639,714.06 | 1,639,714.06 | 1,639,714.06 | 1,639,714.06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中心 | 3,500,000.00 | 3,500,000.00 | 3,500,000.00 | 3,500,0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北京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93,347.50 | 1,093,347.50 | 1,093,347.50 | 1,093,347.5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北京市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公司 | 1,675,673.59 | 1,675,673.59 | 1,675,673.59 | 1,675,673.59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广西玉林市城南城市信用社 | 2,006,262.50 | 2,006,262.50 | 2,006,262.50 | 2,006,262.5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上海银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80,000.00 | 1,080,000.00 | 1,080,000.00 | 1,080,0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北京四通集团公司 | 1,606,000.00 | 1,606,000.00 | 1,606,000.00 | 1,606,0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北京中期东明商贸有限公司 | 1,343,614.62 | 1,343,614.62 | 1,343,614.62 | 1,343,614.62 | 100.00% | 回收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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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性极小 | ||||||
其他小额合计 | 5,987,247.53 | 5,987,247.53 | 6,007,247.53 | 6,007,247.53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合计 | 140,123,229.56 | 140,123,229.56 | 140,143,229.56 | 140,143,229.5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8,480,302.46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70,150,822.34 | 37,316,567.02 | 53.19% |
行业组合 | 23,094,208.66 | 1,163,735.44 | 5.04% |
合计 | 93,245,031.00 | 38,480,302.4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且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同时考虑账龄分布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行业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且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同时考虑行业分布 | 按行业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其它组合 | 纳入中关村合并范围内公司产生的应收账款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3,386,415.35 | 140,123,229.56 | 173,509,644.91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5,093,887.11 | 20,000.00 | 5,113,887.11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8,480,302.46 | 140,143,229.56 | 178,623,532.0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军事医学科学院 | 研发费 | 40,000,000.00 | 5年以上 | 17.14% | 40,000,000.00 |
华普生物技术(河北)股份有限公司 | 研发费 | 30,000,000.00 | 2-3年 | 12.85% | 4,500,000.00 |
北京建隆建筑工程联合公司 | 工程款 | 27,437,164.54 | 5年以上 | 11.76% | 27,437,164.54 |
北京国城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投资款 | 23,500,000.00 | 5年以上 | 10.07% | 23,500,000.00 |
北京汉森维康投资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5,185,768.00 | 5年以上 | 6.51% | 15,185,768.00 |
合计 | 136,122,932.54 | 58.33% | 110,622,93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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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9,240,650.33 | 96.40% | 28,960,333.61 | 48.42% |
1至2年 | 986,407.49 | 2.42% | 30,646,067.40 | 51.24% |
2至3年 | 274,970.00 | 0.68% | 2,765.85 | 0.00% |
3年以上 | 204,418.67 | 0.50% | 201,652.82 | 0.34% |
合计 | 40,706,446.49 | 59,810,819.68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元)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三河首嘉建材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6,192,055.77 | 15.21 | 1年以下 | 未到结算期 |
唐山精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5,832,680.71 | 14.33 | 1年以下 | 未到结算期 |
重庆皇城互联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3,456,649.02 | 8.49 | 1年以下 | 未到结算期 |
北京斯利安药业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800,000.00 | 6.88 | 1年以下、1至2年 | 未到结算期 |
杭州凯莱谱质造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039,718.23 | 5.01 | 1年以下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20,321,103.73 | 49.92 |
其他说明:无
8、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90,480,289.36 | 1,629,967.67 | 88,850,321.69 | 99,977,089.39 | 269,172.31 | 99,707,917.08 |
在产品 | 15,349,567.52 | 15,349,567.52 | 19,513,864.23 | 19,513,864.23 | ||
库存商品 | 93,974,785.26 | 559,136.38 | 93,415,648.88 | 92,123,928.54 | 578,991.03 | 91,544,937.51 |
周转材料 | 6,285,508.23 | 6,285,508.23 | 7,645,184.83 | 21,334.04 | 7,623,850.79 |
页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发出商品 | 6,391,193.52 | 6,391,193.52 | 1,154,674.10 | 1,154,674.10 | ||
低值易耗品 | 3,517,001.74 | 3,517,001.74 | 3,648,472.54 | 3,648,472.54 | ||
委托加工物资 | 529,226.84 | 529,226.84 | 294,121.50 | 294,121.50 | ||
开发成本 | 55,626,944.20 | 55,626,944.20 | ||||
合计 | 216,527,572.47 | 2,189,104.05 | 214,338,468.42 | 279,984,279.33 | 869,497.38 | 279,114,781.95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69,172.31 | 1,360,795.36 | 1,629,967.67 | |||
库存商品 | 578,991.03 | 557,597.14 | 577,451.79 | 559,136.38 | ||
周转材料 | 21,334.04 | 21,334.04 | ||||
合计 | 869,497.38 | 1,918,392.50 | 598,785.83 | 2,189,104.05 |
项目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 | |
库存商品 | 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 | 报废 |
周转材料 | 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 | 报废处置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原材料 | 90,480,289.36 | 1,629,967.67 | 1.80% | 99,977,089.39 | 269,172.31 | 0.27% |
库存商品 | 93,974,785.26 | 559,136.38 | 0.59% | 92,123,928.54 | 578,991.03 | 0.63% |
周转材料 | 7,645,184.83 | 21,334.04 | 0.28% | |||
合计 | 184,455,074.62 | 2,189,104.05 | 1.19% | 199,746,202.76 | 869,497.38 | 0.44%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无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 | 24,752.43 | 359,604.60 |
合计 | 24,752.43 | 359,604.60 |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18,764,681.39 | 32,763,898.13 |
页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税费 | 3,188,940.13 | 3,331,648.89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5,908,788.34 | 6,915,521.44 |
待摊销房屋租赁费 | 797,167.17 | 914,738.21 |
其他 | 2,666.67 | 3,249.99 |
未办理产权证抵债房产 | 55,850,000.00 | 55,850,000.00 |
减:减值准备 | -19,125,172.00 | |
合计 | 65,387,071.70 | 99,779,056.66 |
其他说明:
本公司追偿以前年度诉讼事项执行款时,2018年内,法院根据本公司提交的强制执行令将被告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名下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六一环岛东南角“福州友谊大厦”12层办公房产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作价18,800,000.00元抵偿本公司等额债务;2019年内,法院根据本公司提交的强制执行令将被告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名下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六一环岛东南角“福州友谊大厦”10层、11层办公房产作价人民币37,050,000.00元抵偿本公司等额债务,同时解除对上述房产、土地所有的查封。上述房产已取得销售许可,截止2024年12月31日,权属证明尚未办妥。本期末公司聘请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按市场法测算该项房产减值19,125,172.00元。
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中技经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843,814.41 | 843,814.41 | ||||||
深圳市雅都图形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1,202,781.68 | 1,202,781.68 | ||||||
西安航天远征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960,000.00 | 960,000.00 | ||||||
合计 | 3,006,596.09 | 3,006,596.09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无
1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页
被投资
单位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科领时代环保技术有限 | 2,542,960.08 | -223,939.04 | 2,319,021.04 | |||||||||
小计 | 2,542,960.08 | -223,939.04 | 2,319,021.04 | |||||||||
合计 | 2,542,960.08 | -223,939.04 | 2,319,021.04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其他说明:无
13、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3,931,341.78 | 263,931,341.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63,931,341.78 | 263,931,341.7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4,070,746.81 | 34,070,746.8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70,494.47 | 7,870,494.47 | ||
(1)计提或摊销 | 7,870,494.47 | 7,870,494.47 |
页
项目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1,941,241.28 | 41,941,241.2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1,402,801.51 | 11,402,801.5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1,402,801.51 | 11,402,801.51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0,587,298.99 | 210,587,298.9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8,457,793.46 | 218,457,793.46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其他说明:无
14、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40,888,038.02 | 874,959,563.6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840,888,038.02 | 874,959,563.66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04,401,550.99 | 388,727,898.22 | 59,400,844.24 | 81,613,591.35 | 1,534,143,884.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9,348,087.58 | 28,138,048.15 | 1,288,957.86 | 15,529,472.14 | 224,304,565.73 |
(1)购置 | 179,301,878.50 | 24,637,619.16 | 1,174,787.05 | 15,510,836.85 | 220,625,121.56 |
(2)在建工程转入 | 46,209.08 | 3,500,428.99 | 114,170.81 | 18,635.29 | 3,679,444.17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6,835,594.87 | 7,378,669.88 | 1,675,824.00 | 6,501,522.77 | 232,391,611.52 |
页
项目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1)处置或报废 | 216,835,594.87 | 7,378,669.88 | 1,675,824.00 | 6,501,522.77 | 232,391,611.52 |
4.期末余额 | 966,914,043.70 | 409,487,276.49 | 59,013,978.10 | 90,641,540.72 | 1,526,056,839.0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87,650,101.85 | 259,017,851.61 | 53,240,097.88 | 57,943,587.04 | 657,851,638.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70,197,399.34 | 25,495,165.99 | 1,791,675.14 | 10,657,281.00 | 108,141,521.47 |
(1)计提 | 70,197,399.34 | 25,495,165.99 | 1,791,675.14 | 10,657,281.00 | 108,141,521.47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380,881.62 | 5,675,601.85 | 1,622,080.12 | 2,478,478.03 | 82,157,041.62 |
(1)处置或报废 | 72,380,881.62 | 5,675,601.85 | 1,622,080.12 | 2,478,478.03 | 82,157,041.62 |
4.期末余额 | 285,466,619.57 | 278,837,415.75 | 53,409,692.90 | 66,122,390.01 | 683,836,118.2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84,089.86 | 648,592.90 | 1,332,682.7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684,089.86 | 648,592.90 | 1,332,682.7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80,763,334.27 | 130,001,267.84 | 5,604,285.20 | 24,519,150.71 | 840,888,038.02 |
2.期初账面价值 | 716,067,359.28 | 129,059,391.02 | 6,159,863.37 | 23,672,949.99 | 874,959,563.66 |
(2)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21,679,660.14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外用制剂车间 | 1,106,103.01 | 在自有土地上扩建厂房,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
原料药二车间 | 5,477,093.08 | 在自有土地上扩建厂房,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
中药二车间 | 2,703,056.54 | 在自有土地上扩建厂房,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
化验室 | 45,037.05 | 在自有土地上扩建厂房,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
动物室 | 7,068.75 | 在自有土地上扩建厂房,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
固体制剂二车间 | 5,884,143.43 | 在自有土地上扩建厂房,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
合计 | 15,222,501.86 |
其他说明:无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页
15、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1,970,099.78 | 36,366,291.85 |
合计 | 101,970,099.78 | 36,366,291.85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 | 79,859,464.27 | 79,859,464.27 | 31,374,463.25 | 31,374,463.25 | ||
沧州华素医药科技产业园 | 419,569.21 | 419,569.21 | 1,963,871.10 | 0.00 | 1,963,871.10 | |
山东华素安装调试工程 | 3,648,782.93 | 3,648,782.93 | 511,005.60 | 511,005.60 | ||
多多药业车间改造工程 | 982,023.06 | 982,023.06 | 2,108,582.30 | 2,108,582.30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车间改造 | 8,938,053.10 | 8,938,053.10 | 394,069.60 | 394,069.60 | ||
济南研发中心厂房改造 | 2,696,177.74 | 2,696,177.74 | 14,300.00 | 14,300.00 | ||
山东华素护理品车间改造 | 1,416,429.20 | 1,416,429.20 | ||||
重庆海德酒店主楼改造 | 4,009,600.27 | 4,009,600.27 | ||||
合计 | 101,970,099.78 | 101,970,099.78 | 36,366,291.85 | 36,366,291.85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 | 144,254,428.24 | 31,374,463.25 | 79,991,193.39 | 0.00 | 31,506,192.37 | 79,859,464.27 | 43.54% | 项目进行中 | 金融机构贷款 | |||
北京华素沧州分设备安装 | 3,450,779.32 | 1,963,871.10 | 1,169,427.42 | 1,012,853.86 | 1,700,875.45 | 419,569.21 | 94.34% | 部分设备已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 | |||
山东华素安装调试工程 | 10,353,299.23 | 511,005.60 | 3,736,286.36 | 256,703.47 | 341,805.56 | 3,648,782.93 | 80.90% | 部分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 金融机构贷款 | |||
多多 | 44,798 | 2,108, | 982,02 | 2,108, | 0.00 | 982,02 | 79.95 | 部分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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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药业车间改造工程 | ,343.36 | 582.30 | 3.06 | 582.30 | 3.06 | % | 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车间改造 | 17,081,443.00 | 394,069.60 | 8,590,192.58 | 46,209.08 | 0.00 | 8,938,053.10 | 89.53% | 部分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 | |||
济南研发中心厂房改造 | 4,483,721.88 | 14,300.00 | 2,681,877.74 | 0.00 | 0.00 | 2,696,177.74 | 60.13% | 项目进行中 | 其他 | |||
山东护理品车间改造 | 1,724,806.74 | 0.00 | 1,724,806.74 | 255,095.46 | 53,282.08 | 1,416,429.20 | 83.58% | 部分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 | |||
重庆海德酒店主楼改造 | 12,313,479.60 | 0.00 | 4,009,600.27 | 0.00 | 0.00 | 4,009,600.27 | 32.56% | 项目进行中 | 其他 | |||
合计 | 238,460,301.37 | 36,366,291.85 | 102,885,407.56 | 3,679,444.17 | 33,602,155.46 | 101,970,099.78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6、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6,669,328.75 | 506,669,328.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3,983,342.53 | 353,983,342.53 |
租赁 | 349,075,888.80 | 349,075,888.80 |
其他 | 4,907,453.73 | 4,907,453.73 |
页
项目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5,315,415.36 | 405,315,415.36 |
租赁到期 | 361,281,296.31 | 361,281,296.31 |
其他 | 44,034,119.05 | 44,034,119.05 |
4.期末余额 | 455,337,255.92 | 455,337,255.9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3,957,242.96 | 143,957,242.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681,379.44 | 104,681,379.44 |
(1)计提 | 104,681,379.44 | 104,681,379.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97,455,370.53 | 97,455,370.53 |
(1)处置 | ||
租赁到期 | 76,053,188.51 | 76,053,188.51 |
其他 | 21,402,182.02 | 21,402,182.02 |
4.期末余额 | 151,183,251.87 | 151,183,251.8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4,154,004.05 | 304,154,004.05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2,712,085.79 | 362,712,085.79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7、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0,426,108.40 | 127,029,608.95 | 9,500,087.36 | 172,854.70 | 207,128,659.4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799,592.55 | 633,607.96 | 591,865.29 | 32,025,065.80 | ||
(1)购置 | 591,865.29 | 591,865.29 | ||||
(2)内部研发 | 633,607.96 | 633,607.9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转入 | 30,799,592.55 | 30,799,592.55 |
页
项目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1,225,700.95 | 127,663,216.91 | 10,091,952.65 | 172,854.70 | 239,153,725.2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480,448.47 | 71,282,985.86 | 7,729,561.91 | 172,854.70 | 94,665,850.9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82,675.37 | 12,659,477.10 | 820,319.67 | 15,962,472.14 | ||
(1)计提 | 2,482,675.37 | 12,659,477.10 | 820,319.67 | 15,962,472.1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963,123.84 | 83,942,462.96 | 8,549,881.58 | 172,854.70 | 110,628,323.0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3,262,577.11 | 43,720,753.95 | 1,542,071.07 | 128,525,402.1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4,945,659.93 | 55,746,623.09 | 1,770,525.45 | 112,462,808.4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10.00%。
1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5,164,750.18 | 5,164,750.18 | ||||
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410,861.57 | 1,410,861.57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33,614,414.48 | 33,614,414.48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171,203,013.85 | 171,203,013.85 | ||||
海南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021,189.66 | 1,021,189.66 | ||||
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9,489,953.82 | 9,489,953.82 | ||||
北京中实通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3,863,084.02 | 3,863,084.02 | ||||
合计 | 221,904,183.56 | 3,863,084.02 | 225,767,267.58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410,861.57 | 1,410,861.57 |
页
合计
合计 | 1,410,861.57 | 1,410,861.57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组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不含期初营运成本、溢余资产、有息负债) | 生物医药 | 是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组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不含期初营运成本、溢余资产、有息负债) | 商砼 | 是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组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不含期初营运成本、溢余资产、有息负债) | 生物医药 | 是 |
海南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组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不含期初营运成本、溢余资产、有息负债) | 生物医药 | 是 |
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组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不含期初营运成本、溢余资产、有息负债) | 生物医药 | 是 |
北京中实通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组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不含期初营运成本、溢余资产、有息负债) | 商砼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注1:公司2015年1月正式办理接收手续并购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丰合义浩混凝土(北京)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更名为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2014年9月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8,019,103.65元,按收益折现法评估的价值为82,145,100.00元,交易双方商定的交易价为8,000万元,公司投资6,784万元占84.80%。根据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规定,2014年末,该公司盈利后对期初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重新进行确认的金额为7,134,119.10元,调整后确认的商誉为33,612,898.25元。本期末公司聘请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项商誉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按永续收益法测算该项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注2:公司2016年1月正式办理接收手续并购多多药业有限公司,该公司2015年6月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3,165,391.42元,按评估确认的公允价值为171,107,248.54元,2016年1月资产移交日确认的公允价值增加金额为48,758,294.26元(扣除2015年7-12月公允价值分摊金额),扣除递延所得税负债7,313,744.14元,实际增加的公允价值金额为41,444,550.12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75,180,139.75元。交易双方商定的交易价为309,280,000.00元,公司占78.82%,确认的商誉为171,203,013.85元。本期末公司聘请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商誉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按永续收益法测算该项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
注3:公司2017年1月正式办理接收手续并购海南南方君合药业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海南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2016年11月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78,810.34元,按评估确认的公允价值为478,810.34元,双方商定的交易价为150万元,公司占比100%,确认商誉为1,021,189.66元。本期末按照永续收益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该项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
注4: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的通知》(京政体改股函[2002]23号)的批复,发行新股3,560.0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分别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认购299.18万股,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购3,260.87万股,新增资本均以货币资金投入,增资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60.05万元。本公司持股6,571.16万股,持股比例由原来的93.87%减少为62.23%。由此产生商誉4,344,803.60元。2007年8月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增持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16.96万股,购买价格为人民币4.00元/股,总价4,680,000.00元,由于购买价高于该部分股权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享有的金额,由此产生商誉819,946.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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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公司2023年
月正式办理接受手续并购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该公司2023年
月经审计的净资产15,010,046.18元,双方交易价为24,500,000.00元,确认商誉9,489,953.82元。本期末公司聘请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商誉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按永续收益法测算该项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注
:公司2024年
月正式办理接受手续并购北京中实通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2024年
月经审计的净资产-386.3万元,双方交易价为
元,确认商誉3,863,084.02元。本期末公司按永续收益法测算该项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改造费 | 60,800,437.91 | 66,714,502.40 | 41,904,516.19 | 85,610,424.12 | |
场地租赁费 | 9,322,250.00 | 1,227,500.00 | 8,094,750.00 |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 2,045,416.53 | 145,204.27 | 707,083.01 | 1,483,537.79 | |
房租 | 287,391.23 | 243,677.66 | 378,661.26 | 152,407.63 | |
其他 | 1,608,115.77 | 4,131,173.03 | 2,234,455.00 | 3,504,833.80 | |
合计 | 74,063,611.44 | 71,234,557.36 | 46,452,215.46 | 98,845,953.34 |
其他说明:无
2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74,851.53 | 70,088.81 | 869,497.38 | 130,424.6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575,871.86 | 1,128,952.08 | 413,087.73 | 61,963.16 |
广告费递延 | 23,131,722.45 | 5,782,930.61 | ||
信用减值准备 | 127,203,589.08 | 20,116,637.87 | 117,925,347.45 | 19,070,382.63 |
租赁负债 | 336,366,054.67 | 78,083,199.18 | 386,822,131.79 | 93,031,774.88 |
资产评估减值 | 1,099,555.67 | 274,888.92 | ||
合计 | 470,319,922.81 | 99,673,766.86 | 529,161,786.80 | 118,077,47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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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5,869,123.27 | 2,380,368.49 | 19,523,475.60 | 2,928,521.34 |
使用权资产 | 302,048,811.24 | 69,496,825.00 | 350,859,832.13 | 84,210,187.70 |
合计 | 317,917,934.51 | 71,877,193.49 | 370,383,307.73 | 87,138,709.04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9,673,766.86 | 118,077,475.8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1,877,193.49 | 87,138,709.04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07,135,333.53 | 264,085,667.84 |
可抵扣亏损 | 765,824,754.62 | 690,624,685.76 |
合计 | 972,960,088.15 | 954,710,353.60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66,832,531.99 | ||
2025年 | 78,362,368.90 | 78,362,368.90 | |
2026年 | 233,494,233.98 | 233,494,233.98 | |
2027年 | 156,050,893.99 | 156,050,893.99 | |
2028年 | 155,884,656.90 | 155,884,656.90 | |
2029年及以后 | 142,032,600.85 | ||
合计 | 765,824,754.62 | 690,624,685.76 |
其他说明:无
2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1,335,756.85 | 1,335,756.85 | 28,820,282.60 | 28,820,282.60 | ||
预付设备款 | 20,544,398.73 | 20,544,398.73 | 2,793,436.30 | 2,793,436.30 | ||
美仑花园项目 | 55,626,944.20 | 55,626,944.20 | ||||
未实际投资款 | 6,000,000.00 | 6,000,000.00 | 0.00 | 6,000,000.00 | 6,000,000.00 | 0.00 |
合计 | 83,507,099.78 | 6,000,000.00 | 77,507,099.78 | 37,613,718.90 | 6,000,000.00 | 31,613,71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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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美仑花园项目为2000年立项,本公司2001年-2002年办理了规划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本公司已签订了美仑花园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了部分土地出让金,共支付前期费用5,562.69万元。2003年因古都风貌保护和四合院调查等工作要求,美仑花园项目暂停审批,暂停办理本项目的前期手续工作。2007年后美仑花园项目一直停滞,本公司已向相关部门表达了愿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继续实施美仑项目的愿望,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对项目可持续发展模式持续研究,力争早日启动项目的实际开发工作。
2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2,609,267.64 | 12,609,267.64 | 保证金及保函 | 5,614,402.03 | 5,614,402.03 | 保证金户 | ||
固定资产 | 733,307,965.16 | 496,064,945.04 | 抵押 | 417,815,883.01 | 417,815,883.01 | 抵押 | ||
无形资产 | 31,610,381.01 | 29,363,553.17 | 质押 | 12,600,538.16 | 12,600,538.16 | 质押 | ||
投资性房地产 | 124,074,557.06 | 112,279,103.31 | 抵押 | 153,847,144.27 | 153,847,144.27 | 抵押 | ||
在建工程 | 67,670,646.53 | 67,670,646.53 | 抵押 | |||||
合计 | 969,272,817.40 | 717,987,515.69 | 589,877,967.47 | 589,877,967.47 |
其他说明:
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贷款余额3,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号楼的部分综合、地下库房、地下车位等用途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0004603号)和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抵押面积为23,514.30平方米(共
个单元),账面原值为90,281,524.69元,账面净值为84,122,819.25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1,319.45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35,995,762.06元,账面净值为18,788,384.34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1,002.78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23,294,703.39元,账面净值为15,131,463.61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新区支行签订为期三年的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贷款余额5,250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名下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的房屋建(构)筑物(冀(2021)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315号、冀(2021)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317号、冀(2021)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318号、冀(2021)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319号、冀(2021)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324号)及土地使用权(冀(2018)沧州渤海新区不动产权第0001575号)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土地(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14,167,995.95元,账面净值为12,231,702.89元;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37,192,500.71元,账面净值为119,820,789.81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4,800万元,贷款余额4,8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惠河路90-15号、-18号、-19号、-20号、-21号、-22号、-24号、-28号、-29号的
栋工业用房房地产(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87745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60628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60225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60228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60232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60333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87310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87326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
页
0087332号
个)和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鲁(2016)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01632号)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73,857,521.68元,账面净值61,498,014.49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贷款余额2,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
、
号地下一层商业
、
、
、
共
套商业用房屋所有权(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00134号)和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3,735,178.60元,账面净值20,162,654.16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村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7,500万元,贷款余额7,5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1号、-2号、-3号、-4号共
幢工业房地产(鲁(2018)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36697、0036698、0036699、0036701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91,371,562.17元,账面净值70,383,297.68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为期半年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贷款余额2,000万元。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名下一项发明专利及八项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专利权(无形资产)账面原值471,698.11元,账面净值161,163.33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号院
号楼地下二层
个车位(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180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175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1740号等
个)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抵押面积为3,276.54平方米(共
个车位),账面原值为16,687,208.09元,账面净值为14,943,937.92元;以名下位于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号楼的部分综合、地下库房、地下车位等用途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0004603号等)和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提供二次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4,500万元,贷款余额4,500万元。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雪花南一路
号、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816号
套自有房产(黑(2021)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430506号、黑(2021)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430507号、黑(2021)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430677号等
个)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
号的房产(黑(2018)农垦佳南不动产权第000956号、黑(2018)农垦佳南不动产权第000957号、黑(2018)农垦佳南不动产权第000958号等
个)为抵押。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87,544,112.58元,账面净值为55,174,178.27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贷款余额2,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园小区
号楼
项房产(京房权证房股字第0800012号)、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816号
项房产(黑(2020)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215523号)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两处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6,172,638.06元,账面净值4,102,613.84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2,500万元,贷款余额2,500.00万元。本公司与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号院
号楼三层
、
、
、
、
号商业用途房地产(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4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509号、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0062521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59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36号)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15,824,309.99元,账面净值为12,054,849.33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区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贷款余额2,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
页
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两年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本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三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号院
号楼
、
、
、
、
、
、
、
、
共
套商业用房房产(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0059348、0059353、0061238、0061240、0062039、0062056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73、1224498、1224463号)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56,540,385.82元,账面净值为47,321,599.70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1,107.24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2,890,230.09元,账面净值为11,559,539.86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万元,贷款余额
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两年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
号楼、
号楼
层1-2、
、
、
、
号商业房产(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00134号)和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0139号)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6,369,601.51元,账面净值为5,410,874.71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滩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综合授信5,000.00万元,贷款余额
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金光北街
号工交用途房地产(京房权证房股字第0700049号)和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京房国用(2009出)第00130号)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抵押面积为18,787.80平方米(共
间),账面原值81,766,674.27元,账面净值为25,006,812.85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村支行组成的项目银团贷款签订为期五年的项目资金贷款18,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羊亭镇信河路南、丽山路西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鲁(2023)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48052号)及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在建工程或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土地(无形资产)账面原值16,970,686.95元,账面净值16,970,686.95元,在建工程67,670,646.53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名: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2,222.90万元。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31,773,413.61元,账面净值为9,607,321.85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3,137.18万元。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64,803,680.61元,账面净值为32,097,399.87元。说明
:本公司所有的“豪成大厦”
号房产因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由法院查封,房屋面积
153.17平方米,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1,281,514.29元,账面净值为1,157,496.81元。
23、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52,500,000.00 | 278,000,000.00 |
保证借款 | 100,000,000.00 | 35,000,000.00 |
页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71,500,000.00 | 78,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542,110.83 | 407,113.32 |
合计 | 424,542,110.83 | 391,407,113.3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说明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贷款余额3,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楼的部分综合、地下库房、地下车位等用途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0004603号)和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抵押面积为23,514.30平方米(共358个单元),账面原值为90,281,524.69元,账面净值为84,122,819.25元。
说明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为期半年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贷款余额2,000万元。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名下一项发明专利及八项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专利权(无形资产)账面原值471,698.11元,账面净值161,163.33元。
说明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4,800万元,贷款余额4,8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惠河路90-15号、-18号、-19号、-20号、-21号、-22号、-24号、-28号、-29号的9栋工业用房房地产(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87745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60628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60225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60228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60232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60333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87310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87326号、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87332号9个)和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鲁(2016)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01632号)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73,857,521.68元,账面净值61,498,014.49元。
说明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贷款余额2,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9、10号地下一层商业1、3、6、9共4套商业用房屋所有权(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00134号)和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3,735,178.60元,账面净值20,162,654.16元。
说明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村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7,500万元,贷款余额7,5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1号、-2号、-3号、-4号共4幢工业房地产(鲁(2018)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36697、0036698、0036699、0036701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91,371,562.17元,账面净值70,383,297.68元。
说明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地下二层72个车位(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180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175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1740号等72个)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抵押面积为3,276.54平方米(共72个车位),账面原值为16,687,208.09元,账面净值为14,943,937.92元;以名下位于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楼的部分综合、地下库房、地下车位等用途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0004603号等)和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提供二次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550万元,贷款余额550万元,信用方式。
说明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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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区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贷款余额2,000万元。本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号院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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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套商业用房房产(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0059348、0059353、0061238、0061240、0062039、0062056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73、1224498、1224463号)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56,540,385.82元,账面净值为47,321,599.70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4,500万元,贷款余额4,500万元。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雪花南一路
号、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816号
套自有房产(黑(2021)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430506号、黑(2021)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430507号、黑(2021)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430677号等
个)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
号的房产(黑(2018)农垦佳南不动产权第000956号、黑(2018)农垦佳南不动产权第000957号、黑(2018)农垦佳南不动产权第000958号等
个)为抵押。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87,544,112.58元,账面净值为55,174,178.27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贷款余额2,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园小区
号楼
项房产(京房权证房股字第0800012号)、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816号
项房产(黑(2020)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215523号)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两处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6,172,638.06元,账面净值4,102,613.84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2,500万元,贷款余额2,500.00万元。本公司与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号院
号楼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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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商业用途房地产(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4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509号、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0062521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59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36号)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15,824,309.99元,账面净值为12,054,849.33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安信用社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余额
万元,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万元,贷款余额
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
号楼、
号楼
层1-
、
、
、
、
号商业房产(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00134号)和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0139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6,369,601.51元,账面净值为5,410,874.71元。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66,000,00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 66,000,000.00 | 8.00% | 2005年01月28日 | 8.00% |
合计 | 66,000,000.00 | -- | -- | -- |
其他说明:
页
本公司于2002年
月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礼士路支行签订编号2002年委借字第
号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融资用途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中关村科技自行开发的“中关村科技贸易中心”项目。融资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合同有效期为:
2002年
月
日-2003年
月
日止,因本公司不能及时偿还本金,于2004年
月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展期合同,合同编号为:
2004年委托字第0001号,合同有效期为2004年
月
日-2005年
月
日,贷款年利率仍为8%。
24、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2,800.00 | |
合计 | 152,8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0。
2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158,371,116.95 | 194,115,678.63 |
应付工程款 | 60,467,917.63 | 41,345,989.55 |
应付维修费 | 2,659,392.81 | 448,662.61 |
应付其他款 | 193,164,073.02 | 66,514,722.23 |
合计 | 414,662,500.41 | 302,425,053.02 |
(
)账龄超过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9,352,707.38 | 尚未支付 |
北京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 14,935,576.82 | 尚未支付 |
合计 | 34,288,284.20 |
其他说明:无
26、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3,060,462.62 | 13,060,462.62 |
其他应付款 | 235,184,044.12 | 389,502,667.44 |
合计 | 248,244,506.74 | 402,563,13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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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7,002,152.88 | 7,002,152.88 |
应付子公司少数股东 | 6,058,309.74 | 6,058,309.74 |
合计 | 13,060,462.62 | 13,060,462.62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无(
)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53,356,612.66 | 185,798,140.11 |
押金、质保金 | 62,397,749.26 | 60,001,789.58 |
欠付款项 | 28,916,500.12 | 77,143,572.38 |
其他 | 90,513,182.08 | 66,559,165.37 |
合计 | 235,184,044.12 | 389,502,667.44 |
)账龄超过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荷君(北京)医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8,240,000.00 | 尚未支付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 10,727,391.73 | 尚未支付 |
北京志合伟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尚未支付 |
北京科领时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4,960,000.00 | 尚未支付 |
首都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尚未支付 |
北京银色畅想科技有限公司 | 2,618,000.00 | 尚未支付 |
第二军医大学 | 2,500,000.00 | 尚未支付 |
重庆海智工贸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尚未支付 |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 2,177,345.00 | 尚未支付 |
合计 | 61,422,736.73 |
其他说明:无
2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房屋租金 | 2,880,591.64 | 4,428,449.36 |
合计 | 2,880,591.64 | 4,428,449.36 |
2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页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7,454,052.92 | 28,471,633.39 |
物业费 | 2,715,514.90 | 2,236,129.48 |
预收养老服务费 | 70,799,361.23 | 103,025,503.18 |
合计 | 90,968,929.05 | 133,733,266.05 |
账龄超过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8,639,151.20 | 299,071,028.40 | 298,553,752.96 | 29,156,426.6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714,434.34 | 32,906,024.68 | 32,789,314.55 | 1,831,144.47 |
三、辞退福利 | 20,698.00 | 774,508.75 | 774,508.75 | 20,698.00 |
合计 | 30,374,283.54 | 332,751,561.83 | 332,117,576.26 | 31,008,269.11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2,161,746.26 | 249,230,693.77 | 248,056,929.52 | 23,335,510.51 |
2、职工福利费 | 571,814.00 | 7,478,151.67 | 7,477,151.67 | 572,814.00 |
3、社会保险费 | 1,075,688.76 | 21,190,814.76 | 21,157,484.35 | 1,109,019.1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78,869.53 | 19,789,621.96 | 19,745,772.39 | 1,022,719.10 |
工伤保险费 | 38,687.46 | 1,033,807.36 | 1,024,123.36 | 48,371.46 |
生育保险费 | 58,131.77 | 367,385.44 | 387,588.60 | 37,928.61 |
4、住房公积金 | 17,279,761.16 | 17,279,761.16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829,902.18 | 3,891,607.04 | 4,582,426.26 | 4,139,082.96 |
合计 | 28,639,151.20 | 299,071,028.40 | 298,553,752.96 | 29,156,426.6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665,449.11 | 31,860,295.83 | 31,747,696.60 | 1,778,048.34 |
2、失业保险费 | 48,985.23 | 1,045,728.85 | 1,041,617.95 | 53,096.13 |
合计 | 1,714,434.34 | 32,906,024.68 | 32,789,314.55 | 1,831,144.47 |
其他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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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6,492,144.69 | 42,974,804.01 |
企业所得税 | 23,323,681.36 | 19,147,961.45 |
个人所得税 | 494,542.92 | 442,917.5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32,519.75 | 2,754,627.54 |
教育费附加 | 1,049,884.51 | 1,183,564.9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02,251.94 | 331,774.79 |
房产税 | 762,877.38 | 796,190.03 |
土地使用税 | 352,822.61 | 416,313.28 |
印花税 | 245,516.20 | 185,572.40 |
环境保护税 | 2,913.14 | 3,908.83 |
资源税 | 119,441.10 | |
合计 | 65,678,595.60 | 68,237,634.74 |
其他说明:无
3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121,548.61 | 113,264,968.89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1,607,498.30 | 14,709,991.06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4,437,938.02 | 56,794,472.16 |
合计 | 98,166,984.93 | 184,769,432.11 |
其他说明:无
32、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增值税销项税 | 2,693,184.89 | 4,178,572.28 |
未决诉讼 | 634,593.00 | |
合计 | 3,327,777.89 | 4,178,572.2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其他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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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72,500,000.00 | 165,500,000.00 |
保证借款 | 10,000,000.00 | 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21,548.61 | 264,968.89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121,548.61 | -113,264,968.89 |
合计 | 70,500,000.00 | 52,5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新区支行签订为期三年的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贷款余额5,250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名下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的房屋建(构)筑物(冀(2021)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315号、冀(2021)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317号、冀(2021)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318号、冀(2021)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319号、冀(2021)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324号)及土地使用权(冀(2018)沧州渤海新区不动产权第0001575号)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土地(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14,167,995.95元,账面净值为12,231,702.89元;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37,192,500.71元,账面净值为119,820,789.81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两年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本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号院
号楼
、
、
、
、
、
、
、
、
共
套商业用房房产(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0059348、0059353、0061238、0061240、0062039、0062056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73、1224498、1224463号)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56,540,385.82元,账面净值为47,321,599.70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两年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
号楼
号楼
层1-2、
、
、
、
号商业房地产(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00134号)和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0139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6,369,601.51元,账面净值为5,410,874.71元。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村支行组成的项目银团贷款签订为期五年的项目资金贷款18,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羊亭镇信河路南、丽山路西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鲁(2023)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48052号)及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在建工程或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土地(无形资产)账面原值16,970,686.95元,账面净值16,970,686.95元,在建工程67,670,646.53元。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无
34、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页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79,337,815.11 | |
1-2年 | 14,780,031.85 | 63,031,769.06 |
2-3年 | 63,031,769.06 | 49,127,771.37 |
3-4年 | 49,127,771.37 | 42,720,160.26 |
4-5年 | 42,720,160.26 | 33,162,952.86 |
5年以上 | 283,352,851.09 | 250,189,898.23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16,646,528.96 | -131,866,236.1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4,437,938.02 | -56,794,472.15 |
合计 | 301,928,116.65 | 328,909,658.57 |
其他说明:无
35、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8,260,887.77 | 25,222,226.00 |
专项应付款 | 9,917,290.62 | 9,917,290.62 |
合计 | 48,178,178.39 | 35,139,516.62 |
(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科技部GSM无线公众网的信息终端项目划款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应付融资性售后回款设备款 | 87,868,386.07 | 29,555,562.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1,607,498.30 | -6,333,336.00 |
合计 | 38,260,887.77 | 25,222,226.00 |
其他说明:无(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飞赛乐项目专项扶持资金 | 1,500,000.00 | 1,500,000.00 | 说明1 | ||
飞赛乐增加适应症项目 | 500,000.00 | 500,000.00 | 说明2 | ||
缓控释制剂技术项目经费 | 5,750,000.00 | 5,750,000.00 | 说明3 | ||
强效无成瘾镇痛新药氘代 | 6,462.58 | 6,462.58 | 说明4 | ||
新型镇痛药盐酸羟考酮缓释片研发项目 | 2,160,828.04 | 2,160,828.04 | 说明5 | ||
合计 | 9,917,290.62 | 9,917,290.62 |
其他说明:
说明1:2004年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无偿资助合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拨款150万元,资助公司进行“飞赛乐”项目产品的产品改良、中试车间改造及市场推广费用。
说明2:飞赛乐项目系北京市科委2015年度高端非专利药物研发后补贴经费项目,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拨款。
说明3:缓控释制剂技术项目系2003年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的研发课题,计划经费1250万元,其中市科技经费500万元,单位自筹750万元(部分直接进入当期损益,在生产成本中保留了456万元),实际支出1,544.8万元,2008年完成并经北京市科委验收通过,但因公司未取得书面的批复意见,故财务未办理相应的转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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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2018年经北京市科委批准拨款开展强效无成瘾镇痛新药氘代技术临床前研究,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拨款。
说明
:新型镇痛药盐酸羟考酮缓释片的研发项目系2018年本公司接受的研发课题,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牵头组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为课题责任单位,本公司系子课题责任单位。课题计划经费1,800.00万元,中央财政投入
400.00万元,企业自筹1,400.00万元。该拨款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36、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634,593.00 | 未决诉讼 | |
减:列示于其他流动负债 | -634,593.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无
37、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7,650,227.84 | 18,739,809.35 | 3,431,400.50 | 32,958,636.69 | |
合计 | 17,650,227.84 | 18,739,809.35 | 3,431,400.50 | 32,958,636.69 | -- |
其他说明: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专项扶持资金 | 11,875,000.00 | 499,999.99 | 11,375,000.01 | 与资产相关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产业园首期药厂场地与土石方整理工程资金 | 3,166,666.73 | 133,333.33 | 3,033,333.40 | 与资产相关 | |
养老院驿站补贴项目 | 1,329,394.45 | 893,209.35 | 1,918,900.50 | 303,703.30 | 与资产相关 |
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 | 416,666.66 | 166,666.68 | 249,999.98 | 与收益相关 | |
硫酸鱼精蛋白注射液产业化研发项目 | 350,000.00 | 200,000.00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应急药品产能储备项目 | 512,500.00 | 512,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超长期国债款项 | 16,500,000.00 | 16,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4年企业技术改造资金 | 666,600.00 | 666,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资金 | 680,000.00 | 6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7,650,227.84 | 18,739,809.35 | 3,431,400.50 | 32,958,636.69 |
38、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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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新股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53,126,982.00 | 753,126,982.00 |
其他说明:无
39、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485,134,910.82 | 1,485,134,910.82 | ||
其他资本公积 | 90,893,887.40 | 90,893,887.40 | ||
合计 | 1,576,028,798.22 | 1,576,028,798.2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40、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078,180.16 | -29,078,180.16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041,603.00 | 10,041,603.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9,119,783.16 | -39,119,783.16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46,036.90 | 1,646,036.90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46,036.90 | 1,646,036.9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7,432,143.26 | -27,432,143.2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无
41、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3,015,164.70 | 83,015,164.70 | ||
合计 | 83,015,164.70 | 83,015,164.7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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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49,512,337.46 | -902,661,550.2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47,714.19 | 4,367,608.20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49,960,051.65 | -898,293,942.0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3,592,190.23 | 48,781,604.61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96,367,861.42 | -849,512,337.4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447,714.19元。
)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523,087,549.56 | 1,047,180,057.42 | 2,270,798,364.41 | 955,650,073.41 |
其他业务 | 9,054,648.19 | 3,468,361.18 | 5,804,981.34 | 2,095,493.45 |
合计 | 2,532,142,197.75 | 1,050,648,418.60 | 2,276,603,345.75 | 957,745,566.86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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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合同分类
合同分类 | 生物医药 | 商砼 | 养老医疗 | 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销售商品 | 1,898,005,471.22 | 542,298,350.19 | 442,621,874.78 | 331,015,503.15 | 15,923,229.15 | 2,301,270.52 | 2,356,550,575.15 | 875,615,123.86 | ||
提供劳务 | 125,049,020.21 | 137,058,982.01 | 50,542,602.39 | 37,974,312.73 | 175,591,622.60 | 175,033,294.7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国内 | 1,898,005,471.22 | 542,298,350.19 | 442,621,874.78 | 331,015,503.15 | 125,049,020.21 | 137,058,982.01 | 66,465,831.54 | 40,275,583.25 | 2,532,142,197.75 | 1,050,648,418.60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898,005,471.22 | 542,298,350.19 | 442,621,874.78 | 331,015,503.15 | 15,923,229.15 | 2,301,270.52 | 2,356,550,575.15 | 875,615,123.86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125,049,020.21 | 137,058,982.01 | 50,542,602.39 | 37,974,312.73 | 175,591,622.60 | 175,033,294.74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1,898,005,471.22 | 542,298,350.19 | 442,621,874.78 | 331,015,503.15 | 125,049,020.21 | 137,058,982.01 | 66,465,831.54 | 40,275,583.25 | 2,532,142,197.75 | 1,050,648,418.60 |
页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
元,其中,
0.00
元预计将于
年度确认收入,
0.00
元预计将于
年度确认收入,
0.00
元预计将于
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无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无
44、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358,308.57 | 11,910,097.07 |
教育费附加 | 5,480,097.03 | 5,358,300.80 |
资源税 | 637,148.20 | 369,593.60 |
房产税 | 8,148,949.95 | 7,629,207.43 |
土地使用税 | 2,743,319.02 | 2,462,490.10 |
车船使用税 | 12,490.00 | 19,783.33 |
印花税 | 1,303,372.28 | 1,185,182.9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717,435.05 | 3,568,075.55 |
环境保护税 | 111,207.22 | 32,997.99 |
合计 | 34,512,327.32 | 32,535,728.78 |
其他说明:无
45、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办公费 | 12,343,468.35 | 11,303,421.52 |
差旅费 | 3,751,045.13 | 3,158,725.20 |
车辆使用费 | 2,572,925.89 | 1,809,098.05 |
会议费 | 2,074,009.22 | 1,380,904.93 |
劳务费 | 2,626,005.01 | 1,977,933.89 |
业务招待费 | 18,680,228.01 | 13,657,939.74 |
运费 | 686,730.32 | 307,991.74 |
折旧与摊销 | 39,757,524.36 | 44,320,566.22 |
职工薪酬 | 134,811,356.77 | 113,107,244.22 |
中介机构费 | 9,747,253.60 | 7,338,688.64 |
租赁费 | 11,229,009.30 | 14,586,962.45 |
其他 | 5,381,742.14 | 6,069,400.85 |
合计 | 243,661,298.10 | 219,018,877.45 |
页
其他说明:无
46、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办公费 | 5,969,110.23 | 4,348,470.09 |
差旅费 | 12,481,304.17 | 9,940,454.49 |
车辆使用费 | 2,647,850.37 | 10,824,654.75 |
广告宣传费 | 68,552,340.11 | 109,200,890.69 |
会议费 | 36,563,331.99 | 64,108,144.83 |
劳务费 | 664,483.45 | 6,853,709.50 |
市场推广费 | 649,668,288.26 | 498,505,483.32 |
宣传制作费 | 45,871,420.86 | 12,452,651.57 |
业务招待费 | 4,433,068.31 | 4,158,481.58 |
折旧与摊销 | 18,592,685.97 | 17,346,198.97 |
职工薪酬 | 49,549,847.81 | 54,217,947.73 |
租赁费 | 8,407,649.52 | 12,667,656.00 |
其他 | 1,817,149.16 | 826,703.40 |
合计 | 905,218,530.21 | 805,451,446.92 |
其他说明:无
47、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2,002,242.73 | 34,020,613.38 |
实验研究费 | 48,453,786.36 | 37,965,762.73 |
材料费用 | 13,444,568.77 | 14,869,029.69 |
折旧与摊销 | 6,536,512.79 | 10,195,999.61 |
办公费 | 3,546,132.72 | 2,113,005.34 |
租赁费 | 2,202.85 | 2,922,163.81 |
其他 | 2,075,180.60 | 1,410,704.77 |
合计 | 106,060,626.82 | 103,497,279.33 |
其他说明:无
48、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3,832,878.88 | 58,792,222.23 |
减:利息收入 | -989,838.65 | -5,547,757.78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1,142,811.50 | 550,152.01 |
汇兑损益 | -18.41 | 89.20 |
合计 | 53,985,833.32 | 53,794,705.66 |
其他说明:无
49、其他收益
单位:元
页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3,578,282.72 | 11,384,652.98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6,775.36 | 14,572.75 |
合计 | 13,595,058.08 | 11,399,225.73 |
5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7,373.98 | -1,937,596.08 |
合计 | -587,373.98 | -1,937,596.08 |
其他说明:无
51、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3,939.04 | -6,222,814.8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1,122.99 | |
承兑汇票贴息 | -2,397,463.38 | -2,470,991.22 |
合计 | -2,621,402.42 | -8,642,683.05 |
其他说明:无
52、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6,500.00 | 2,50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7,816,801.73 | -25,364,427.4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113,887.11 | -2,263,195.97 |
合计 | -22,977,188.84 | -27,625,123.43 |
其他说明:无
53、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19,606.67 | -668,316.26 |
十二、其他 | -19,125,172.00 | |
合计 | -20,444,778.67 | -668,316.26 |
其他说明:无
54、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页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41,264.65 | 165,652.94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6,259,905.07 | 1,026,503.68 |
合计 | 6,301,169.72 | 1,192,156.62 |
55、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456,758.13 | 6,266,770.27 | 1,456,758.13 |
违约金及赔偿 | 127,532.12 | 406,006.49 | 127,532.12 |
其他 | 2,941,234.78 | 1,105,636.97 | 2,941,234.78 |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 69,932.23 | 127,968.36 | 69,932.23 |
负商誉 | 2,034,525.81 | ||
债务重组利得 | 9,355,756.18 | 9,355,756.18 | |
合计 | 13,951,213.44 | 9,940,907.90 | 13,951,213.44 |
其他说明:
说明
:本公司负商誉由2023年度收购子公司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形成。
说明
:本公司债务重组利得是北京华鑫恒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解除租赁合同,同时免除以前期间欠付的租金。
56、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287,465.65 | 24,008.86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974,582.71 | 530,686.24 | |
罚款和赔偿 | 1,175,982.25 | 813,017.62 | |
其他 | 179,498.23 | 240,789.15 | |
合计 | 3,617,528.84 | 1,608,501.87 |
其他说明:无
57、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2,095,230.59 | 23,200,097.0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142,193.47 | -1,517,116.79 |
合计 | 45,237,424.06 | 21,682,980.2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页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1,654,331.8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0,413,582.9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797,008.1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075,537.9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8,990,866.5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451,437.3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95,749.0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6,948,666.7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11,168,177.23 |
所得税费用 | 45,237,424.06 |
其他说明:无
58、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
59、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外收入 | 23,319,521.52 | 11,945,067.95 |
保证金 | 2,629,317.07 | 17,310,987.03 |
往来款 | 16,712,064.96 | 90,799,115.86 |
利息收入 | 280,943.81 | 932,283.02 |
其他 | 279,899.04 | 899,366.61 |
合计 | 43,221,746.40 | 121,886,820.4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性支出 | 989,289,098.12 | 660,817,858.36 |
保证金 | 21,512,113.94 | 4,151,021.00 |
其他往来款 | 21,062,622.94 | 143,661,503.96 |
其他 | 616,291.71 | 1,907,472.09 |
合计 | 1,032,480,126.71 | 810,537,855.4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页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 2,024,343.24 | 1,467,962.11 |
其他货币资金及保证金款项 | 6,467,400.00 | |
合计 | 8,491,743.24 | 1,467,962.1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4)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无6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6,416,907.81 | 64,926,830.0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3,421,967.51 | 28,293,439.6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8,887,280.30 | 93,673,819.9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04,681,379.44 | 66,178,774.30 |
无形资产摊销 | 15,962,472.14 | 14,492,758.4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6,452,215.46 | 45,723,260.9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301,169.72 | -1,192,156.6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04,650.48 | 402,717.8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87,373.98 | 1,937,596.0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3,825,620.31 | 54,249,093.8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21,402.42 | 8,642,683.0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403,709.02 | 10,774,836.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261,515.55 | -12,962,525.9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3,456,706.86 | -30,675,389.6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356,840.27 | -191,005,126.7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8,100,571.66 | 64,842,924.72 |
页
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601,588.53 | 218,303,536.0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8,784,011.78 | 185,877,972.4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85,877,972.45 | 119,736,480.7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093,960.67 | 66,141,491.72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7,600,000.00 |
其中: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7,600,000.00 |
其他说明:
本期支付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前期收购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760万元整。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38,784,011.78 | 185,877,972.45 |
其中:库存现金 | 395,231.82 | 352,873.8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38,388,779.96 | 185,525,098.64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8,784,011.78 | 185,877,972.45 |
页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信用证、保函保证金 | 10,409,267.64 | 3,414,402.03 | 合同履约完成后自然解封正常使用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合同履约完成后自然解封正常使用 |
其他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合同履约完成后自然解封正常使用 |
合计 | 12,609,267.64 | 5,614,402.03 |
6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无
6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0.21 | ||
其中:美元 | 1.40 | 7.1884 | 10.06 |
欧元 | 0.02 | 7.5257 | 0.15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63、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适用□不适用
页
项目
项目 | 金额(元)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6,778,590.72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1,324,267.43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2,977,837.30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7,642,962.89 | |
合计 | 17,642,962.89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无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64、数据资源
65、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2,002,242.73 | 34,020,613.38 |
实验研究费 | 54,252,348.11 | 40,101,145.32 |
材料费用 | 13,444,999.86 | 16,004,117.87 |
折旧与摊销 | 6,536,512.79 | 10,195,999.61 |
办公费 | 3,547,999.26 | 2,113,005.34 |
租赁费 | 2,202.85 | 2,922,163.81 |
其他 | 4,253,902.56 | 1,416,683.79 |
合计 | 114,040,208.16 | 106,773,729.12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06,060,626.82 | 103,497,279.3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7,979,581.34 | 3,276,449.79 |
页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1-芐基-3-哌啶醇RD13 | 200,000.00 | 200,000.00 | 0.00 | |||||
盐酸贝尼地平片(规格4mg)一致性研究 | 431,675.46 | 431,675.46 | 0.00 | |||||
氨酚羟考酮 | 3,747,038.46 | 1,623,038.29 | 5,370,076.75 | |||||
蒙脱石散 | 435,207.96 | 198,400.00 | 633,607.96 | |||||
盐酸贝尼地平片(规格2mg)一致性研究 | 19,920.00 | 19,920.00 | ||||||
奠磺酸钠产品研发 | 475,247.50 | 475,247.50 | ||||||
盐酸曲马多注射液 | 121,226.42 | 121,226.42 | ||||||
非布司他片 | 2,310,000.00 | 2,310,000.00 | ||||||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 381,713.21 | 381,713.21 | ||||||
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 | 1,919,811.32 | 1,919,811.32 | ||||||
商标著作权 | 1,089,108.91 | 1,089,108.91 | ||||||
互联网平台搭建项目 | 862,831.90 | 336,283.19 | 1,199,115.09 | |||||
合计 | 6,171,921.28 | 6,890,472.43 | 1,089,108.91 | 633,607.96 | 1,850,710.55 | 11,667,184.11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多多氨酚曲马多一致性评价 | 完成 | 2021年06月29日 | 获得伦理委员会批件 | ||
氨酚羟考酮 | 未完成 | 2017年02月20日 | 取得临床批件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项目 | 上市后的销售收入 | 取得国家药监局《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之后至获得《药品注册证书》之前所从事的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 |
其他说明:无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页
单位:元
被购买方
名称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海南久久泰和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11月19日 | 0.00 | 100.00% | 股权转让 | 2024年11月19日 | 控制权转移 | 0.00 | 0.00 | 0.00 |
北京守正优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04日 | 0.00 | 70.00% | 股权转让 | 2024年12月04日 | 控制权转移 | 0.00 | -233,496.26 | 91,709.99 |
北京中实通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05月07日 | 0.00 | 80.39% | 股权转让 | 2024年05月07日 | 控制权转移 | 4,979,960.99 | 755,997.25 | 317,202.13 |
其他说明:无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3,863,084.02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3,863,084.02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本公司以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213391号审计报告为依据,审计报告中该公司2024年
月经审计的净资产-386.3万元,双方交易价为
元,确认商誉3,863,084.02元。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无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本公司以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213391号审计报告为依据,审计报告中该公司2024年
月经审计的净资产-386.3万元,双方交易价为
元,确认商誉3,863,084.02元。其他说明: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4,915.98 | 4,915.98 |
应收款项 |
页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3,868,000.00 | 3,868,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3,863,084.02 | -3,863,084.02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0.00 | 0.00 |
取得的净资产 | -3,863,084.02 | -3,863,084.02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本公司以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213391号审计报告为依据。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无其他说明: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说明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 51.00% |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 2024年10月31日 | 控制权转移 | 1,408.85 | -1,832,942.57 | 0.00 | -406,942.73 |
其他说明:无
页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 |
--现金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无其他说明:
(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851.07 | 5,237.31 |
应收款项 | 39,813.14 | 60,235.39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9,863.29 | 151,514.04 |
使用权资产 | 147,763.3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970.34 | |
开发支出 | 862,831.90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2,979,342.93 | 1,957,689.6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7,986.88 | |
租赁负债 | 54,356.6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388.17 | |
净资产 | -2,710,813.53 | -877,870.96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1,328,298.63 | -430,156.77 |
取得的净资产 | -1,382,514.90 | -447,714.19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无其他说明:无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页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日化品销售 | 90.00% | 10.00% | 设立 |
江苏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北京 | 江苏 | 日化品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1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医药制造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山东 | 山东 | 日化品制造 | 100.00% | 设立 | |
威海华素营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山东 | 山东 | 医药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23,342,500.00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医药制造 | 78.8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医药制造 | 78.8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哈尔滨多多健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医药制造 | 78.8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05,600,500.00 | 北京 | 北京 | 医药制造 | 94.2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海南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北京 | 海南 | 医药销售 | 94.2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北京 | 海南 | 医药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山东 | 山东 | 医药制造 | 94.21% | 设立 | |
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1,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医药研究 | 94.21% | 设立 | |
山东华素医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山东 | 山东 | 医药研发 | 94.2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医疗器械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医疗器械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中关村科贸电子城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物业管理 | 100.00% | 设立 | |
北京美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 | 90.00% | 设立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山东 | 山东 | 房地产开发 | 80.00% | 20.00% | 设立 |
北京中科泰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物业管理 | 100.00% | 设立 | |
北京中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物业管理 | 100.00% | 设立 | |
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信息咨询服务 | 88.75% | 设立 | |
北京中盛智诚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信息咨询服务 | 84.53% | 设立 | |
上海四通国际物流商城物业公司 | 70,400,000.00 | 上海 | 上海 | 物业管理 | 68.1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 | 238,300,000.00 | 重庆 | 重庆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混凝土制造销售 | 94.80% | 设立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66,7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混凝土制造销售 | 80.3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混凝土运输 | 80.3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中实通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混凝土、建材销售 | 80.3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 | 12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 |
页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限公司 | 下企业合并 | ||||||
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泰和睿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泰和泰亨游旅行社有限公司 | 3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生物医药 | 74.2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四川 | 四川 | 综合医院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海南久久泰和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海南 | 海南 | 其他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守正优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生物技术推广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无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5.20% | 7,851,955.48 | 1,400,139.52 | 29,053,089.11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5.79% | 10,650,575.51 | 1,833,180.00 | 75,530,805.33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21.18% | 8,391,761.01 | 2,314,143.00 | 110,821,316.5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其他说明:无(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629,826,870.66 | 75,067,354.36 | 704,894,225.02 | 544,188,135.40 | 2,708,895.53 | 546,897,030.93 | 625,718,629.16 | 69,417,349.52 | 695,135,978.68 | 573,021,780.11 | 2,752,142.68 | 575,773,922.79 |
北京 | 1,739, | 386,44 | 2,126, | 692,78 | 127,97 | 820,76 | 1,613, | 362,18 | 1,975, | 730,83 | 91,607 | 822,44 |
页
子公司名
称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606,550.17 | 2,584.25 | 049,134.42 | 3,278.99 | 8,190.06 | 1,469.05 | 171,802.53 | 4,663.75 | 356,466.28 | 9,325.24 | ,536.84 | 6,862.08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609,846,519.89 | 162,782,445.84 | 772,628,965.73 | 223,342,664.63 | 26,050,623.35 | 249,393,287.98 | 532,290,563.50 | 169,366,131.94 | 701,656,695.44 | 199,254,583.16 | 7,861,514.81 | 207,116,097.97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442,621,874.78 | 40,035,277.72 | 40,035,277.72 | -13,033,046.26 | 348,586,589.02 | 30,717,659.60 | 30,717,659.60 | 29,130,237.28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084,095,170.38 | 184,058,211.17 | 184,058,211.17 | 94,434,675.35 | 1,000,070,329.96 | 154,422,773.20 | 154,422,773.20 | -1,893,110.63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493,013,312.77 | 39,619,921.28 | 39,619,921.28 | -69,696,501.81 | 597,383,464.96 | 33,309,938.54 | 33,309,938.54 | 27,850,986.30 |
其他说明:无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319,021.04 | 2,542,960.0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23,939.04 | -6,222,814.82 |
--综合收益总额 | -223,939.04 | -6,222,814.82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无
十一、政府补助
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页
单位:元
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13,578,282.72 | 11,384,652.98 |
营业外收入 | 1,456,758.13 | 6,266,770.27 |
合计 | 15,035,040.85 | 17,651,423.25 |
其他说明: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力求减少各种风险对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
)市场风险
①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但金额较小,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有限。
②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详见本附注五、
及附注五、
)有关。
③其他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对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的每5%的变动(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敏感性。就本敏感性分析而言,对于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该影响被视为对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而不考虑可能影响利润表的减值等因素。
年度 | 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 | 净损益增加(减少)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合计增加(减少) |
2024年 | 5,180,035.75 | -587,373.98 | -587,373.98 | |
2023年 | 5,767,409.73 | -1,937,596.08 | -1,937,596.08 |
(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一、5.(
)关联担保情况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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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的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为降低信用风险。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
截止2024年
月
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账龄
账龄 | 账面余额(元) | 减值准备(元) |
应收票据 | 5,400,000.00 | 54,000.00 |
应收账款 | 1,153,465,659.93 | 197,002,781.02 |
应收款项融资 | 117,975,011.18 | |
其他应收款 | 233,388,260.56 | 178,623,532.02 |
合计 | 1,510,228,931.67 | 375,680,313.04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担保的金额为7,500.00万元。本公司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因此,本公司按照相当于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的评估,相关财务担保无重大预期减值准备。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药控股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该等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金额83,600.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57,100.00万元。
于资产负债表日,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元)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424,000,000.00 | 424,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414,662,500.41 | 414,662,500.41 | |||
其他应付款 | 235,184,044.12 | 235,184,044.12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007,500.00 | 62,055,800.00 | 8,444,200.00 | 82,507,500.00 | |
合计 | 1,085,854,044.53 | 62,055,800.00 | 8,444,200.00 | 1,156,354,04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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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项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元)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391,000,000.00 | 391,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302,425,053.02 | 302,425,053.02 | |||
其他应付款 | 389,502.667.44 | 389,502.667.44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3,000,000.00 | 52,500,000.00 | 165,500,000.00 | ||
合计 | 1,195,927,720.46 | 52,500,000.00 | 1,248,427,720.46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无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0,148,450.84 | 120,148,450.8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73,439.66 | 2,173,439.66 | ||
2.应收款项融资 | 117,975,011.18 | 117,975,011.18 | ||
(三)其他权益工具 | 3,006,596.09 | 3,006,59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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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投资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3,155,046.93 | 123,155,046.93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无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无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73,439.66 | 市场法 |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收入增长率、长期税前营业利润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06,596.09 | 收益法 |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收入增长率、长期税前营业利润 |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在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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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 | 项目投资 | 3,000,000,000.00 | 24.71% | 24.7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黄光裕(曾用名黄俊烈)。其他说明: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科领时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现任副总裁李斌担任董事的其他公司 |
其他说明: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北京金尊绿色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美家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北京国美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母公司的股东方 |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之孙公司的股东方 |
黑龙江省佳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高管人员投资入股的企业 |
黑龙江冰泉多多保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之孙公司的股东方投资企业 |
黑龙江省北大荒绿色健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高管人员投资入股和担任董事的企业 |
北京科领时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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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水电及采暖 | 11,678,343.89 | 11,678,343.89 | 否 | 11,998,577.23 |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厂区服务费 | 716,815.41 | 716,815.41 | 否 | 716,815.41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物业费 | 975,950.66 | 975,950.66 | 否 | 1,438,574.80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物业费 | 1,055,784.11 | 892,765.19 | 否 | 57,600.00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保洁费 | 否 | 56,408.34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保洁费 | 39,933.28 | 否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电费 | 5,443.89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电费 | 36,856.20 | 否 | 2,636.54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电话线路维修费等 | 否 | 2,656.00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电话线路维修费等 | 3,758.52 | 否 | 3,512.00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取暖费 | 59,179.45 | 否 | 7,200.00 | |
国美家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264,561.28 | 264,561.28 | 否 | |
北京国美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7,500.00 | 否 | ||
北京金尊绿色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家具 | 1,409,823.64 | 1,409,823.64 | 否 | |
合计 | 16,278,506.44 | 15,938,260.07 | 14,289,424.2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黑龙江冰泉多多保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污水处理收入 | 969,208.80 | 671,100.17 |
黑龙江省北大荒绿色健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污水处理收入 | 1,071,779.74 | 839,430.63 |
合计 | 2,040,988.54 | 1,510,530.8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黑龙江冰泉多多保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房产 | 26,333.33 | 26,333.32 |
黑龙江省北大荒绿色健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设备 | 884.96 | 884.96 |
合计 | 27,218.29 | 27,218.28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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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产 | 2,092,213.68 | 2,092,213.70 | ||||||||
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 房产 | 2,603,662.28 | 2,927,445.40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房产 | 1,429,332.11 | 2,162,145.56 | ||||||||
国美家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房产 | 557,439.52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房产 | 88,000.00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停车位 | 158,976.00 | |||||||||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停车位 | 9,523.81 | 9,523.81 | ||||||||
黑龙江省佳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停车位 | 85,000.00 | 85,000.00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房产 | 201,142.80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停车位 | 144,579.20 | |||||||||
合计 | 7,122,893.40 | 7,523,304.47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多多药业所属的土地上建有化验室、片剂空调机房、中药前处理车间、锅炉房及办公室、铁路专用线等,其地上资产均不属于多多药业,其中铁路专线目前处于废弃闲置状态,化验室、片剂空调机房、中药前处理车间由多多药业租赁使用,锅炉房为多多药业提供供暖和动力服务。在供暖、动力计价和房屋租赁定价时将土地使用费等因素综合考虑后不再单独收取土地使用费。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页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24年11月22日 | 2028年11月21日 | 否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3,194,452.00 | 2023年07月26日 | 2029年07月25日 | 否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年03月06日 | 2028年03月05日 | 否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03月29日 | 2029年03月17日 | 否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08月28日 | 2029年08月19日 | 否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1,072,408.00 | 2024年09月04日 | 2030年09月03日 | 否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 52,500,000.00 | 2023年06月15日 | 2029年06月13日 | 否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 10,027,774.00 | 2023年07月26日 | 2029年07月25日 | 否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12月26日 | 2034年10月10日 | 否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02月05日 | 2028年02月04日 | 否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2,228,991.30 | 2024年08月27日 | 2028年08月26日 | 否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年09月19日 | 2028年09月18日 | 否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75,000,000.00 | 2024年09月25日 | 2028年09月24日 | 否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年10月29日 | 2028年10月29日 | 否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03月28日 | 2028年03月26日 | 否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2028年12月24日 | 否 |
北京中实通达运输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2024年08月28日 | 2028年08月27日 | 否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4年02月07日 | 2028年01月24日 | 否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4年08月30日 | 2028年08月28日 | 否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31,371,824.00 | 2024年09月04日 | 2030年09月03日 | 否 |
合计 | 399,895,449.30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6,341,161.87 | 4,728,306.32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
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 998,905.05 | 49,945.25 | 998,905.05 | 49,945.25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683,110.80 | 34,155.54 | 683,110.80 | 34,155.54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924.00 | 346.20 | 6,924.00 | 3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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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
北京科领时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4,960,000.00 | 4,960,000.00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4,569,252.24 | 2,162,145.56 | |
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 478,193.20 | 611,704.30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90,587.61 | ||
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 |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重要承诺事项 | 期末数(元) | 期初数(元) |
对外投资承诺 | 150,000,000.00 | 38,950,000.00 |
大额发包合同 | 89,998,442.84 | 152,300,000.00 |
合计 | 239,998,442.84 | 191,250,000.00 |
说明1: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10,000万元、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3,900万元、北京守正优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000万元、海南久久泰和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元。
说明2:大额发包合同为本公司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发包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对山东国义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发包的一期扩建灌注桩工程,对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发包的一期扩建项目设计项目。
(1)经营租赁承诺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期初余额(元) |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59,931,372.38 | 83,313,960.70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49,163,586.27 | 67,665,077.80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45,862,034.77 | 50,334,751.93 |
以后年度 | 307,677,424.51 | 326,118,356.27 |
合计 | 462,634,417.93 | 527,432,146.70 |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万元) | 期限 |
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 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与本公司共同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 | 2,500 | 2024-02-07至2028-01-24 |
页
被担保单位名称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万元) | 期限 |
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共同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2,000 | 2024-03-06至2028-03-05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共同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1,000 | 2024-03-29至2029-03-17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共同为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1,000 | 2024-03-28至2028-03-26 |
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1,000 | 2024-10-18至2027-06-20 |
合计 | - | 7,500 | - |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无
页
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①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Ⅰ.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Ⅱ.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按上述会计政策确定的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时,增加报告分部的数量,按下述规定将其他未作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纳入报告分部的范围,直到该比重达到75%:
将管理层认为披露该经营分部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用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Ⅲ.将该经营分部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具有相似经济特征、满足经营分部合并条件的其他经营分部合并,作为一个报告分部。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相关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②本公司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报告分部的产品和劳务的类型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报告分部都是提供不同产品和劳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Ⅰ.生物医药分部,生产及销售外用试剂、片剂、注射剂等产品;
Ⅱ.商砼分部,混凝土生产与销售;
Ⅲ.养老医疗分部,提供养老服务;
Ⅳ.其他分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存量房产的销售、酒店业务等;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生物医药 | 商砼 | 养老医疗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1,896,742,665.35 | 442,621,874.78 | 125,047,611.36 | 93,003,797.55 | -34,328,399.48 | 2,523,087,549.56 |
主营业务成本 | 554,962,071.29 | 331,040,177.47 | 137,165,247.61 | 47,197,803.44 | -23,185,242.39 | 1,047,180,057.42 |
资产总额 | 3,332,493,302.33 | 704,894,225.02 | 456,499,265.21 | 3,874,868,009.00 | -4,656,681,854.61 | 3,712,072,946.95 |
负债总额 | 2,191,364,017.82 | 546,897,030.93 | 514,761,362.60 | 2,328,378,730.23 | -3,676,325,950.16 | 1,905,075,191.42 |
页
十八、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3年以上 | 202,866.74 | 202,866.74 |
5年以上 | 202,866.74 | 202,866.74 |
合计 | 202,866.74 | 202,866.7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2,866.74 | 100.00% | 202,866.74 | 100.00% | 0.00 | 202,866.74 | 100.00% | 202,866.74 | 100.00% | 0.00 |
其中: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2,866.74 | 100.00% | 202,866.74 | 100.00% | 0.00 | 202,866.74 | 100.00% | 202,866.74 | 100.00% | 0.00 |
其中: | ||||||||||
合计 | 202,866.74 | 100.00% | 202,866.74 | 100.00% | 202,866.74 | 100.00% | 202,866.74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866.74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02,866.74 | 202,866.74 | 202,866.74 | 202,866.74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合计 | 202,866.74 | 202,866.74 | 202,866.74 | 202,866.74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02,866.74 | 202,866.74 | ||||
合计 | 202,866.74 | 202,866.7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马俊香 | 126,670.00 | 0.00 | 126,670.00 | 62.44% | 126,670.00 |
友谊大厦工程款 | 50,170.54 | 0.00 | 50,170.54 | 24.73% | 50,170.54 |
刘莉 | 15,544.00 | 0.00 | 15,544.00 | 7.66% | 15,544.00 |
马小磊 | 5,296.00 | 0.00 | 5,296.00 | 2.61% | 5,296.00 |
吉庆里9#10#售房款 | 5,186.20 | 0.00 | 5,186.20 | 2.56% | 5,186.20 |
合计 | 202,866.74 | 0.00 | 202,866.74 | 100.00% | 202,866.74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97,370,922.90 | 97,370,922.90 |
其他应收款 | 1,686,676,007.13 | 1,612,455,667.36 |
合计 | 1,784,046,930.03 | 1,709,826,590.26 |
(1)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中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59,322.90 | 959,322.90 |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96,411,600.00 | 96,411,600.00 |
合计 | 97,370,922.90 | 97,370,922.9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北京中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59,322.90 | 一年以上 | 关联方未结算 | 未减值 |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96,411,600.00 | 一年以上 | 关联方未结算 | 未减值 |
合计 | 97,370,922.90 |
(
)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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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66,300.00 | |
押金及保证金 | 2,012,097.83 | 3,694,113.69 |
往来款 | 1,734,996,133.66 | 1,659,156,763.03 |
其他 | 3,614,446.21 | 3,614,446.21 |
合计 | 1,740,688,977.70 | 1,666,465,322.93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95,779,078.73 | 583,653,262.70 |
1至2年 | 502,294,123.02 | 632,484,549.52 |
2至3年 | 582,564,855.79 | 141,382,796.83 |
3年以上 | 260,050,920.16 | 308,944,713.88 |
3至4年 | 56,007,124.44 | 189,197,928.97 |
4至5年 | 123,052,344.96 | 29,920,208.83 |
5年以上 | 80,991,450.76 | 89,826,576.08 |
合计 | 1,740,688,977.70 | 1,666,465,322.93 |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3,571,091.03 | 3.08% | 53,571,091.03 | 100.00% | 0.00 | 53,571,091.03 | 3.21% | 53,571,091.03 | 100.00% | 0.00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 53,571,091.03 | 3.08% | 53,571,091.03 | 100.00% | 0.00 | 53,571,091.03 | 3.21% | 53,571,091.03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87,117,886.67 | 96.92% | 441,879.54 | 0.03% | 1,686,676,007.13 | 1,612,894,231.90 | 96.79% | 438,564.54 | 0.03% | 1,612,455,667.36 |
其中: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679,230,295.82 | 96.47% | 0.00 | 0.00% | 1,679,230,295.82 | 1,605,072,941.04 | 96.32% | 0.00 | 0.00% | 1,605,072,941.04 |
账龄组合 | 116,300.00 | 0.01% | 53,315.01 | 45.84% | 62,984.99 | 50,000.00 | 0.00% | 50,000.00 | 100.00% | |
行业组合 | 7,771,290.85 | 0.45% | 388,564.53 | 5.00% | 7,382,726.32 | 7,771,290.86 | 0.47% | 388,564.54 | 5.00% | 7,382,726.32 |
合计 | 1,740,688,977.70 | 100.00% | 54,012,970.57 | 3.10% | 1,686,676,007.13 | 1,666,465,322.93 | 100.00% | 54,009,655.57 | 3.24% | 1,612,455,667.36 |
页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3,571,091.03
单位:元
名称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53,571,091.03 | 53,571,091.03 | 53,571,091.03 | 53,571,091.03 | 100.00% | 回收可能性极小 |
合计 | 53,571,091.03 | 53,571,091.03 | 53,571,091.03 | 53,571,091.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16,300.00 | 53,315.01 | 45.84% |
行业组合 | 7,771,290.85 | 388,564.53 | 5.00% |
合计 | 7,887,590.85 | 388,564.5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名称 | 确认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形成其他应收款同时考虑账龄分布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行业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形成其他应收款同时考虑行业分布 | 按行业特征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其他组合 | 纳入中关村合并范围内公司产生的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38,564.54 | 53,571,091.03 | 54,009,655.57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315.00 | 3,315.0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41,879.54 | 53,571,091.03 | 54,012,970.5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本公司单项计提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是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单独确认其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认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形成其他应收款同时考虑账龄分布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行业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形成其他应收款同时考虑行业分布 | 按行业特征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其他组合 | 纳入中关村合并范围内公司产生的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页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53,571,091.03 | 53,571,091.03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438,564.54 | 3,315.00 | 441,879.54 | |||
合计 | 54,009,655.57 | 3,315.00 | 54,012,970.5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715,146,033.09 | 1年以下,1-2年,2-3年、3-4年 | 41.08%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03,579,639.35 | 1年以下,1-2年,2-3年,3-4年、4-5年 | 17.44%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255,349,155.14 | 1年以下,1-2年,2-3年 | 14.67% | |
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17,281,825.24 | 1年以下,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 6.74% | |
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30,838,535.44 | 1年以下,1-2年,2-3年,3-4年 | 7.52% | |
合计 | 1,522,195,188.26 | 87.45%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967,074,953.33 | 967,074,953.33 | 886,974,953.33 | 886,974,953.33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0.00 | 0.00 | ||||
合计 | 967,074,953.33 | 967,074,953.33 | 886,974,953.33 | 886,974,953.33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71,000,000.00 | 71,000,000.00 | ||||||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 | 67,308,000.00 | 67,308,000.00 |
页
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责任公司 |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10,000,000.00 | 210,000,000.00 | ||||||
北京中科泰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3,464,025.00 | 3,464,025.00 | ||||||
北京中关村科贸电子城有限公司 | 234,132.72 | 234,132.72 | ||||||
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 | 270,000,000.00 | 270,000,000.00 | ||||||
北京美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1,331,795.04 | 41,331,795.04 | ||||||
上海四通国际科技商城物业公司 | 35,865,718.12 | 35,865,718.12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1,800,000.00 | ||||||
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19,971,282.45 | 80,100,000.00 | 200,071,282.45 | |||||
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6,000,000.00 | 26,000,000.00 | ||||||
合计 | 886,974,953.33 | 80,100,000.00 | 967,074,953.33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056,116.38 | 14,219,355.49 | 13,730,888.38 | 7,918,649.59 |
其他业务 | 123,893.67 | 115,600.00 | ||
合计 | 24,056,116.38 | 14,219,355.49 | 13,854,782.05 | 8,034,249.59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房地产出租收入 | 11,406,824.99 | 7,209,649.34 | 11,406,824.99 | 7,209,649.34 |
房地产销售收入 | 12,649,291.39 | 7,009,706.15 | 12,649,291.39 | 7,009,706.1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国内 | 24,056,116.38 | 14,219,355.49 | 24,056,116.38 | 14,219,355.49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页
合同分类
合同分类 | 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11,406,824.99 | 7,209,649.34 | 11,406,824.99 | 7,209,649.34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2,649,291.39 | 7,009,706.15 | 12,649,291.39 | 7,009,706.15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24,056,116.38 | 14,219,355.49 | 24,056,116.38 | 14,219,355.49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
元,其中,
0.00
元预计将于
年度确认收入,
0.00
元预计将于
年度确认收入,
0.00
元预计将于
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无
5、其他
无
十九、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5,396,519.24 | 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权资产所致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061,716.2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87,373.98 | 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影响 |
页
项目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552,007.50 | 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收回部分前期单独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所产生的影响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582,670.72 |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期收购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51%股权,因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所产生的影响 |
债务重组损益 | 9,355,756.18 | 本公司之子公司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北京华鑫恒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前年度应支付的房租减免所产生的影响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634,593.00 | 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期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支付北京长城节能锅炉厂因公司违约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8,672.2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592,076.1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847,930.23 | |
合计 | 20,902,682.7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3% | 0.0712 | 0.07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9% | 0.0434 | 0.043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2024年度各资产、负债及损益项目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534.60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258.19%,主要是由于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应收票据所致。
(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070.64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31.94%,主要是由于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预付华普生物技术(河北)股份有限公司3,000.00万元转为其他应收款核算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5,476.47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138.44%,主要是由于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预付华普生物技术(河北)股份有限公司3,000.00万元后转为其他应收款核算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2.48
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93.12%,主要是由于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无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6,538.71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34.47%,主要是由于公司福州房产减值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0,197.01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180.40%,主要是由于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土建工程2024年度完成封顶所致。(
)开发支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166.72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89.04%,主要是由于:①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各项商标著作权、专利等从在建工程转入开发支出,共计
108.91万元,目前状态为审核阶段,后续确定能形成无形资产;②多多药业有限公司非布司他片BE试验完成并获得生物等效结论,新增
万元;③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
191.98万元,已获得立项批件。(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人民币9,884.60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33.46%,主要是由于北京泰和睿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房山睿园的各装修改造工程验收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7,750.71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145.17%,主要是由于北京美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美仑花园项目由开发成本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1,466.25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37.11%,主要是由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销售费用由通过其他应付款转为应付账款核算所致。
(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288.06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34.95%,主要是由于公司预收租金减少,转为收入所致。
(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3,518.40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39.62%,主要是由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销售费用由通过其他应付款转为应付账款核算所致。
(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9,096.89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31.98%,主要是由于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养老院老人退款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9,816.70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46.84%,主要是由于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和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华鑫恒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终止影响1,288.63万元所致。(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7,050.00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34.29%,主要是由于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借款增长
800.00万元,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长期借款增长1,000.00万元所致。(
)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826.09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51.70%,主要是由于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新增融资性售后回租所致。
(
)递延收益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295.86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86.73%,主要是由于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650.00万元政府补助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2,044.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59.15%,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福州房产减值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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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58.7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9.69%,主要是由于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262.1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9.67%,主要是由于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权益法核算对北京汉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颐和苑医院管理技术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损益调整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630.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28.55%,主要是由于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前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所致。
(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395.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0.34%,主要是由于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北京华鑫恒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欠付租金进行豁免所致。
(
)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361.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24.90%,主要是由于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外支出所致。
(
)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4,523.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8.63%,主要是由于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收入上涨所致。
(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149.9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8.09%,主要是由于上期收到以前年度的增值税留抵退税大幅增加所致。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4,322.1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4.54%,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保证金、往来款减少所致。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101.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0.00%,主要是由于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收回定期理财所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419.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856.40%,主要是由于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00.00%,主要是由于本期没有处置的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1,342.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68.47%,主要是由于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购建资产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1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0.00%,主要是由于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支付定期理财所致。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76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5.24%,主要是由于上期支付收购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款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849.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78.47%,主要是由于本期融资性售后回租增加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0.00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20.64%,主要是由于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外币账户本期汇率变动金额所致。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O二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