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000928)_公司公告_中钢国际: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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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国际”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中钢国际调整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镍铁合金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0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了

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666,037.7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4,333,962.26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3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9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调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调整情况

2021年,受全球镍矿供应量下降,特别是印尼镍矿出口禁令的影响,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对募投项目工艺进行了局部调整,加之项目所在地遭遇罕见极寒天气等的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较原计划有所延后。本着谨慎经营并对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

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调整情况

截至目前,该项目1#车间17#-18#生产线、2#车间15#-16#生产线、3#车间13#-14#生产线、4#车间11#-12#生产线、5#车间9#-10#生产线、6#车间7#-8#生产线已建设完成,7#车间5#-6#生产线、8#车间3#-4#生产线、9#车间1#-2#生产线已完成单机调试。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承建业主年产120万吨镍铁合金项目,系炼钢及轧钢的前道工序。为配合业主自行建设的高铁低镍合金矿热炉技术改造以及后道工序炼钢及轧钢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镍铁冶炼、炼钢及轧钢全流程的同步投用,业主与公司协商一致,拟将公司承建的镍铁合金项目(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期后延,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产线原剩余建设周期调整后剩余建设周期
7#车间5#-6#生产线、8#车间3#-4#生产线、9#车间1#-2#生产线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2023年4月至2024年9月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正积极与业主协调,争取尽量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如项目本身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度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如项目本身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应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

(三)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度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

五、保荐人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取得并查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募投项目业主方出具的说明等文件,并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实地走访,对募投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中钢国际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系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考虑,经公司研究论证后的决策,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保荐人对中钢国际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世静 岳阳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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