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000922)_公司公告_佳电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时间:

佳电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31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清勇先生、刘汉成先生、刘亨先生、王晓辉先生、刘志强先生、黄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杨健先生、王玺女士、周洪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拟任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上述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数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数量的比例未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7日

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清勇,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0年10月,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水电分厂厂长;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信访办主任;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哈尔滨电机厂(镇江)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清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000股(股份来源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前已全部解锁),在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清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刘清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刘汉成,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8年3月,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佳木斯电机厂设备分厂副厂长;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刘汉成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股东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任党委书记,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汉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刘汉成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亨,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0年1月,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汽发分厂副厂长、党总支书记;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佳木斯市佳时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刘亨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股东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任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刘亨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晓辉,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3年3月,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哈尔滨锅炉厂厂部办公室副主任;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股改办重组部副部长兼上市组组长;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部长;哈尔滨哈锅实业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哈电集团(秦皇岛)

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核电事业部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外事办公室)总经理。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能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王晓辉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晓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晓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志强,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7年9月,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处副处长、设备配套检修公司经理、售后服务处处长、项目服务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刘志强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志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刘志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浩,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82年9月,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设计师、副总专业师、总专业师、副总工程

师、产品设计部经理。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电气集团海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黄浩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黄浩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健,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曾任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讲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讲师、民商法学博士后、副教授。现任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学科负责人、国际法学科带头人、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国际法学科导师组组长、国际仲裁导师组组长、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分委员会委员;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健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杨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玺,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80年1月,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

师。曾任英国伦敦大学UCL博士后研究员;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员。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企业科技金融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玺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玺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玺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洪发,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5年12月,大学本科,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公司工程师、副主任、主任职务;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公司副所长、书记职务;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电科电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海电科院技术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洪发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洪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周洪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