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000921)_公司公告_海信家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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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家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6月24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按照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信永中和在从事证券从业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认为其能够较好满足本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2023年度,信永中和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即:

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信永中和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本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就本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监督审计机构年报审计工作

2025年1月1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信永中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了审前沟通会议,就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流程、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方案独立性、审计团队配备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讨论通过了2024年度审计计划。

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开展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信永中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执行阶段的PPT做了书面沟通,掌握了审计师关于本公司审计工作进度、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的风险事项及应对、初步审计

结果等事项的汇报,审计委员会表示认可。

2024年3月2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信永中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了审后沟通会议,就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中的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结果、与关联方相关的重大事项、期后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深入询问了有关信息披露的重要事项,并对审后沟通内容及其深入程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要求。

在上述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中,审计委员会加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本公司财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深入询问重要事项,审慎发表了专业意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督促、提醒会计师事务所按约定时间做好年报审计工作,以保证年度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推进。

(二)审议公司年报和审计意见

2025年1月1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沟通了关于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初稿,希望本公司有关负责人配合信永中和尽快完成对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并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2025年3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沟通了《经审计的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对报告中重要数据、重要内容交换意见,认为该审计机构审计立场能够客观独立,执行审计法和审计准则较为严格。

五、总体评价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从事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和谨慎性,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分、人员配置合理,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了良好的交流、沟通,提交了独立、客观的《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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