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5-029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3.7%暨增持计划实
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郭伟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25年6月26日,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郭伟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及《关于增持计划及承诺函》,郭伟松先生在2025年6月25日增持公司股份2,343,400股的基础上,计划自2025年6月26日起6个月内,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433万股(约占总股本的1.85%)且不超过866万股(约占总股本的3.70%),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2025年7月1日,公司收到郭伟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3.7%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郭伟松先生在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日增持公司股份8,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伟松先生在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1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0%,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情况
郭伟松先生于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660,000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0%。本次增持后,郭伟松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共计22,720,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具体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郭伟松 |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06-30至2025-07-01 | ||||
权益变动过程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二级市场买入股份所致,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股票简称 | 华特达因 | 股票代码 | 000915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增持股数(万股) | 增持比例(%) | |||
A股 | 866.0000 | 3.7 | |||
合 计 | 866.0000 | 3.7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406.0024 | 6.0 | 2,272.0024 | 9.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06.0024 | 6.0 | 2,272.0024 | 9.7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二、增持计划及实施完成情况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根据郭伟松先生于2025年6月26日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及承诺函》,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郭伟松先生计划自2025年6月2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433万股(约占总股本的1.85%)且不超过866万股(约占总股本的3.70%)。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郭伟松先生已持有公司14,060,02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0%。郭伟松先生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存在其他锁定安排。郭伟松先生承诺自增持计划及承诺函生效之日起36个月内,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及法定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日,本次增持主体郭伟松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承诺一致。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郭伟松 | 1,406.0024 | 6.0 | 2,272.0024 | 9.7 |
合计 | 1,406.0024 | 6.0 | 2,272.0024 | 9.7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郭伟松先生本次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并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披露的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郭伟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3.7%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伟松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