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特达因股票代码:0009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郭伟松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25 年 6 月 1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特达因”)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华特达因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郭伟松 |
上市公司、华特达因、公司 | 指 |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华特达因股份 24,400 股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存在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姓名 | 郭伟松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505241974********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是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华特达因价值分析及前景的预测而做出,希望与华特达因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关系并获取投资收益。本次权益变动不以谋求华特达因的控制权为最终目的。
二、未来 12 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在华特达因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持有华特达因无限售流通股 11,692,224 股,占总股本的4.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 年 6 月 1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华特达因股份 24,400 股,累计持有11,716,624 股,持股比例达到 5.00%。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增持日期 | 增持方式 | 增持均价 (元/股) | 增持股数 (股) | 股份种类 | 增持比例 |
2025年6月 17日 | 集中竞价 | 29.19 | 24,400 | 普通股 | 0.01% |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华特达因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前持有的股份 | 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
郭伟松 | 11,692,224 | 4.99 | 11,716,624 | 5.00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华特达因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 年 4月 18 日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由证券交易所买入华特达因普通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除前述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华特达因股票的情形。
日期 | 买卖方向 | 成交均价(元/股) | 成交数量(股) |
2025年4月18日 | 买入 | 29.94 | 387,800 |
2025年4月21日 | 买入 | 31.26 | 321,500 |
2025年4月22日 | 买入 | 31.41 | 270,000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备查文件备至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至于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郭伟松 (签字)
郭伟松
日期: 2025 年 6 月 17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济南市 |
股票简称 | 华特达因 | 股票代码 | 0009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郭伟松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 11,692,224 持股比例: 4.9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 24,400 变动比例: 0.01% |
变动后持股数量: 11,716,624变动后持股比例: 5.00%
变动后持股数量: 11,716,624 变动后持股比例: 5.0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 2025-06-17 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如 是 ,请 注 明 具 体 情 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 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郭伟松签字:郭伟松日期:2025.06.17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郭伟松 (签字)
郭伟松日期: 2025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