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26,77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钱江摩托 | 股票代码 | 000913 |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王海斌 |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 | |||
| 电话 | 0576-86192111 | |||
| 电子信箱 | office@qjmotor.com |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 营业收入(元) | 3,259,983,285.16 | 2,896,609,305.57 | 2,896,609,305.57 | 12.5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49,198,157.47 | 279,987,981.34 | 280,607,350.79 | 24.4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22,149,663.00 | 254,748,193.23 | 258,296,385.40 | 24.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09,391,058.49 | 284,060,507.37 | 284,060,507.37 | 220.1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76 | 0.5579 | 0.5591 | 21.1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725 | 0.5499 | 0.5511 | 22.0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61% | 6.96% | 6.98% | 0.63%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 总资产(元) | 9,957,157,535.94 | 8,465,106,236.94 | 8,465,106,236.94 | 17.6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608,530,204.54 | 4,435,069,506.77 | 4,435,069,506.77 | 3.91%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2、2023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数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进行重述。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6,30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64% | 193,000,000 | 58,000,000 | 质押 | 136,973,000 | |
| 温岭钱江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06% | 52,971,397 | 0 | 不适用 | 0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78% | 14,669,967 | 0 | 不适用 | 0 | |
| 高雅萍 | 境内自然人 | 2.64% | 13,928,055 | 0 | 不适用 | 0 | |
| 缪玉兰 | 境内自然人 | 1.71% | 9,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 华融国际 | 境内非国 | 1.59% | 8,381,576 | 0 | 不适用 | 0 | |
|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融·汇盈32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有法人 | |||||
| 刘艺超 | 境内自然人 | 1.40% | 7,376,496 | 0 | 不适用 | 0 |
| 宝城期货-宝城精选三号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0% | 6,822,000 | 0 | 不适用 | 0 |
|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广发期慧1期资产管理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4% | 4,959,431 | 0 | 不适用 | 0 |
| 叶茂杨 | 境内自然人 | 0.79% | 4,14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温岭钱江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之间,两者与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已通过问询方式获取叶茂杨提供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股票账户组清单,截至2024年6月30日,叶茂杨通过控制或委托叶茂杨、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广发期慧1期资产管理计划、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融·汇盈32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等账户组共计持有本公司7.84%股份,其所提供的账户组清单情况与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6号所述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未知叶茂杨与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本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6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1.25万股限制性股票。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