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内动力(000903)_公司公告_云内动力: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葛蕴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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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内动力: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葛蕴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本人担任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人自2022年10月1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感谢公司及各位股东六年以来对本人工作的认可,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对本人工作的支持。2022年是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最后一个会计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尽职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亲自参会,认真审议会议相关材料,没有缺席董事会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葛蕴珊101000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4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2022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2年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会议届次及时间独立意见议案意见类型
1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2-01-24)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关于与控股股东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代为培育山西云内动力有限公司股权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意见
4、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5、关于与控股股东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代为培育山西云内动力有限公司股权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2-03-29)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3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07-18)1、关于追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关于提名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关于追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4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2-08-03)关于调整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5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2-08-16)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6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2-09-14)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7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2-09-16)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8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2-09-21)关于提名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9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2-09-29)关于提名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2022年度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均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重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重要项目情况和关联交易情况等重大事项。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了解公司发展的最新情况,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年,本人关注资本市场制度的更新,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作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负责召集并出席会议,并与其他委员一起就兑现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

管人员2021年年度薪酬相关事宜,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昆明市国资委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年度指标完成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考核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审议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时对公司提交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作为公司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与其他委员一起按时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实施制度》,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广泛搜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建立人才储备。报告期内,对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刘伟、郑冬渝;董事王洪亮;董事、总经理宋国富和副总经理李钧的任职资格,包括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实施制度》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同意了相关人员的提名,且未发现公司有违反《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况发生。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积极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影响。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在履职过程中,本人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本人对董事会和公司经营班子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期间工作给予的支持和帮助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祝愿公司未来更加美好,继续创造更多的辉煌。

独立董事: 葛蕴珊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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