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对公司内控建设、财务状况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有效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报告期内监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会在监事会主席的召集和主持下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洪波昌先生、李岗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徐昆女士、和丽秋女士分别因个人身体原因和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经公司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民主选举,补选杨翠女士、范政瑜先生为公司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黄忠行先生、赵丹宁女士为公司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人员构成及其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均出席了历次监事会会议并列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履行了监察督促职能。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了16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议案审议情况 |
1 | 2022年3月29日 |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 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 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2 | 2022年4月26日 |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 | 2022年8月16日 |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4 | 2022年9月14日 |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5 | 2022年9月21日 |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6 | 2022年10月19日 |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审议《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7 | 2022年10月28日 |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关于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建设、财务状况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核查,对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责和行使职权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真审查了公司编制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文件。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所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事项是
客观公正的。
3、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以及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自身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在公司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
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6、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结合公司财务和资产的实际状况,公司计提了相关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7、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严格遵照相关要求执行,在编制定期报告、审议重大事项时,及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向监管部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并做好相关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持续做好对公司内控建设、股权激励计划、财务状况等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1、加强合规监督,促进公司规范治理。依法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充分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了解经营管理工作的情况,关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
2、强化财务检查,防范经营风险。一是认真分析公司编制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对公司的收支结构、费用控制、资本运作、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关联交易等情况给予重点关注,针对专项事项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二是关注公司审计工作,重点关注审计部门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主要问题;三是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评价的有效性;四是在日常工作中做好与财务部门及财务相关负责人的沟通工作,及时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3、加强培训,提升监事专业性。按照监管规则要求,主动学习证券监管机构下发的最新监管规则,及时掌握监管新动向,并组织监事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的相关培训,重点学习掌握监管要求、职责与权利、法律责任等内容,同时根据监事会工作需要,对公司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性梳理,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工作相关制度及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