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5-012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7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子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公司独立董事张永冀先生、高永峰先生、赵彦彬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裁杨华锋先生汇报的《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公司管理层在2024年度全面且高效地贯彻执行了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圆满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报告内容详实、公正地展现了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情况及成就。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依据审计结果和财务数据,全面、系统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确保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了2024年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依据相关规范和标准,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规范及时地完成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其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相关预计金额。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才学先生、杨华锋先生、杨磊先生、王险峰先生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预案见附件。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张永冀先生、高永峰先生、赵彦彬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张永冀先生、高永峰先生、赵彦彬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2:00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
董 事 长:杨才学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100万元/年。
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 100万元/年。
副董事长:杨 磊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 60万元/年。
董事王险峰先生在关联方领取薪酬48万元/年;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杨磊先生以公司董事身份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高管薪酬;董事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以公司高管身份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张永冀先生、高永峰先生、赵彦彬分别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7.14万元/年,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津贴外,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或因行使其他独立董事职权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副 总 裁:赵程云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75万元/年。
副 总 裁:王雁峰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80万元/年。
副 总 裁:苏 斌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75万元/年。
总工程师:汤三洲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70万元/年。
财务总监:杨小红女士,在公司领取薪酬48万元/年。
副 总 裁:宋 帆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48万元/年。
董事会秘书:魏万炜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100万元/年。
副 总 裁:陈宏坤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80万元/年。
副 总 裁:李维峰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60万元/年。
三、其他规定
1.以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公司将根据行业状况及2025年度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