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2021-02),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亏损4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41,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亏损0.41元/股。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修正前 | 修正后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40,000万元 | 亏损:78,486万元 | 亏损:55,115.78万元 |
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27.43% | 比上年同期增加亏损:42.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41,000万元 | 亏损:74,791万元 | 亏损:54,994.74万元 |
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25.45% | 比上年同期增加亏损:36% | ||
营业收入 | 45,000万元 | 17,135万元 | 54,004.73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45,000万元 | 17,135万元 | 54,004.73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41元/股 | 亏损:0.8元/股 | 亏损:0.56元/股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已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方面初步达成一致。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十三条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1、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发布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中由于新收入准则实施,
公司按照“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的衔接方式,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该政策变化累积影响调增了2020年当期归母净利润1.81亿元。在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公司管理层谨慎评估、全面分析后,考虑到选择上述衔接方式进行调整,将对公司年报中2020年与2019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数据的可比性产生影响,增加报表使用者分析公司经营成果的难度,因此最终选择不对首次执行日已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按照“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的衔接方式。公司对2020年当期收入与利润产生影响的合同均属于首次执行日已完成的合同。该事项将影响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调减约3.48亿元,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调减约1.81亿元。
2、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部分已售卖项目的剩余成本进行再次评估,计提坏账准备和结转存货成本能更公允反映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存货价值,该事项将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7亿元,相应减少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7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正式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力度,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