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独立履行监事会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会议10次,审议通过议案41个,出具审核意见11份,发布公告10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1.2024年1月5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一十五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4个议案。
(1)《关于聘任苏真武为公司行政总监的议案》;
(2)《关于向子公司派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资产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24年1月2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一十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个议案。
(1)《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4年2月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2个议案。
(1)《关于选举许拉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2024年3月2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一十八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16个议案。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制定<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16)《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4年4月2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4年5月30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二十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6个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3) 《关于制定〈公司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制定〈中层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修订〈四川峨眉山风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4年8月2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二十一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5个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的议案》;
(4) 《关于注销峨眉山云上景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24年10月2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个议案。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向子公司调整派出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9.2024年11月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二十三次会议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顶索道分公司峨眉山金顶大酒店更名的议案》。
10.2024年11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二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个议案。
(1)《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变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的议案》;
(2)《关于审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有效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及总经理会、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及时掌握董事会和经营层工作情况,依法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活动、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决策过程及落实情况和董事、高管履职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股东大会4次,召开监事会10次,全程列席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会议。
2.加大监督频次和力度。紧扣公司“155”重点工作任务,梳理督查督办事项二十大类44件。按照“紧起来、动起来、跑起来”要求,将上级决策部署和公司议定事项纳入督查范围,第一时间交办责任单位落实,全方位跟进、全环节督导、全过程问效。报告期内形成工作台账43份,下发《督办通知》20份、《督
查通报》7份。
3.提升督考联动质效。坚持目标导向,深化与纪检、审计等部门沟通会商,整合监督资源,完善督查考核联动机制,强化督查成果运用,将重大项目、重点事项执行落实情况的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并与年度绩效挂钩,严格逗硬奖惩。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检查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运行体系、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严格遵循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存放、使用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体现了市场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执行情况,监事会对《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
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在 2024年度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及其他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诚勤勉尽责,以监督实效提升公司法人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