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1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8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朱亦斌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注册制改革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内独立董事任职、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利润分配规定等有关条款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24-003)。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管理,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合规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全面加强合规管理,促进依法合规经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了《合规管理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合规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2月2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2月22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