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第七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琼宜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国风新材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国风新材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编号:2023-030),《国风新材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国风新材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银行融资额度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等申请新增7亿元的融资额度用于目前项目建设,总计不超过12亿元的融资额度。授权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及董事会成员根据实际需要,在批准的融资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期限为一年,本次申请增加银行综合融资额度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