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施克炜等10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张科技”或“标的公司”)46,263,796股股份(占金张科技库存股注销后总股本比例为58.33%),并向包括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025年4月17日,公司收到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风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批复》(合国资资本〔2025〕49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方案。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有权监管机构审核或同意注册,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前述审核或同意注册及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