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56,526,541股A股股票,发行价为4.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07,499,965.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236,722.5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5,263,242.8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02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000037133966660000006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58060078801400000884专项账户,批准全资子公司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先基材料”)开设了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0010268895066600000011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国风先基材料与公司、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
到了切实履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20010268895066600000011 | 活期存款 | 34,333,549.04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20000371339666600000064 | 活期存款 | 已注销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 | 58060078801400000884 | 活期存款 | 已注销 |
合 计 | 34,333,549.04 |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3,137,351.54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募集资金① | 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② | 已支付的发行费③ | 银行手续费④ | 建设项目投入资金⑤ | 结余 ⑥=①+②-③-④-⑤ |
707,499,965.32 | 42,365,272.97 | 12,236,722.51 | 157,615.20 | 703,137,351.54 | 34,333,549.04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前次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03,137,351.54元。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22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议案》,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计划募投项目高性能微电子级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建设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调整。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出资全资子公司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用于项目建设,并根据项目变更情况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11日披露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2-011)。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1。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的原因系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及利息收入。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降低经营风险,抓住市场机遇以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9,526.32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70,313.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5,646.32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70,313.74 | |||||||
2020年度: | 997.0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80.04% | 2021年度: | 12,882.59 | |||||||
2022年度: | 16,000.81 | |||||||||
2023年度: | 16,375.56 | |||||||||
2024年度: | 24,057.72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注] |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3,880.00 | 13,880.00 | 13,892.75 | 13,880.00 | 13,880.00 | 13,892.75 | 12.75 | —— |
2 | 高性能微电子级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 | —— | 55,646.32 | - | - | 55,646.32 | - | - | - | —— |
3 | —— | 电子级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变更后) | - | 55,646.32 | 56,420.99 | - | 55,646.32 | 56,420.99 | 774.67 | 项目完工程度约为71.37%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69,526.32 | 69,526.32 | 70,313.74 | 69,526.32 | 69,526.32 | 70,313.74 | 787.42 | —— |
注: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的原因系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及利息收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累计实现效益 |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注1] | ||||||
2 | 电子级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 | 不适用[注2] |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降低经营风险,抓住市场机遇以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2:截止2024年12月31日,以上募投项目均尚未建设完成,不进行效益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