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000851)_公司公告_高鸿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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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7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02月06日(星期二)14时30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02月06日(星期二)上午9:15至2024年02月06日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2月06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5.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人,代表股份154,421,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68%。

6.出席现场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50,935,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486,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1%。

7.公司董事长,部分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穆曼怡、闫凌燕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表决 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比例股份数量(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比例股份数量(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比例
1.00《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153,980,68299.7146%440,7000.2854%00通过
2.00《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153,980,68299.7146%440,7000.2854%00通过

(二)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股份数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股份数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1.00《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3,045,60187.3591%440,70012.6409%00通过
2.00《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3,045,60187.3591%440,70012.6409%00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穆曼怡、闫凌燕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经与会董事与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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