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07月2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08月0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人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18,921万元价格转让持有的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9.1971%股权,转让股份数量为10,000万股,本次转让完成后将不再对其持股。
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3) 237号),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选取收益法估值为最终结果,评估值为205,727.17万元,每股价格为1.89元,本次转让价格为18,921万元。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杨永清女士回避表决。
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拟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18,921万元价格转让持有的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9.1971%股权,转让股份数量为10,000万股,本次转让完成后将不再对其持股。
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3) 237号),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选取收益法估值为最终结果,评估值为205,727.17万元,每股价格为1.89元,本次转让价格为18,921万元。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18,921万元价格转让持有的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9.1971%股权,转让股份数量为10,000万股,本次转让完成后将不再对其持股。
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3) 237号),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选取收益法估值为最终结果,评估值为205,727.17万元,每股价格为1.89元,本次转让价格为18,921万元。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