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人”)作为承接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股份”“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高鸿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400万股新股。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1]010556号、中审亚太验字[2021]010556-1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5月20日止,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52,016,12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9,999,999.84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8,897,160.98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1,102,838.86元。
(二)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38,886.8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886.8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60,000万元,尚未到期尚未归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6,166.8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及下属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在规定时间内与原保荐人华融证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全称 | 开户行 | 账号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上地支行 | 110060974013001567802 | 12,822.06 |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花园路支行 | 321190100100294130 | 10,498.08 |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清华园支行 | 35360180808606636 | 18.16 |
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花园路支行 | 321190100100294491 | 2,828.59 |
大唐高鸿信息通信(义乌)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花园路支行 | 321190100100294529 | - |
合计 | 26,166.89 |
因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为高鸿股份全资子公司,于2021年底将其转让)2021年贸易类业务合同纠纷,2022年上半年高鸿股份交通银行上地支行募集资金账户(110060974013001567802)及兴业银行花园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321190100100294130)被诉讼冻结,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冻结金额为23,320.14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过去12个月内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无。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由于设立前装车规级模组生产线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在实际市场有所推迟的情况下,再建模组产线的先发优势已不明显,加之生产线相比上游,附加值低,公司亦可通过委托具有生产能力的厂商进行生产,继续对生产线进行大规模投入,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因此,公司暂缓了产线建设的进度,导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未达原计划投入进度。2023年1月20日,公司公告变更产线建设募集资金1.22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因诉讼冻结募集资金23,320.1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针对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影响说明如下: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子公司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2,828.59万元,且尚有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若募集资金使用需要,可随时归还至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本次账户冻结未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正积极解决账户冻结事宜。
六、会计师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高鸿股份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除前述设立前装车规级模组生产产线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暂缓了产线建设的进度,导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未达原计划投入进度及若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持续无法解除亦会导致该募投项目无法按计划进行的事项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 飞 | 张 悦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4,110.2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886.8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886.8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99,110.28 | 99,110.28 | 13,886.80 | 13,886.80 | 14.01% | 2023年12月31日 | -838.95 | 是 | 是 |
偿还银行借款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25,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合计 | 124,110.28 | 124,110.28 | 13,886.80 | 38,886.80 | -838.95 | 不适用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共投入20,964.14万元(含公司自有资金投入7,077.34万元),原计划应投入29,886.86万元。由于设立前装车规级模组生产产线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在实际市场有所推迟的情况下,再建模组产线的先发优势已不明显,加之生产线相比上游,附加值低,公司亦可通过委托具有生产能力的厂商进行生产,继续对生产线进行大规模投入,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暂缓了产线建设的进度因此未达原计划投入进度。2023年1月20日,公司公告变更产线建设募集资金1.22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由于设立前装车规级模组生产产线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在实际市场有所推迟的情况下,再建模组产线的先发优势已不明显,加之生产线相比上游,附加值低,公司亦可通过委托具有生产能力的厂商进行生产,继续对生产线进行大规模投入,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项目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暂缓了产线建设的进度。后续公司将根据车联网产业当前发展的重点,结合自身在核心技术方面的优势,持续加大在车联网安全、车联网芯片、车路云协同平台相关研发工作。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2021年公司置换了偿还银行借款的部分前期投入,置换金额22,000万元。 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10581号),保荐人出具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尚未归还。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用6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尚未归还,剩余26,166.89在募集资金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开立的个别账户因涉诉被冻结。公司针对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影响说明如下: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子公司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2,828.59万元,且尚有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若募集资金使用需要,可随时归还至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本次账户冻结未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正积极解决账户冻结事宜。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