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2-140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2月0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80万元,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4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0人
上年度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8,951.01万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业务收入:43,830.09万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18520.88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家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7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8 | 制造业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A04
A04 | 农、林、牧、渔业 | 渔业 |
F52.51
F52.51 | 批发和零售业 | 批发业、零售业 |
I63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传输服务 |
K70 |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 | 制造业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E | 建筑业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233.93万元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529.56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1年度,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6,486.45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具体见下表)和纪律处分0次。自律监管
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序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 行政监管措施机关 | 行政监管措施日期 |
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30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胡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深圳证监局 | 2020-7-16 |
2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19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深圳证监局 | 2021-11-16 |
3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24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范晓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上海证监局 | 2021-12-3 |
4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监管部股转会计监管函[2021]9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 全国股转公司会计监管部 | 2021年12月27日 |
5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4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袁振湘、倪晓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北京证监局 | 2022年1月20日 |
6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7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臧其冠、刘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四川证监局 | 2022年3月7日 |
序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 行政监管措施机关 | 行政监管措施日期 |
7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解乐、李家忠采取行政处罚的决定 | 黑龙江监管局 | 2022年8月22日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
姓名 | 曾云 | 孙君亮 | 崔江涛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02年 | 2018年 | 2002年11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2002年 | 2017年 | 2007年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2012年 | 2018年 | 2003年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20年 | 2020年 | 2020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高鸿股份(000851) | 高鸿股份(000851) | 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与2021年度费用保持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审计机构的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和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谨慎客观、勤勉尽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促使公司及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信息,保证所有股东都能得到相同的真实的会计信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内控和财务审计事务所,并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80万元,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40万元。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