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000851)_公司公告_高鸿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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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4

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前,对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相关议案及资料进行了事先审查和仔细研究,现对该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方案中关于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编制的《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实际情况,该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公司为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编制的《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梁文永 李克强 孙 闯 张天西 万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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