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000851)_公司公告_高鸿股份: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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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1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高鸿股份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采购商品1,621.671,2000.20%135%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销售商品1571.208000.18%196%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51.62-0.01%-
国唐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商品9,976.4715,0001.17%66.51%
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销售商品265.49-0.03%-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服务863.538000.11%108%
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服务177.065000.02%35.41%
向关联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服务16.179000.00%1.80%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人提供劳务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服务95.564000.01%23.89%
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服务1.08-0.00-
向关联方借款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借款(注)17,779.4276,0007.92%23.39%
合计32,419.2795,600--

注:此处借款不包含公司2021年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涉及金额。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拟向关联方公司采购、销售商品,提供、接受服务,借款预计金额合计101,600万元。2021年公司向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发生的1.08万元未在预计额度内,向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发生的51.62万元未在预计额度内,向大唐融合(重庆)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65.49万元未在预计额度内,接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集团”)及其关联方劳务超出预计额度63.53万元,向中国信科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超出预计额度421.67万元,向中国信科集团及其关联方销售商品超出预计额度771.2万元。上述未在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合计为1,574.59万元,未达审议披露标准。

公司在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前,各子公司及业务部门基于2021年度产销计划等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但因市场与客户要求变化等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部分关联交易金额高于预计金额共计1,256.40万元,部分关联交易金额低于预计金额20%以上,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

(二)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自身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度日向关联方公司采购、销售商品,提供、接受服务、借款预计金额合计64,300万元;2021年与本

次预计涉及的关联方公司发生的同类交易合计金额为32,006万元,具体如下:

注:此处借款不包含公司2021年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涉及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原材料采购市场价格5,30055.321,621.67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商品市场价格4,00001,571.2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劳务协议定价3,8001.5716.17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劳务协议定价7000863.53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大唐信服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劳务协议定价1,000.000177.06
销售商品国唐汽车有限公司商品市场价格15,0001,535.049,976.47
向关联方借款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借款(注)参照商业银行贷款同期利率34,500460.1217,779.42
合计64,3002,05232,006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信科集团通过其全资企业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科研院”)及控股子公司大唐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42%股权,电信科研院系高鸿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款规定,中国信科集团为公司关联人。

2、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沈丘县沙南产业集聚区上海光电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郭志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全国);通信行业外包服务、信息增值、搜索服务;电子商务;通信行业数据挖掘营销、流媒体业务、软件开发、移动技术软件与服务、网络技术与服务、计算机与通信集成业务;通讯信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开发和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市场调研;商务咨询;数据处理;数字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云计算服务;云计算中心运营;企业咨询和管理;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呼叫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提供缴款提醒专业服务;购

销:安防产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电子产品、显示屏产品、电源设备、电动车辆、防雷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辅助设备、电子智能化产品及配件;承接安防系统工程。(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股东情况

公司持有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信服”)29.9%股权,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大唐信服5.1%股权,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大唐信服29%股权,沈丘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唐信服22.84%股权,北京外企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大唐信服5%股权,沈丘县沈灿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大唐信服4.08%股权,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唐信服4.08%股权。

(3)财务数据

大唐信服2021年末总资产为34,787.93万元,净资产为18,324.83万元,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4,189.25万元,净利润为584.17万元。

(4)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原监事孙绍利先生2021年任大唐信服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款规定,大唐信服为公司关联人。

3、国唐汽车

住所:建湖县高新技术经济区南环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张新中

注册资本:25,18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能源汽车)及配件、附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配件(除发动机)制造、销售;城市客车、轻型客车及配件、附件、客车底盘的设计、改装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以上项目涉及审批的凭审批文件经营);汽车旧车及其配件、附件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

钢结构安装(按资质证书经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转让、咨询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智能网联软、硬件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与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的批发、零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5G通信技术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充电桩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情况

国唐汽车控股股东为盐城智能向往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王海荣。

(3)财务数据

国唐汽车2021年末总资产为40,956.67万元,净资产为11,188.32万元;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3,701.71万元,净利润为-4,805.92万元。

(4)关联关系说明

国唐汽车总经理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新中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和6.3.3规定,国唐汽车为公司关联人。

4.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

法定代表人:李开国

注册资本:989,699,487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的整车、发动机及零部件产品研究开发、试验研究、试验检测、测试评价、质量检测、体系及产品认证、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研究;专用汽车、燃气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试验及测试设备仪器、单轨列车转向架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进出口经营。兼营范围为:销售汽车(不含九座及以下轿车)、低速货车、摩托车及配件、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钢材;学术交流;房屋租赁;CNG、LPG、LNG等替代燃料汽车改装。前款所指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审核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业务发展和自身能力,调整经营范围,并按规定办理有关调整手续。

财务数据: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尚未对外公布审计报告。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李克强先生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和6.3.3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严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借款利率参照商业银行贷款同期利率,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协议签署情况

目前尚未签订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2、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对关联交易的发

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对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批程序

2022年4月12日,高鸿股份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董事付景林先生、李克强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通过了该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借款利率参照商业银行贷款同期利率,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发展的需要,经我们核查,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价格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借款利率参照商业银行贷款同期利率,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以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和2021年执行的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回避表决,其他非关

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高鸿股份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谢金印 张运强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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