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国·北京BEIJING CHINA
目 录
1、鉴证报告 | 1 |
2、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 |
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2】003139号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股份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高鸿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高鸿股份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高鸿股份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云 |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君亮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400万股新股。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1]010556号、中审亚太验字[2021]010556-1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5月20日止,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52,016,12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9,999,999.84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8,897,160.98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1,102,838.86元。
(二)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25,000万元(含前期置换金额,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全部为偿还银行借款项目;不含前期公司为保证项目实施以自有资金投入的7,077.3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60,000万元,尚未到期尚未归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9,771.16万元(含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及下属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在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华融证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全称 | 开户行 | 账号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上地支行 | 110060974013001567802 | 12,753.23 |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花园路支行 | 321190100100294130 | 15,650.12 |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清华园支行 | 35360180808606636 | 11,367.79 |
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花园路支行 | 321190100100294491 | 0.02 |
大唐高鸿信息通信(义乌)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花园路支行 | 321190100100294529 | - |
合计 | 39,771.1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公司置换了偿还银行借款的部分前期投入,置换金额22,000万元。
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10581号),保荐机构出具了《华
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过去12个月内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1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4,110.2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99,110.28 | 99,110.28 | 0.00 | 0.00 | 0.00% | 2023年12月31日 | -1,911.02 | 是 | 否 |
偿还银行借款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25,000.00 | 25,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911.02 | |||||||||
合计 | 124,110.28 | 124,110.28 | 25,000.00 | 25,000.00 | -1,911.02 | 不适用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公司置换了偿还银行借款的部分前期投入,置换金额22,000万元。 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10581号),保荐机构出具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尚未归还。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 不适用 |
金管理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