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1年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受股东大会的信任和委托,在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的支持和配合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一、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1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执行公司章程的内容、程序等履行了监督的职责。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事项 |
2021年01月07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 |
2021年02月21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 |
2021年04月13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度年内部控制>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 |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 | ||
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 |
2021年04月29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
2021年05月27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
2021年06月16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
2021年08月29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
2021年08月29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 |
2021年08月29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 | ||
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 |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程序,重大决策均通过董事会形成决议或授权经理班子行使有效的决策程序;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班子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不遵守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行为。
2、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及等价有偿”等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公平合理,无内幕交易行为,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3、报告期内未发现控股股东占用非经营性资金事项,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状况。
4、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告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此无解释性说明。
5、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6、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编制程序符合公司的相关制度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高鸿股份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2022年度运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2022年,公司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适应形势需要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加强对公司应收账款、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以保证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生重大的影响,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
监事会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