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关联方公司采购、销售商品,提供、接受服务,借款预计金额合计64,300万元;2021年与本次预计涉及的关联方公司发生的同类交易合计金额为32,006万元。
公司于2022年04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董事付景林先生、李克强先生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自身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度不超过64,300万元,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 原材料采购 | 市场价格 | 5300 | 55.32 | 1,621.67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 商品 | 市场价格 | 4000 | 0 | 1,571.20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 劳务 | 协议定价 | 3800 | 1.57 | 16.17 |
2.审议情况
(1)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付景林先生、李克强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具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截至披露日已发生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之间的采购商品、提供劳务合计已发生56.89万元,与国唐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合计已发生1535.04万元。上述已发生的采购商品、提供劳务及销售商品关联交易合计1,591.93万元,未达到公司审议披露标准。公司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之间借款及利息发生额为460.12万元,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之间关联交易发生额合计为517.01万元,未达到公司审议披露标准。
此处借款不包含公司2021年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涉及金额。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 劳务 | 协议定价 | 700 | 0 | 863.53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大唐信服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 劳务 | 协议定价 | 1,000.00 | 0 | 177.06 |
销售商品 | 国唐汽车有限公司 | 商品 | 市场价格 | 15,000 | 1,535.04 | 9,976.47 |
向关联方借款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 借款1 | 参照商业银行贷款同期利率 | 34,500 | 460.12 | 17,779.42 |
合计 | 64,300 | 2,052 | 32,006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关联方仍存续的借款均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审议披露情况如下: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第八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2018年11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联交易公告 | 2018年11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 |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8年12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 |
第八届第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2020年03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联交易公告 | 2020年03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04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0年12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联交易公告 | 2020年12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 |
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12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2021年02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联交易公告(一) | 2021年02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1年02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0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联交易公告 | 2020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 |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05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0年06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 |
对外担保公告 | 2020年06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 |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06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 |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1年0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联交易公告 | 2021年0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 |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1年05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 |
(二)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
1.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采购商品 | 1,621.67 | 1,200 | 0.20 | 135% | 2021年4月15日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销售商品 | 1571.20 | 800 | 0.18 | 196% | |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1.62 | 0 | 0.01 | - | ||
国唐汽车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976.47 | 15,000 | 1.17 | 66.51% | ||
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 销售商品 | 265.49 | 0 | 0.03 |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服务 | 863.53 | 800 | 0.11 | 108% | |
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 服务 | 177.06 | 500 | 0.02 | 35.41%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服务 | 16.17 | 900 | 0.00 | 1.80% | |
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 服务 | 95.56 | 400 | 0.01 | 23.89% | ||
国唐汽车有限公司 | 服务 | 1.08 | 0 | 0.00 | - | ||
向关联方借款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 借款2 | 17,779.42 | 76,000 | 7.92 | 23.39% | |
合计 | 32,419.27 | 95,600 |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在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前,各子公司及业务部门基于2021年度产销计划等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但因市场与客户要求变化等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部分关联交易金额高于预计金额共计1256.4万元,部分关联交易金额低于预计金额20%以上,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存在差异的情况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
此处借款不包含公司2021年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涉及金额。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拟向关联方公司采购、销售商品,提供、接受服务,借款预计金额合计101,600万元。2021年公司向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发生的1.08万元未在预计额度内,向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发生的51.62万元未在预计额度内,向大唐融合(重庆)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65.49万元未在预计额度内,接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劳务超出预计额度63.53万元,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采购超出预计额度421.67万元,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销售商品超出预计额度771.2万元。上述未在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合计为1,574.59万元,未达审议披露标准。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5%以上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独立董事李克强先生在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新中先生在国唐汽车有限公司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原职工代表监事孙绍利先生任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和6.3.3规定,上述公司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东情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财务数据: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关联关系说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企业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科研院”)及控股子公司大唐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42%股权,电信科研院系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款规定,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视为公司关联人。
2.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沈丘县沙南产业集聚区上海光电产业园法定代表人:郭志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全国);通信行业外包服务、信息增值、搜索服务;电子商务;通信行业数据挖掘营销、流媒体业务、软件开发、移动技术软件与服务、网络技术与服务、计算机与通信集成业务;通讯信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开发和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市场调研;商务咨询;数据处理;数字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云计算服务;云计算中心运营;企业咨询和管理;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呼叫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提供缴款提醒专业服务;购销:安防产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电子产品、显示屏产品、电源设备、电动车辆、防雷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辅助设备、电子智能化产品及配件;承接安防系统工程。(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29.9%股权,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9%股权,沈丘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2.84%股权,北京外企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其5%股权,沈丘县沈灿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08%股权,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8%股权。
财务数据:2021年总资产为34,787.93万元,净资产为18,324.8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24,189.25万元,净利润为584.17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 2021年公司监事孙绍利先生任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款规定,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3.国唐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建湖县高新技术经济区南环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张新中
注册资本:25,18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能源汽车)及配件、附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配件(除发动机)制造、销售;城市客车、轻型客车及配件、附件、客车底盘的设计、改装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以上项目涉及审批的凭审批文件经营);汽车旧车及其配件、附件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钢结构安装(按资质证书经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转让、咨询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智能网联软、硬件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与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的批发、零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5G通信技术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充电桩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控股股东为盐城智能向往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王海荣
财务数据:2021年总资产为40,956.67万元,净资产为11,188.32万元,主营业
务收入为33,701.71万元,净利润为-4,805.92万万元。关联关系说明: 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新中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和6.3.3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法定代表人:李开国注册资本:989,699,487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的整车、发动机及零部件产品研究开发、试验研究、试验检测、测试评价、质量检测、体系及产品认证、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研究;专用汽车、燃气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试验及测试设备仪器、单轨列车转向架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进出口经营。兼营范围为:销售汽车(不含九座及以下轿车)、低速货车、摩托车及配件、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钢材;学术交流;房屋租赁;CNG、LPG、LNG等替代燃料汽车改装。前款所指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审核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业务发展和自身能力,调整经营范围,并按规定办理有关调整手续。财务数据: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尚未对外公布审计报告。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李克强先生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和6.3.3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严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借款利率参照商业银行贷款同期利率,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尚未签订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2.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对关联交易的发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对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借款利率参照商业银行贷款同期利率,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发展的需要,经我们核查,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价格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借款利率参照商业银行贷款同期利率,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以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和2021年执行的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高鸿股份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利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