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85号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2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公告》显示,你公司拟向北京鑫恒众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恒众达”)和自然人邓博转让下属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科技”)10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18万元,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约535.29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你公司尚未签署交易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高鸿科技经审计总资产为211,037.30万元,净资产为4,866.81万元,应收账款总额为209,299.65万元,截至2021年11月30日,高鸿科技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29,485.04万元,净资产为6.87万元,应收账款总额为128,264.35万元;同时,2020年高鸿科技实现经审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48,232.75万元和95.90万元,2021年1月至11月高鸿科技实现未经审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53,647.71万元和-4,859.94万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
1. 结合你公司拟签署交易协议的具体时间以及交易价款支付安排,说明该笔交易“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约
535.29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的会计处理依据,结合你公司第四季度经营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突击创利的情形;
2. 结合高鸿科技最近三年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说明高鸿科技在2021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2020年大幅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
3. 结合高鸿科技的收入确认模式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的原因和合理性,列示说明截至目前高鸿科技128,264.35万元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前十名交易对方的名称、交易情况、账龄、是否已发生逾期,如是,你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4.结合高鸿科技最近三年资产和负债的主要构成,说明高鸿科技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截至2021年11月30日,高鸿科技净资产大幅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2021年是否存在大额计提减值的情形,如是,请详细说明相关资产的情况和计提减值的具体原因,涉及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计提坏账的依据,相应交易是否存在虚构收入的情形。
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 1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