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000851)_公司公告_ST高鸿: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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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鸿: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审议事项
2024年3月27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4年4月15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4年4月27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和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4年4月29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7月4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4年7月11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
2024年8月22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终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2024年8月25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10月30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或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程序,重大决策均通过董事会形成决议或授权经理班子行使有效的决策程序。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合理,未发生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遵循一般商业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4、报告期内未发现控股股东占用非经营性资金事项,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状况。

5、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编制程序符合公司的相关制度要求。

三、2025年度运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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