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000851)_公司公告_高鸿股份: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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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鸿股份”)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4)004741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现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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