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000848)_公司公告_关于对承德露露股份公司的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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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30

关于对承德露露股份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278 号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董事会:

根据河北证监局《关于对承德露露股份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30号),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关联财务公司存款超授权限额

你公司2020年12月22日、23日在关联方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分别为25.21亿元和25.27亿元,均超过了你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中约定的“日各类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你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个别事项未持续披露进展

2020年7月1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实施《年产50万吨露露系列饮料项目(一期)》的投资公告”,公告显示“项目建设期为2年”。截至目前,你公司未披露未按期完成建设的相关情

况。

三、个别事项信息披露不完整

2021年9月,监管部门对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但你公司未按公司相关制度启动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也未对相关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条、第7.6条和第10.2.4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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