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000848)_公司公告_承德露露: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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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露露: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1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沈志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刘明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

2022-004)。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附件:刘明珊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刘明珊女士简历刘明珊,女,1994年6月生,江西赣州人,中共预备党员,本科学历。2016年7月进入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从事财务、行政、证券事务等工作,现主要负责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工作。截至目前,刘明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明珊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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